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名人「邊民」被判刑6年半(圖)
【看中國2014年0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管欣薷綜合報導)7月23日,備受外界關注的大陸網路名人「邊民」董如彬案一審宣判。董如彬被以尋釁滋事、非法經營罪被當局判處6年零6個月,並且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邊民」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邊民」董如彬是在中共以打擊所謂「網路謠言」為名的專項整治行動中被抓捕。
網路名人「邊民」董如彬被判刑6年半
7月23日上午,昆明市五華區法院對「邊民」(原名董如彬)和侯鵬案進行宣判。董如彬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6年,並罰款人民幣35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共執行刑期6年零6個月,並罰款人民幣35萬元。侯鵬則被判刑3年,緩刑3年,並且罰款人民幣5萬元。
網名為「邊民」的董如彬,在網路平台上擁有共5萬多名粉絲,同時也經營一家網路諮詢公司。他的博客和微博內容,針砭時弊,屢屢觸及環境污染、濫用警力等讓各級官員惱怒的話題。此番,當局以非法經營及尋釁滋事罪為名對其判刑六年半。法院在公開宣判中稱: 「被告人通過編造虛假信息、帖文,為他人提供信息網路有償服務」,
對該判決,董如彬當庭表示將會提出上訴,董如彬的律師,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楊名跨律師也對當局判決表示質疑,董如彬案中起訴書稱「董如彬的網路上散佈的大量貼文,歪曲事實,惡意損害政府及司法機關形象,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法律上哪一條規定了損害政府形象就等於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就要治罪和承擔刑事責任?
2013年9月10日,董如彬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以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為由刑拘。10月16日,董如彬被以涉嫌虛報註冊資本、非法經營、尋釁滋事為名逮捕。據當時媒體報導,有中國民眾猜測,董如彬遭到拘捕是因言獲罪。還有民眾在網上質疑稱,對董如彬被指控「虛報註冊資本」不認同,民眾認為,有些地方已不需要登記註冊資本,而昆明警方以此拘捕「邊民」董如彬顯然別有用心。
憑「躲貓貓」事件走紅網路
董如彬因關注2009年的雲南「躲貓貓」事件,而在微博興起的初期就已走紅。此後,他對「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和「昆明發改委官員聚眾淫亂」各種熱點時事評點,使得他在網路上人氣迅速攀升。
2013年董如彬又強烈的抨擊計畫中的昆明PX項目,再次引發了網路上的廣泛關注。但不久之後,他的相關帖子被各網站迅速刪除。2013年8月,網路名人「薛蠻子」被當局指控嫖娼被捕。不久後,「邊民」董如彬在微博上透露稱,警方也搜查他的辦公室。他在微博上猜測,當局可能給他羅織的罪名為:「嫖娼?賭博?販毒?逃稅?」9月初,他也便 被警方拘捕。
網路名人「薛蠻子」案案發時,中國律師陳健剛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就表示,他認為法律在此案中只是一個官方用來打擊網際網路言論工具和藉口:「政府基本上已經公開化了, 打壓大V、律師、公民,薛案從頭到尾執法者在違法,或是在戲弄法律,法律在他們眼中可能只是一個皮鞭、一條繩索,都是限制公民權利的工具。」
中共收緊言論 外界反彈
2013年8月開始,中共當局加大力度進行網路輿論控制,以打擊網路大V、公知「造謠、傳謠」來收緊言論,藉此警告網路大V。根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各地瘋狂的抓人,逮捕和刑拘,最少五百多人。
2013年,中國官方發起一場「打擊網路謠言」運動。9月9日,中共被迫匆匆拋出「兩高」(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對網路誹謗信息的司法解釋:在網路上發布不實消息後,一旦被轉發500次或被閱讀5000次的話,就將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
中共兩高頒布的網路惡法在網路上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反對聲浪。眾多法律界人士從專業角度上分析認為,該司法解釋違法和違憲是惡釋,並且發起征簽活動要求廢除,及要求追究立釋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