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手「悶聲發財」,一隻手「偉光正」,左右互搏,吐血而亡

【看中國2015年03月06日訊】以下是人大發言人答記者問的一個片段:

【光明日報、光明網記者:

謝謝主持人。前段時間,油價下跌,財政部「趁機」上調了燃油稅。我想瞭解的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都提出了稅收法定的原則,那為什麼財政部還能如此隨意地調整燃油稅,全國人大是不是沒有盡到職責?謝謝。

傅瑩:

我們國家目前現行的大部分稅種都是國務院通過制定稅收暫行條例來制定的。這個依據是什麼?就是1985年全國人大給國務院的授權,當時是出於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這些年確實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現在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們國家在通過法律管理經濟方面積累起了豐富的經驗,所以,稅收法定的條件已經逐漸成熟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都明確提出來,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這段中共自己導演的「自問自答」,看得是筆者哈哈大笑,對於民怨四起、間接導致全國出租車大罷工的「不斷上調燃油稅」,這回中共要「依法治國」了,「偉大、光榮、正確」了,你「財政部」做錯了,沒做到「依法治國」。

財政部可有一肚子「委屈」,你從來都告訴我「悶聲大發財」的啊,從來都告訴我「把黨的利益放在一地位」的啊,怎麼又錯了?

是啊,中國的空氣中霧霾多了,可中國人頭腦中的「霧霾」可少了,不是那麼好騙了。你們以為「依法治國」還像過去那樣,喊喊口號,騙騙大家,那個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依法治國」,老百姓可絕對當真啦。

就拿你們「偷摸」的上調燃油稅來說,百姓的聲音可有理有據,看看大陸媒體的報導:

【1月12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上調燃油稅,這是在兩個月內自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以來第三次上調消費稅。經過三次調整,汽油、石腦油、溶劑油等燃油的消費稅從每升1元上調到1.52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燃油的消費稅從每升0.8元上調到1.2元。三次調整的時機都配合了發改委調低油價的時間窗口,由於加稅因素相抵,國內成品油的實際價格下跌幅度,遠不如國際油價的跌幅。

財稅部門第三次上調消費稅率,招至公眾與社會輿論的一片罵聲。政府借油價下跌、增財政收入的心態確實明顯了一點,但萬萬沒想到,上調了兩次以後,居然還能有第三次,並且前後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從技術上來看,財稅部門第二次、第三次上調燃油稅違反了徵收消費稅的法律程序。

消費稅的徵收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最新一次修訂案於2008年11月5日在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條例》規定,消費成品油需要繳納消費稅,從量徵收(每單位繳納特定額度的稅),每升無鉛汽油徵稅0.2元。其中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隨後不久,國務院發布《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開徵燃油稅「取代公路養路費等費用,以及地方用於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和建設方面的部分收費」,大幅上調成品油消費稅,「調整後,汽油等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元,柴油等為每升0.8元」,一直執行到2014年11月28日之前。

由此可見,即使按現有消費稅的徵稅依據,燃油的消費稅調整也是由國務院決定,財稅部門無權自行決定。2014年11月28日,財稅部門聯合發文提高燃油消費稅率時,還有「經國務院批准」的字樣,到第二次、第三次時,相關文字全無,全然違反了徵稅的法律程序。】

你們自己制定的「偉大、正確」的法律,又由於一貫的「悶聲發財」的「心癮」又公然違抗,被媒體扒了個精光,全世界看笑話吧。

讓我們想起了那些指望著「打擊法輪功」而陞官發財的人們,一隻手迫害純良、窮凶極欲,另一隻手拼了命的裝作「清廉、正派」,在中共總體的「左右互搏」之下,自己也在「左右互搏」,結果怎麼樣?蘇榮倒了、薄熙來倒了,徐才厚倒了,周永康也倒了。

退黨都快2億人了,大紀元、看中國等網站的點擊率都快成中國的「門戶網站」了,江鬼馬上要被法辦了,中共也快要「吐血而亡」了,那些還能有理性思考,被「左右互搏」弄得身心俱疲的人,還不停下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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