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敏感期 胡佳再被傳喚(圖)

【看中國2014年02月26日訊】2月25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對胡佳進行傳喚。警方出具的傳喚證上註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條第二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於2014年2月25日16時40分前到中倉派出所接受詢問。

胡佳利用網路發出的消息稱:前晚剛剛回到北京,國保總隊或網監總隊就來傳喚了。罪名是「尋釁滋事」。我馬上和他們離家。如果24小時我未歸來,請通知我的律師莫少平和尚寶軍、丁錫奎。

隨後,本網信息員致電胡佳的手機,已處於留言的狀態。

此前的1月26日,胡佳曾被以同樣的理由傳喚,一度與外界失去聯繫,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直至24小時後才獲得自由。

胡佳自2011年6月26日出獄後,仍長期受到監控和軟禁,多次遭到抄家和傳喚,在傳喚的過程中還遭到過警方的毆打。軟禁不僅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嚴重的肝病也常常因為無法出家門而不能按時就醫和無法外出購買新鮮食品。面對每天各類的侵權案件發生,作為社會活動家、堅定的人權捍衛者,胡佳別無選擇。那麼伴隨而來的監控、軟禁、傳喚也不可避免地成為了他生活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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