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輦圖》(唐·閻立本繪),描繪了唐太宗接見吐蕃使者的場景。
唐太宗在貞觀六年,將死刑犯約400人放回家,約定一年後的秋天,他們要回來接受死刑執行(秋決)。結果在約定日期之前,全部的死刑犯,一個不少,都提前回來了。最後唐太宗因「這些囚犯講信義」而赦免他們死罪。貞觀年間社會秩序很好,貞觀四年,全國有死刑犯29人;貞觀二十二年,全國死刑犯僅2人。
《資治通鑒》在記載這一段歷史時寫道:「唐太宗與群臣議論怎樣禁止盜賊, 有人請求使用嚴厲的刑法。太宗微笑著說:‘老百姓之所以去做盜賊,是由於賦稅太多,勞役、兵役太重,官吏們又貪得無厭,老百姓吃不飽,穿不暖,這是切身的問題,所以老百姓也就顧不得廉恥了。我們應當去掉奢侈,節省開支,減輕徭役,少收賦稅,選拔和任用廉潔的官吏,使老百姓穿的、吃的都有富余,那麼他們自然就不會去做盜賊了,何必要用嚴厲的刑法呢!’從這以後, 過了幾年,天下太平,沒有人把路上的東西拾為己有,百姓可以不關大門,商人和旅客可以露宿。」
中共的教科書上總是強調唐太宗說的「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讓人以為古代君王是怕百姓擾事,怕危及自身才採取措施來安民的。從史實來看,其實不然。
從遠古的黃帝、堯舜、周文王、文景之治、貞觀盛世到康熙,賢明的君王都敬天知命,視天下百姓的生計為己任,上承天意,下順民心,在勤政中加強自己的修為,同時推己及人,既重視百姓的道德禮儀教化,又促進生產與物資溝通,讓百姓富足,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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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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