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女童被性侵犯案 涉案教師僅判14年

【看中國2013年10月19日訊】江西九江7女童被教師性侵犯案,週五在瑞昌巿法院一審宣判,被告罪成,獲刑14年。被告情緒激動認為判刑過重,但受害人家長則認為過輕。女童代表律師指,案件受害女童人數眾多,並且在公共場所被性侵,造成嚴重性病,他們認為判決尚合理。

受害女童代表律師高少華表示,案件週五(18日)下午約3時在瑞昌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陶表功被指涉嫌猥褻罪成,判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被告聞判後,手及腿在發抖,並表示難以接受,但他未有當庭提出上訴。

高少華指,此案在聚眾或公共場所猥褻兒童,會加重處罰,可判五年以上刑期,刑期沒有封頂﹔第二,案件受害人數眾多,感染性病造成嚴重後果﹔第三點,法院認同被告一直在公共場所猥褻女童,雖然他辯解在教室後排及講臺,並且有遮擋,不算公共場合,但法院及受害人律師不認同。

來自南昌的高少華又指,檢察院曾建議量刑十年以上,受害者律師則要求最高刑,其實法院在嚴重情節的案件,此案沒封頂可判死刑或死緩,法院最後判有期徒刑,單個罪名最高可判15年,法院判14年,律師認為這個判決尚合理,但家屬不滿。

他說: 但是這個案子的話,法院綜合情況判了有期徒刑,並且判了14年,我們認為還是基本合理,但是家屬不很滿意,家屬認為判輕了。

受害者家長木先生(假姓)則指,今天七名家長出庭聽宣判,當法官宣判後,被告說判刑過重,但家長們都認為判決不夠重。由於庭上很多記者,家長沒說什麼便離開。他又指,案件的民事賠償訴訟方面,女兒要到法院指定在南昌一機構做傷殘鑑定,現時他的女兒仍未做鑑定,待報告完成後,才會開庭審理。

受害者家長說: 判了14年,被告人說判得太多,犯罪嫌疑人說判14年太多,家長則說最好死在牢裡面,把我小孩一生都毀了,還說判得太多。

女童另一北京代表律師王宇指,案件發生時間,檢察機關的起訴書指從去年9月到今年5月,其實從律師們詢問受害女童得知,被告由前年(2011年)9月,即受害女童一年級起,己開始犯案,而且受害人數不只7人。據知,還有兩名同班女童遭性侵,這兩名女童感染炎症,其中一名女童家長去年已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沒受理,學校亦知道此事,但沒有制止代課教師陶表功的行為,該兩名女童其後轉校。此案件警方沒把二人列為當事人。

她說: 現在我們知道的,沒有被公安機關認定的,還有幾個孩子,她們班上一共14個女孩,現在認定是7個女孩,但是我們知道還有兩個女孩,但是公安機關認為證據不足,沒有認定。

王宇又指,因此綜合案情,被告犯案共120天、性侵次數115次、班上14名女童至少7人被性侵、7名女童處女膜破裂、6名女童患嚴重性病,這些都是公安機關、檢察院認定的犯罪事實。

瑞昌巿九源鄉上源村小學7名小學女生,其中6人自去年9月至今年5月,被年約63歲教師陶表功多次猥褻,該6名女生患上嚴重性病。數名家長今年7月揭發事件後報警,7月5日陶表功被警方以涉嫌猥褻罪批捕。案件10月10日在瑞昌巿法院不公開審訊,受害女童亦沒有出庭。家長指,瑞昌當局曾想用三萬元了結此事,部分家長不肯簽協議,並到北京國家教育部上訪。

至於案中第七名遭猥褻的女童,早已不在該校就讀,警方亦把她列入本案。7名女童均為留守兒童。

原標題:7女童被性侵犯案 教師獲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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