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文 切割政法委(圖)

【看中國2013年11月23日訊】昨日中國高法公布《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之後,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援引權威人士消息,稱「除涉及外交、國防等特殊領域外,政法委今後將不會介入個案。」

昨日(11月21)中國高法公布了《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為基調,作出一系列司法措施的調整;11月22日,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援引權威人士透露:「除涉及外交、國防等特殊領域外,政法委今後將不會介入個案。」

但據官媒新華網11月21日報導中,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20日在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法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表示要落實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改革任務,但未對「政法委不介入個案」表態。

早在今年七月,中國媒體《南方都市報》就曾以「中共政法委自我改革之路」為題進行報導,指在今年1月召開的中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孟建柱在講話中曾提及政法權力體制改革,他表示:「在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該報導稱中央政法委調整職能的重大步驟即是不干涉個案。

中共政法委於1980年正式設立,規定其職能為「法律中政治方向的把握,不干預具體的司法工作」,首任政法委書記、中共元老之一的彭真將政法委比喻為「參謀、組織幹事和秘書」;第三任書記喬石亦曾強調「宏觀領導,反對干預個案,以保證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但政法委權力不斷擴大,至江澤民時代的1995年政法委職能擴大至十項,其中包括「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2007年周永康主掌政法委後,政法委成為胡錦濤「維穩時代」的核心部門;周永康也有「維穩沙皇」之稱號。中國知名的民主人士呂耿松曾撰文,指政法委的存在違憲;「八九民運」前學生領袖王丹也曾表示「政法委就是黨大於法、黨干涉法的代表」;2013年4月,旅美的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訪德期間表示「中國當局為了維穩,政法委控制著整個司法系統。」

「政法委根本沒必要存在」

中國知名大律師張思之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三中全會公報中雖然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等」,包括其後中共當局一系列的司法措施的調整,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在不久的未來,能夠擁有「司法獨立。」

張思之也表示近期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多位公民被捕等事件,其後都有政法委的影子,讓一個維護中共政權、有著膨脹權力的部門突然收手,他對此表示質疑:「司法不獨立,審判權怎麼能獨立?好些問題過去不是沒有講過,但是都沒有執行。政法委不再干涉個案不太可能,我不太相信。能涉及的案子他們都涉及,無一例外,最近發生的一系列案子,哪一個他們不曾干涉,也都是他們干涉的結果。」

張思之也坦言很多法律人都認為,政法委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中國當局表示「政法委不再干預個案」倒不如直接取消政法委:「本來就是應該取消的機構。允許有獨立的審判權、檢察權,要政法委幹嘛?」


張思之

「把維穩換個說法」

政法委成為「江胡時代」維穩的象徵部門,在今天《人民日報》海外版的報導中,還引述評論人士觀點指出:「這也就意味著各級政法委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維穩’而干擾個案的傳統做法」;對此張思之認為維穩時代並未過去, 「把人民的權力賦予人民,自然就穩了,不把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還剝奪人民的權利,維穩和爭權是有矛盾的,而這個矛盾在這個時期很不好解決。」

2013年11月12日推出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成為焦點,張思之認為這有可能是習近平置換「維穩」的關鍵詞:「他們不提沒用,僅僅是不提了,還是要維穩,改個說法而已。我還是堅持一條,聽其言、觀其行。」

原標題:揮別「維穩」,政法委縮回權力之手?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