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3月24日訊】徐才厚在調查中去世,官方說有關部門對其財產的調查不會終止,該沒收的沒收,該查辦的查辦。郭正鋼被抓,先不說財產如何處理,他妻子開發的商場出現爭議,受害者要求賠償,這些案件該如何處理,將會成為一個新的指標。
貪官被抓,上法庭前要經過一個漫長的調查階段,從官方的角度是搜證,在法庭上對每一個指控都能拿出鐵證;從疑犯的角度,就是爭取將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兩者的結合就是,貪官盡量少承認罪行,控方酌情減少控罪以換取疑犯的合作,這是世界通行的,中國也不例外。所以如果看到非常高級的貪官被控受賄幾百萬,實際數字一定是數十倍,但有足夠證據或者雙方達成協議的只是實際數字的零頭。
徐才厚的問題可能更麻煩,因為他死了以後,這個雙方的談判過程變得更加複雜。有猜測說中央沒有好好治他的病,這肯定是亂指控,因為疑犯去世,談判的終止,控方會遇到更大的困難,所以不少貪官被抓後選擇自殺,當然不是一死以謝天下,而是保護贓款給家人享用。官方對於徐才厚贓款的處置,違紀的要沒收,違法的要法院依法處置。依法處置的好辦,有多少證據就沒收多少,違紀的部分,則要跟徐才厚的家人談判。
郭正鋼被抓,據說在家裡搜出巨款,這些都不是新聞。杭州數百名商戶在浙江省軍區門前聚集,抗議郭正鋼妻子吳芳芳涉嫌詐騙兩千名業主共五億元。他們趁消費者日再來追討,有關方面不敢怠慢,將被關押的郭正鋼妻子搬出來跟受害者會面,據說她跟小商戶說沒錢還。
沒錢還是事實,因為郭正鋼的資金已經被全部凍結。即使日後將郭正鋼繩之以法,判以徒刑和沒收財產,杭州小商戶的受害者就更不可能追回被騙款,即使國家要給他們賠,也缺乏法律依據,幾百名受害者將會成為永遠的上訪戶。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能夠證明某貪官受賄,利用職權給某企業佔用公共資源圖利,行賄者當然也可以控告,但他的生意競爭夥伴因此而受到損失,這些受害者可以什麼途徑伸張正義呢?
國家收繳了多少贓款,從來沒有公布。是否應該從贓款中抽出部分,成立一個基金,給貪官濫權製造的受害者一個補償的機會,因為當法律不能照顧某些受害者利益的時候,社會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創立一些新的機制去完成這個目標。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