【上市公司】博元投資:強制退市第一股 ?(圖)
長期造假賬的博元投資恐成強制退市第一股(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3月27日訊】中國大陸股市裡,「退市難」一直是股市沉痾,數不清的上市公司在瀕臨退市時又通過並購重組脫胎換骨,保住上市地位。但是這一次,博元投資(600656)恐怕真要退了。
3月27日,證監會宣布將博元投資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這是「退市新政」生效以來,首例因重大違法而觸發強制退市程序的上市公司。被移送公安機關,也成為博元投資退市之路的第一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對媒體稱:「博元投資因重大違法被移送公安後,上證所將按規定對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相關程序。」
首遭強退的上市公司
證監會對博元投資案情的描述是:「從行政調查的情況來看,博元投資違法行為十分嚴重。」具體細節是:2014年6月,廣東證監局依法對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元投資」)立案調查。經查,博元投資自2011年開始,為了掩蓋股改業績承諾資金3.84億未到位的實施,連續四年多次偽造銀行承兌匯票,虛構用股改業績承諾資金購買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置換、貼現、支付預付款等重大交易,並披露財務信息嚴重虛假的定期報告。其中,2011年年報虛增資產3.47億,2012年半年報虛增資產3.55億,2012年年報虛增資產3.64億,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893.2萬元(佔利潤總額90%)。
2013、2014年更加變本加厲。2013年半年報虛增資產3.78億,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347.25萬元(佔利潤總額544%);2013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2364.54萬元(佔利潤總額258%);2014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317.4萬元(佔利潤總額1327%)。
無論從違法目的、手段、金額還是後果上看,博源投資的行為都顯得大膽而猖狂。但是,中國股市從來不缺少驚人的案例,諸多欺詐上市、虛假陳述的上市公司都依然活躍在A股市場。為何博元投資就被認定為「十分嚴重」,為何博元投資就要退市?
2014年,中國證監會啟動了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其中一個重要措施就是,針對部分存在「重大違法」、「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上市公司無法正常退出市場的實際情況,將市場反響強烈、各方認識較為統一的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納入退市情形,並分別規定了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標準。在去年《退市意見》出臺後,滬深交易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規則》,明確將因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移送公安或行政處罰,作為對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具體情形。據此博元投資因「重大違法」被移送公安後,上證所將按規定對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相關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博元投資既未被證監會行政處罰,也尚未被作出司法判決,僅僅處於移送階段就要被啟動強制退市程序。這是因為,移送公安機關的行為在性質上要重於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而且就演算法院最終沒有對博元投資案件進行判決,也不妨礙其將被退市的命運。鄧舸表示,既然行政處罰都要暫停上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更要暫停上市。因此,即便出現了移送案件沒有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情況,證監會也依然可以根據中央有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退市意見》,對於上述因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決定之日起一年內,證券交易所應當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上市公司會自救嗎?
過去二十多年間,因重組而退市的上市公司總計不到80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退市指標較為單一的集中在財務指標時,上市公司往往能夠通過資產重組實現「自救」,順利保殼。
就在被移送公安機關的前幾天,博元投資還在「快馬加鞭」的進行重組。《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沒有對公司在退市程序中進行重組作出禁止性規定,博元投資股票在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仍可繼續進行重組。但是這一招對於其保住上市資格,恐怕用處已經不大了。
2015年3月20日,博元投資披露了增資控股之重大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預案,擬以6000萬現金增資關聯方持有的物流類企業廣西資富投資有限公司,獲得其40%股權,並通過一致行動人協議控股標的公司。
對於正接受調查的博元投資而言,此時進行重組令人生疑。交易所也注意到這一問題。3月24日,上證所向公司下發《關於對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控股之重大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預案的審核意見函》,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必要性提出了疑問,並要求博元投資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意圖、擬達到的目標做出說明。
事實上,就算公司重組完成,也很難改變退市命運。因為博元投資並非因為觸及財務退市指標,比如連續虧損等原因,而被啟動退市程序。證監會也提示,應當注意,公司是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後,相關退市機制的啟動和實施,不受上市公司籌劃或者實施重大資產重組進程的影響。在暫停上市期間,博元投資依然有機會申請恢復上市,但機會渺茫。因為根據上證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因重大違法被實施暫停上市的公司,如果在暫停上市期間「能夠全面糾正違法行為、及時撤換有關責任人員並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妥善安排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請恢復上市。這一恢復上市的條件,並不容易實現。
2015年退市潮會發生嗎?
3月21日,鄧舸介紹稱,目前,滬深兩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階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認定為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將按照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要求啟動退市機制。
這一消息在週五受到市場廣泛關注,有市場人士表示對股市而言這將是大利空。不過,上述31家公司被立案調查以及面臨退市風險的信息,從去年底就已經向市場公開。特別是加強了對立案調查通知書、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等信息的披露,向投資者揭示被立案稽查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風險。對於這些公司,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充分關注相關公告,結合公司案情及相關規定,謹慎判斷公司風險,理性作出投資決策。
除將有公司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外,近期還將有部分上市公司因財務條件而退市。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主任本月初曾表示,2015年會有幾家上市公司,因為財務指標不達標而退市,具體可能是在2014年年報發布後,被證券交易所決定正式退市。所以,隨著註冊制改革的推進,「殼」資源可能會越來越不值錢。對於退市邊緣的那些「殼公司」,熱衷於「炒殼」的投資者或許該換一種邏輯了。
那麼,2015年的A股市場會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退市潮」嗎?與此前諸多有始無終、虎頭蛇尾的退市故事相比,這一次會是「痛徹淋漓」嗎?那就讓我們的投資者們拭目以待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