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政府為什麼還不取締城管?(組圖)


4月19日浙江蒼南發生了一起「執法」城管與「圍觀」群眾之間的暴力衝突。

【看中國2014年05月07日訊】一

4月19日浙江蒼南發生了一起「執法」城管與「圍觀」群眾之間的暴力競賽:先是城管打人,數名城管人員圍毆一名試圖用手機拍攝其野蠻執法場面的路人,將人家打得口吐鮮血,昏倒在地;接著是城管被打,迅速聚攏起來的憤怒群眾將來不及奪路而逃的五名城管「臨時工」團團圍困,立時局面失控,吼聲震天,人人喊打,同仇敵愾。驚恐萬狀的城管人員躲進執法車裡,依然未能逃脫「人民群眾」的報復性懲罰。人們砸爛車窗,撬開車門,群起而攻之。無邊木石蕭蕭下,不盡拳腳滾滾來,幾名倒霉的城管被打得傷痕纍纍,渾身血污。其中兩名城管被打致「失血性休克」,奄奄一息;有一人甚至被扒掉了衣服,近乎赤裸地躺在血泊之中,其狀慘不忍睹。為阻止醫療人員對受傷城管施救,群眾掀翻了120急救車。

從執法者暴力到反抗者暴力,從政府暴力到群眾暴力,蒼南事件充滿了血腥,令人瞠目,有如一場炫暴比狠的街頭鬥毆接力賽。但事件的整個過程如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可謂厚積薄發,一瀉千里。城管總是忍不住要打人,圍觀群眾終於忍無可忍也要打人,事件就這麼產生了,一觸即發,自然而然。是什麼樣的力量將那些原本善良普通的「城管臨時工」變成了神憎鬼厭的惡棍打手?是什麼樣的鬼斧神工將執法者和群眾塑造得如此對立、又如此相似?政府說,城管打人是因為沒有受到必要的執法培訓,政府又說,城管挨打是因為網路「謠言」的迅速傳播,這樣的官方解釋真是侮辱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兼智商,當然,也暴露了某些政府官員的感情兼智商。

蒼南事件在網路上引發了熱烈的爭論。有人憤怒聲討城管暴行,也有人為城管鳴冤叫屈,以至評功擺好,呼籲理解城管、支持城管;有人嚴厲譴責「暴民」和「多數暴政」,也有人對群眾暴力極表同情,以至興高采烈,視之為英雄壯舉、正義化身。這樣的爭論並非對暴力事件深思熟慮的檢討和反思,倒像是鬥毆雙方易地再戰的情緒化延續,於我們的是非感、道德觀、仁愛心而言,此種爭論沒有多大的意義。打人當然不對,誰打誰都不對,但首先是城管不對,是豢養並縱容城管打人的政府不對,這實在是沒有什麼好爭論的。

在中國,城管打人原本不是新聞——只要人還沒打死。用Google搜索「城管打人」,得到1400萬條結果。隨便選擇一個大中城市輸入,比如「廣州城管打人」、「南京城管打人」或「哈爾濱城管打人」,都能得到百萬條以上搜索結果。天下烏鴉一般黑,處處城管都打人,這一點似乎確鑿無疑。

至於城管被打,尤其是被成千上萬素不相識無冤無仇「無直接利害關係」的普通群眾往死裡打,這似乎還稱得上是新聞。然而,照目前的情形發展下去,恐怕不久之後,城管挨打也同城管打人一樣,會成為家常便飯了。因為城管實在是太討人嫌、太招人恨了,它既以打人為日常工作,既以粗野而臭名遠揚,早就打出了「制度自信」,養成了職業習慣,這就難免有打出麻煩、打成「事件」的那一天。「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打人者被打,欺人者受欺,天理循環,這終歸是大概率事件。這種事情只會越來越平常,越來越頻繁,想躲亦未必躲得過。有朝一日,成千上萬個「不明真相」的崔英傑、夏俊峰們被「謠言」蠱惑,街頭嘯聚,組團來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是的,我敢肯定,這樣的事情一定會越來越多。

我確實不明白,政府為什麼還不取締城管?這個疑問,我十年前就有了。因為城管闖的禍比它立的功要大得多,製造的麻煩比它解決的問題要多得多,這是誰都能一眼就看得到的事實。城管的存在,已經無可救藥地破壞了政府與公民之間交往的基本規範,削弱了我們難能可貴的「社會資本」,加深了官民之間的不信任和敵意。外交部發言人說,靖國神社是日本政府的負資產,他說得很對;套用他的話來說,城管是中國政府的負資產。靖國神社與城管的共同點是所損大於所益,但二者也有根本的不同,靖國神社損害的是外國人的感情,城管損害的卻是本國的底層老百姓。

城管是法治的毒瘤。在法律上,城管是個怪物,因為它的街頭執法權不是來自於法律的直接授予,而是來自於政府部門的委託、轉委託——它相當於「街頭執法雇佣軍」。此種作法於理不合,於法無據。再者,執法不僅是應該嚴肅規範的事情,也是應該細分化、專門化、專業化的事情,諸如違建強拆、道路清理、環境衛生、攤販監管、街頭打假、整治市容市貌等等,這些個事情不僅面對的執法對象不同,執法的性質不同,專業要求也不同,並不適宜於由同一個部門、同一幫素質低下的城管人員去通同處置。當政府把執法領域裡所有的難活、重活、累活、髒活都交給城管去做,讓他們去做擋箭牌、揹黑鍋的時候,就已經等同於批准甚至縱容城管隨便打人,因為除非都是白痴,他們應該知道,城管人員從來沒有也永遠不可能有五花八門的專業知識和執法能力,去完成那些本該由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專業知識、不同法律素養、不同工作經驗的各種人員才能有效完成的執法任務。所以,城管打人,市長有責,中央有責。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說,「要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這句冠冕堂皇的改革口號讓我很失望。毒瘤應該切除,而不是「理順」和「提高」。

城管打人令人憤怒,但看到城管被人痛打,也令人難過。也許有人因暴力循環報應不爽而感到開心,但我真的很痛心。他們也有父母妻兒,得知自己的家人在大街上被人你一拳我一腳地毆打,這個滋味肯定不好受。所以,我奉勸好女孩千萬別嫁城管,好媽媽千萬別讓兒子乾城管,好孩子趕快勸父親辭去城管。拒絕城管,從我做起,政府不肯取締,就讓人民群眾來幫幫它吧。

當然,我樂於相信,「城管裡面也有好人」,但必須加上一句:好人當城管,難保不學壞。我也樂於相信,「城管也是做過一些好事的」,不過也得加上一句:城管即使是做好事,也是用了人們不能接受的壞方法和壞手段。每天拆人攤點,毀人財物,與人罵罵咧咧、拉拉扯扯、追追打打、哭哭鬧鬧,日復一日,這樣的人生有何價值?再好的好人,在這樣的職業生涯中出污泥而不染的還能剩下多少?

在山東濟南,曾有抄家的城管與被抄的商販在大街上「互跪還禮」。女商販哭訴:「求您放過我們,我和孩子給您下跪了!」城管亦下跪作答:「我也不想罰你,你和孩子先起來再說。」是什麼樣的惡魔把兩個好人逼成了這樣,做好媽媽不易,做好城管萬難。

沒有打過人的城管,或者還有?救救城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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