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食肉到食草的飛躍 ——評中共四中全會

【看中國2014年10月31日訊】中共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議題,難能可貴。後果應該能夠起死回生,難度則相當於脫胎換骨,六十多年來,中國一直是個以無法無天為特徵的社會。

說到無法無天,人們常常把它和文化大革命聯在一起。這是理所當然的,但也很容易一葉障目,使人產生文革以後業已改邪歸正的錯覺。

是的,中共在文革後,的確對《黨章·總綱》作出了共產黨有史以來最本質最具創造性的修改:明文鐵定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一合法性條款。是的,八十年代的兩任總書記胡耀邦和趙紫陽,的確盡其所能,推行著維護著黨章規定的這一原則。可惜不出十年,先後都成了歷史的悲劇。

接下去,就是所謂「第二次改革」的鄧小平《南巡講話》了。這雖然被某些人神化為中共在「建國」後獨一無二的高峰,其實只是又一次無法無天的拆爛污。50年代,毛澤東以「社會主義改造」之名把中國人的全部生產資料無法無天地充公成為「國有」;年代,這筆天大的資產又被鄧小平化「國有」為「官有」,落進了大大小小權貴的私囊。毛澤東在「革命」的旗幟下,以「武裝奪取政權」為前導,無法無天摧毀了私有制。鄧小平呢,他在「改革」的旗幟下,以天安門鎮壓為前導,無法無天建立了權貴所有制。所謂《南巡講話》,抽象地說,似乎無可非議。問題在於它和無法無天的天安門屠城配上了套——在鴉雀無聲的紅色恐怖下重新分配國有財富,除了按照權力大小分贓,還能譜寫出什麼新篇章來?

事情還沒有完。進入六十多年歷史說明,無法無天是中國共產黨的常態。它不僅在政權到手之前蔑視法律,掌握政權以後繼續無視法律。法,是用來對付黨的對手的,不是用來束縛黨的!這是毛澤東從共產國際娘胎裡帶來的基因。列斯如此,毛鄧如此,一貫如此。

如果把守法比喻為食草,亂法比喻為食肉,我們可以很確切地把過去的共產黨比喻為食肉動物。共產黨作出決議要依法治國,大致相當於由食肉動物突變為食草動物,難度相當於脫胎換骨。惟其大難,才足以稱為共產主義運動史上無雙的創舉!

有人認為也許這只是一種手法的改變。我想恐怕不能言之過早,不妨繼續觀察,繼續分析。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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