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許志永(圖)

【看中國2014年01月27日訊】中國當局以「聚眾滋事」的罪名將人權民主活動家、法律學者許志永博士判刑四年。許志永博士多年來呼籲中國當局不要剝奪中國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呼籲中國執政黨和政府官員公示家庭財產,以遏制併進而杜絕中國愈演愈烈的貪污腐敗。

1月26日北京時間星期天上午,許志永博士在北京被判刑的消息傳出,立即成為世界媒體的中國報導重頭新聞。然而,成千上萬的北京居民卻不知道許志永是誰,更不知道許志永為什麼被判刑。

在中外許多觀察家看來,這種局面無疑顯示了中國當局對內封鎖信息的成功。

與此同時,更有一些觀察家認為,中國當局的這種成功也最好不過地顯示了當局的徹底失敗---中國當局無法面對、反駁、應對、應付新公民運動創始人許志永博士所提出的呼籲,便使出這種封鎖信息、封鎖消息的強橫、野蠻的手段,然而,許志永博士所持的理念早已經在中國社會普遍擴散。

許多中國人儘管不知道許志永乃何許人,但他們也跟許志永博士一樣強烈認為中國公民應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中國官員應當公示財產而不應當繼續肆意貪污。在這些觀察家看來,在這種民意大氣候中,中國當局對許志永博士的封殺,只能是揚湯止沸,甚至有可能是火上澆油。

*日語媒體報導*

面對國際社會對中國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抓捕許志永博士的強烈批評,中國當局對外反覆強調,對許志永的抓捕和審判都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的,中國執政黨共產黨的「刀把子」即中國法院進行的是獨立的司法審判。

但中國官方的這種宣傳顯然不被世界媒體所接受。世界媒體普遍認為,對許志永博士的抓捕和審判是政治性的,而且牽涉中國和中共的最高層政治。

日本主要通訊社共同社1月26日從北京發出的報導說: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月26日發表判決,以擾亂公眾秩序的罪名將許志永(40歲)判刑4年。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中心人物。該運動呼籲中國實行憲政。

「新公民運動謀求在中國憲法框架內維護公民權利。許志永的辯護律師表示,擾亂公共秩序罪最高的刑期是5年。世人聚焦關注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政權之下,用和平的手段主導民主活動的許志永將受到什麼樣的判決。

日本公共電臺和電視臺日本廣播協會NHK在同一天發表的報導說:

「在中國的網際網路上,謀求政治參與和社會改革的‘新公民運動’四處擴散,但參加示威要求政府高官公示財產的人被中國公安機關一個個抓起來。擾亂公共秩序罪最高刑期是5年。

「對許志永判刑四年,這種重判被認為是力圖強化言論和思想控制的習近平領導班子認定‘新公民運動’大有可能動搖中共的一黨統治,因此便展示出竭力封堵的姿態。」

在這裡順便說一句,從語言和文學的角度的來說,NHK這裡所說的中共當局「展示出竭力封堵的姿態」(力で抑え込む姿勢を示した)顯然是一種內力十足的說法,皮裡陽秋,含而不露,寓意豐富,意味深長,顯然跟」揚湯止沸」、「火上澆油」之類的說法或看法一脈相通。

*法語媒體報導*

日本媒體常常是語言含蓄甚至含混的。相比而言,法語媒體常常展示一種法國式的直截了當。

在許志永博士被判刑四年的消息傳出之後,法國主要報紙之一《解放報》立即發表駐北京記者菲利普•德拉格朗日的報導,其大標題就表現出典型的法語的明晰:

Chine: quatre ans de prison pour un militant anticorruption
中國:反腐敗活動家被判刑4年

在這明晰得可愛又可怕的大標題之下,法國《解放報》記者德拉格朗日發表的新聞內容和新聞背景包括:

在中共的「刀把子」法庭對他做出宣判之後,許志永博士對當局表示,「你們成功地摧毀了所謂的中國尊重法治的最後一絲信譽。」

「許志永所倡導的新公民運動感召了成千上萬的活動人士。他們的宏圖大志是確立法治,尊重中國憲法。這部憲法至少在紙面上保障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結社和示威自由。去年春天,中共在其一份秘密文件中判定這些主張實行憲政的人是一種‘意識形態威脅’,並旋即發動鎮壓,以阻遏新人加入他們。」

法語世界主要通訊社法新社星期天發表記者卡羅爾•黃的報導,其標題跟《解放報》的標題幾乎是一模一樣。卡羅爾•黃的報導說:

「在中國的異議聲音遭受越來越嚴厲的鎮壓這種大背景之下,中國一位倡導反腐敗的著名活動家星期天被判刑四年。這一判決讓美國‘深感’失望。」

「在(上個星期進行的)庭審中,許志永‘保持了沉默’。他的律師說,許志永拒絕‘參與這種表演式的審判’。他接著說,‘我們不是演戲的’。許志永堅持不懈地呼籲司法改革,倡導動員公民反貪污腐敗,要求高級官員公示財產。

「對許志永的審判是中國當局近日來對十幾位反腐敗活動人士審判的一部分。他們都被控擾亂公共秩序。許志永是第一個被判刑的。」

應當再順便說一句,卡羅爾•黃這位法新社記者在這裡所說的近幾天來十幾位反腐敗活動人士受到審判,「他們都被控擾亂公共秩序」這種說法,與貝克特或尤內斯庫等法國荒誕派戲劇大師的筆法頗有些神似。

*英語媒體報導*

在英語世界,美國主要報紙《紐約時報》星期天刊登記者安德魯•雅各布斯和儲百亮(Chris Buckley)聯名發表的報導,如此描繪了中國當局對許志永的判刑所顯示的有關各方的成敗得失:

「星期三庭審完畢之後,中國當局的判決快得不同尋常。這一判決目前將使許志永無法發聲。但這一判刑也有可能讓許志永成為一個更加著名的政治自由化的倡導者。許志永和他的兩個律師在庭審的大部分時間裏保持了沉默,但許志永利用審判結束時的法庭陳詞發出激情的宣言,呼籲民主改革,言論自由,實行法治。他的法庭陳詞在網際網路上四處流傳。」(註:《縱覽中國》網站已全文發表許志永博士的法庭陳詞。)

中國當局對許志永博士的審判和判決富有十足的戲劇性。這種戲劇味十足的新聞事件,顯然使通常總是語言高度俏皮和富有戲劇味的英國老牌雜誌《經濟學人》處於一種尷尬的境地,使經濟學人這一次的報導顯得出人意料地語言平淡。

《經濟學人》在其「論語」博客專欄中寫道:

「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創始人之一。總起來說,新公民運動號召中國公民不要把自己當作‘封建臣民’,而是要認真對待自己那些由中國憲法所明文保障的各項公民權利。具體地說,新公民運動呼籲中國官員公示個人財產,以杜絕貪污腐敗。

「看來就是這種呼籲讓中國當局感覺最有威脅性。當局指控許志永‘擾亂’公眾秩序,是指他在2012年將他的想法寫出來之後發生的一些小規模的和平示威。在示威過程中,一些活動人士打出橫幅,敦促官員公示財產。」

讀《經濟學人》讀到這裡,讀者或許會覺得《經濟學人》這種看似平淡的敘述,其戲劇性一點也不亞於法語或日語媒體。《經濟學人》寫手的這種筆法,是典型的英文低調陳述(understatement),其特色是用聽上去稀鬆平常的話來展示或說明令人驚訝的事情。

反腐敗的人被腐敗的當局抓起來判刑,這種事情在當今中國頻繁發生,一連串地發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但這種事情讓西方記者一寫,還是讓人不禁感到驚訝。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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