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夏俊峰談死刑犯的權利(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30日訊】張晶被通知說他的丈夫夏俊峰將被處決,此時距行刑只有幾個小時了。一家人匆忙趕去見最後一面。張晶發微博說:「夏俊峰堅持認為先被城管毆打才過失殺人,他不服判決。他告訴我,好好撫養孩子,家裡哪管剩下一個人,都要上訴。會見時,家人哭成一團,夏俊峰一滴眼淚沒掉。」而另有網友發博文說,法官用顫抖的聲音向夏俊峰宣布死刑。顫抖一說,未得到官方證實。
法律難道不該規定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家屬嗎?古時殺犯人,一般秋後問斬,讓親人有足夠時間告別。為何到了21世紀文明社會,卻搞起突然處決?
第二步是刑前告別。夏俊峰要求與家人拍一張最後的合影,不被允許;給他拍一張單人照,也不被允許——李玉和臨刑前能喝媽一碗酒;江姐臨刑前,有時間繡紅旗;周文雍陳鐵軍臨刑前,可以舉辦刑場上的婚禮。文強臨刑前,據說與兒子相處了不短的時間。對夏俊峰這樣的平民死刑犯,就不能有一點點人文關懷嗎?
然後是行刑以後。夏俊峰被處決之後,他的遺體是否應該交由家屬處理?為何家屬只能領到骨灰?有網友懷疑夏火化之前器官被摘,甚至有人說聶樹斌當年被匆忙處決,就是因為聶的器官正好與某高官所需的器官相符。假設這些摘器官的猜測是謠言,那不也是法院方面導致的嗎?
1941年5月27日,英軍擊沉德軍最強軍艦俾斯麥號,撈起數十德軍士兵,其中一人醫治無效死於英國軍艦。英軍為其覆蓋德國國旗(注意,是德國國旗),喊來德軍俘虜站一排,英軍士兵站一排,默哀。一德國士兵用口琴吹奏《我曾經的朋友》。口琴聲中,屍沉入海。——這個例子讓人感慨,讓中國人羞愧,彷彿我們一直未曾脫離原始社會。夏俊峰的待遇,還不如敵軍士兵?
不過,看跟誰比。當年,林昭在上海被處決之後,某公安還奉命跑到林昭母親的家裡,索取5分錢子彈費。說句殘酷點的話,夏俊峰沒有像曾成傑一樣被秘密處決,夏妻張晶沒有被索要5分錢子彈費,已經算幸運了。
在監獄那裡沒有得到的人文關懷,在網友那裡得到了。
張晶發微博說:在家裡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夏俊峰合適的照片,明天準備在家裡佈置靈堂,我書讀的少,請博友為夏俊峰寫副輓聯吧,謝謝了。
隨後在網上出現了一批輓聯:1、生不負卿死不服命,位卑未敢棄尊嚴,不懼黑夜;愛亦留存恨亦流離,力薄也能撼人心,重啟明天。2、俊年夢斷罪過以生命盡贖,峰巒霧隱是非引社會深思。3、來時光明磊落無虧欠,去也留名青史予眾生。4,哭華夏五千年沉冤難雪,痛神州兩萬里俊峰已失。5、為生存舉刀我與社會共罪,聚網民吶喊難喚司法公正。橫批:同祭冤魂……這些輓聯包含網友的情緒,我們不滾完全苟同,但對張晶,算是安慰。
據說,2012年,夏俊峰兒子強強被同學打成輕微腦震盪卻不敢還手。夏俊峰妻子張晶問"為什麼不還手?"強強哭了:"我還手,他說我爸是殺人犯怎麼辦?我把他打死怎麼辦?他打我一下,我不還手,打我兩下我不還手,他打完我第三下,就不打我了。"(出處:http://url.cn/L0vBw7)
伊能靜站了出來,她發微博說:願尊重司法,三個家庭的悲劇,孩子們皆失去父親,再不論是非。而旁人之惡言都是二度傷害。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強為義子,成為孩子義母。與夏俊峰遺孀@瀋陽張晶結為姐妹。資助孩子學費、扶植孩子繪畫天賦,讓強強健康長大,也請朋友多幫助拍賣畫作,讓強強以自己能力站起來。
人權是什麼?人權就是一點一滴的權利。貪官有人權,可以被法院審判,但不能被法院外的組織給雙規;富人有人權,你不能去共人家的產;窮人有人權,他再窮,你也要在人格上尊重他。無論任何人,哪怕死刑犯,他也提前被告知死刑的權利,有與家人告別的權利,與家人臨終合影的權利,他的家屬擁有他的遺體處理權。
我們應該走出野蠻社會形態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