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真正的《華爾街之狼》?(圖)
【看中國2014年02月03日訊】許久沒有寫影評了,恰逢年末歲初,正是好萊塢各路神仙大顯神通,紛紛推出非娛樂性商業大片,衝擊奧斯卡獎的時候,其中就有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導演、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Leonardo DiCaprio)主演的那部《華爾街之狼》。正好是我喜歡的題材和演員,所以一時技痒,再寫上一篇。
華爾街的金融危機爆發已經超過五年了,好萊塢所拍的反映這段歷史的電影卻並不多,直接相關的只有《華爾街2:金錢永不眠》和《利益風暴》這兩部片子,還值得可圈可點。其實好萊塢並不是不想拍這個題材,只不過是有點老虎吃天,無從下口,拍出的片子往往給人一種雞同鴨講,啼笑皆非的感覺。比如《入侵華爾街》,完全是表現一個反體制的孤膽鬥士的動作片;而《套利交易》,根本和「套利」這個基本的金融操作毫無關係,拍成了非常狗血的小三逼婚意外身亡的婚姻倫理懸疑片。那老馬和小李子這兩位黃金搭檔能不能給我們帶來一個不一樣的《華爾街之狼》呢?
強勢衝擊2014奧斯卡的金球獎獲獎影片《華爾街之狼》(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其實這部電影表現的並非五年前的那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甚至不是87年的那場股市崩盤,而是一個專門從事小面值股票(所謂的Penny Stock,美分股)交易的股票經紀人喬丹·貝爾福(Jordan Belfort)。他憑藉著天生一張三寸不爛舌,兩行伶俐齒,以及靠著在老牌精英公司羅斯柴爾德摸索到的幾份行業秘笈,把幾個爛仔弟兄用金融術語武裝起來,很快在這一個低端的忽悠底層投資者的行業做得風生水起,包裝出了一個聽上去非常「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經紀公司(片中這個公司叫做斯特拉頓·奧克蒙特(Stratton Oakmont),非常具有WASP範兒,就類似國內的「中字頭」公司一樣),開始直接進軍主流客戶。
當然貝爾福很快就不滿足於小打小鬧,賺取佣金了,而是開始哄抬股價並從中牟利。具體做法非常簡單:先把某支小股票全部買斷,然後靠著經紀人們去推銷,只要策略得當,就會造成這支股票供不應求,股價節節攀升的現象。等到了高點,再全部拋售,大賺一筆離場。到了後來,連這種伎倆也無法讓他滿足,他乾脆採取在首次公募(IPO)中進行幕後操作。在片中,最大的一筆史蒂夫·馬登(Steve Madden)制鞋公司的首次公募交易中,貝爾福在兩小時內賺了2300萬美元。
2300萬美元,這能算是真正的華爾街之狼的手筆了嗎?
2006年,避險基金巨頭John Paulson通過對市場的基本分析,發現次貸債券存在巨大風險,開始做空次貸,在2007年他親自精挑細選了數十個風險非常高的BBB級次貸債券,通過高盛和債券發行商ACA Management LLC,發行了臭名昭著的合成抵押債務債券ABACUS 2007-AC1,其中一部分賣給了德國的一家銀行IKB,數月之後,該銀行在這一宗交易中損失近1.5億美元,而Paulson在這筆交易中通過購買信用違約掉期(CDS)幾乎淨賺10億美元。而高盛從未因為在金融危機中扮演的角色而受到刑事指控,高盛的高管們沒有一個遭到起訴,僅有一個VP級人物(所謂的副總裁,在華爾街上遍地都是,基本上是有三五年工作經驗的MBA擔任),因為參與這場交易受到民事指控,被判負有法律責任。說他是這筆交易的幕後黑手,我想全美國人民都要笑了。
一筆交易淨賺10億美元,合作夥伴是高盛,而且交易的對象不是什麼個人股票投資者,而是有著自己分析團隊,還擁有所有投行分析報告的銀行,交易債券是合成抵押債務債券(Synthetic Collaterized Debt Obligation),這才像是真正「華爾街之狼」的魄力。貝爾福的那些哄抬股價、首次公募的幕後非法交易,比起來就像是小孩子的過家家遊戲。所以他很快就被抓了,而且是被FBI抓的。眾所周知,在美國影視裡,FBI的智力可是不敢恭維的。
要和這樣的華爾街之狼對抗,美國人民主要依靠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但是這個機構一直是苦於工資低,經費少,留不住人。道理很簡單,如果你能把合成抵押債務債券弄清楚,華爾街就會出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錢挖人。這也是好萊塢為什麼總是沒法寫出一個好的華爾街劇本的原因之一:現在的交易,已經不是80年代的那種想像力就可以解釋得了的。
好在金融危機之後,美國人民痛定思痛,敦促民意代表們給SEC增加人手,提高撥款。在2010年的紐約證交所閃電崩盤(Flash Crash)之後,國會大筆一揮,給了SEC五千萬美元,用於提高其信息技術水平,可以幾乎實時監控金融市場交易。不過好景不長,在2013年底的預算妥協案中,SEC的這筆專事專辦的經費竟然被砍掉了50%,不知道這是否也是真正華爾街之狼的傑作呢?
(作者陳劍: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凱利商學院金融學及房地產學兼職教授,美國安富金融工程集團董事總經理,世界華人不動產學會理事會副秘書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