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為救繼女毀容 遭丈夫遺棄

【看中國2014年03月22日訊】打工女與帥男閃婚,婚後為救繼女毀容,卻遭丈夫遺棄。

2012年,家住江夏區的周麗(化名)經人介紹認識了35歲的鄭陽(化名)。鄭陽離過婚,還有3歲的女兒。兩人接觸一月後閃婚。

婚後兩人相處默契,周麗辭了工作在家做全職太太,照顧鄭陽的女兒。2013年12月,鄭陽的女兒打翻開水壺,周麗及時發現救她,燙傷了自己左臉最終不幸毀了容。

起初,鄭陽覺得周麗保護了自己女兒,對周麗愛護有加天天到醫院去照顧她。不料,周麗住了1個多月醫院準備出院時,鄭陽卻對其提出了離婚。他直白地告訴周麗,「自己看不慣這張臉,即使以後整容,自己想著也覺得不舒服。」他會給周麗足夠的錢去做手術,但是一定要離婚。周麗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死活不同意離婚,但是鄭陽態度十分堅決。

律師說法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旭稱,鄭陽因為妻子毀容而要與其妻離婚,可能會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等其他理由起訴離婚,周麗無法制止。但是,根據《婚姻法》第20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指夫妻雙方、兄弟姐妹等同輩之間在物質和生活上的相互幫助。)的義務。周麗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周麗因保護繼女導致毀容而影響了之後的工作和生活,可以要求鄭陽支付相應的醫療費及之後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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