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打工須牢記的幾大禁忌(圖)


倫敦塔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02月20日訊】相信許多在英國留學的同學都會選擇在英國打工兼職,既可以補貼生活費又可以多練自己的綜合能力,實在是一箭雙鵰之舉。那麼,在英國留學生活打工需要注意什麼呢?

「有事情就找學校的國際事務辦公室,這是留學生在海外打工的原則。」很多大學都會有國家事務辦公室或者職業中心,免費為留學生提供各種就業服 務,定期會提供一些企業的招聘信息,但是競爭會比較激烈。「兼職的工作最好能夠與以後的就業相掛鉤,一方面能夠提高你的溝通能力,一方面能夠提前適應海外工作環境。」最重要的是,不要忘了自己是國際留學生的身份。出國留學的人越來越多,而昂貴的學費則成為不少留學生首要解決的問題。不能金錢獨立,就不能人格獨立。許多留學生一邊上學一邊做兼職,以此來負擔學費又能夠補貼家用。然而,許多留學生因不懂所就讀國家的法律,不小心觸犯了法律,不僅不能夠完成學 ,還面臨著被驅逐出境的困境。

留英打工——打工超時將被勒令退學

錯誤觀念:邊留學邊打工,這樣既能收穫經驗,又能賺取補貼,一舉兩得。警告:過分投入工作往往會導致出勤率和成績不達標而被學校開除。

去年,英國某大學中國留學生王某為了補貼學費,經朋友介紹,在無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在校外一家餐廳打工,每週工作時間高達24個小時,被相關部門查處後,王某遭遇回國的處罰。內政部邊境署於同年三月,據王某案件順籐摸瓜,發現該大學已多次違反條例,在知情情況下允許留學生以實習名義在校外打工。

點評:英國總領事館最新簽證規定,持「第四層級學生簽證」的學生,在高等教育院校攻讀學士或以上學位課程,實習工作的時間可以是總學時的二分之一。在學期間,學生每星期可從事兼職工作不超過20小時。而王某在外工作時間明顯超過了時限,嚴重違反該條例。

專家:在英國,留學生拿著學生簽證從事全職工作是不合法的,學生必須在保證出勤率及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打工,如果學生因打工而造成成績不達標,或在上課期間打工,學校很可能會勒令學生退學,如果學生違反了學生簽證關於海外工作的規定,嚴重者會被遣返不得再入境。

留英打工——出勤率不達標或被遣返回國

大部分國家的大學都會對留學生的出勤率有一定的要求。一旦學生工作的時間超過了法律規定,會被視為違法處理的。據介紹,澳大利亞大學要求學生出勤率達到80%,如果沒達到要求,成績又不好,就有可能收到警告信。如果留學生收到警告信,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否則,學校就會通知移民局,取消簽證,嚴重者被驅逐出境且三年內不可以申請簽證,還會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簽證。

留英打工——未經允許開淘寶店將被開除

錯誤觀念:國外留學做國內代購、開網店是再正常不過的買賣生意。警告:你這麼做或許已經觸犯了法律,面臨被開除的危險。留學生在找兼職之前,要先熟悉當地的《勞工法》以及相關法律條文。

去年10月,內地學生陳某為增加收入,在學校不知情情況下利用課餘時間,受雇於旺角一茶餐廳,從事服務員的工作。該行為被相關部門發現後,學生被嚴重處罰,同時,校方也受到嚴重警告。同年3月,廖某在修讀碩士學位期間,因在香港開淘寶店從事相關的商業行為,被出入境處發現,距離畢業只有兩個月, 被學校開除。

點評: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處規定,赴香港修讀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課程的內地學生,在讀期間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雇佣工作,但可以從事與專業相關的實習工作、校園兼職工作。學生陳某在非校方安排的情境下,從事與專業無關的有薪雇佣工作,與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定相違背。而廖某在學生簽證期間在港 事盈利性行為,同樣屬於違法。

專家:奉勸即將赴港或已在港深造的大陸學生:香港地區法律法規的執行貫徹一向嚴格,學生應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觸犯相關規定。生活上實在有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求助,方式包括申請獎學金、從事校內兼職等,但不能私自接受來自社會的營利性工作。

留英打工——當家教等商業行為後果都很嚴重

「情況太過普遍就會引起注意,學生自己要承擔後果。」專家認為,不少留學生心存僥倖,以為不會被發現,一旦被發現,後果很嚴重。中國留學生眼中很平常的代購、開網店、當家教都是商業行為,有營利目的。許多留學生以為自己不是本國公民,自己在國外打工掙錢就不需要交稅。其實,只要獲得薪水,就必須要交稅,不交稅就等於打黑工。

一般來說,留學生打工有兩種結賬形式:僱主直接給現金或將薪水存入你的賬戶。如果是給現金,留學生要確保僱主給的現金已扣稅,一般在正式工作之前就應確定合法的僱主關係。澳大利亞《勞工法》規定,不扣稅就等於打黑工。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一般不會存在法律問題,從交易的記錄上可查交稅情況。留學生必須要端正留學心態,提前定制一個長遠的留學、就業規劃,不要一味打工賺錢而耽誤了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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