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中全會決定涉嫌違憲

【看中國2013年11月14日訊】根據中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七條、八十五條規定,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國務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應由國務院批准設立,或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批准設立。此次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在繼續沿用過去繡花文章的手法,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的同時,又無視憲法的規定,越過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共此舉無異於再次公開將全國人大的傀儡地位公諸於世。

儘管中國憲法規定了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但地球人都知道,那只是表面的文章,只中看,不中用,這一點全國人大也有自知自明,每逢關鍵時刻總是表態堅決擁護、貫徹中共中央的決定。

每5年一次的換屆選舉,也是中共各級黨委玩弄各級人大的滑稽遊戲,人大只能對中共提出的唯一候選人過過場,但中共也還是顧及了憲法的臉面,只是提出「建議」名單,儘管在「建議」議名單裡的人大與政府的候選人都只有唯一的一位。

此次3中全會,中共提出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乾脆連「建議」設立的表面秀都不要了,說明中共最高層急需打破舊的維穩機制與權力體系,建立新的權力體制。

當局這種建立權力新體制的迫切需求讓人聯想到1989年「六四」前夕,鄧小平等少數中共大佬發動宮廷政變,罷免趙紫陽,又密令江澤民將外訪回國途經上海的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扣留,以便順利實施對學運的血腥鎮壓。中共再次不顧及憲法的臉面,也說明中共每當遇到他們認為的危急時刻,憲法就會變成一張廢紙。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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