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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長廊•人體篇]為什麼死者眼裡能下「照片」?

 2013-09-24 03: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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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9月24日訊】人們傳說,死者的眼裡會留下最後一瞥的影像,如果死者是被害致命的,罪犯就會因此被捉拿歸案。

如果說眼睛確實是錄像機的話,那這錄像器就一定是錄相機的「底片」——視網膜了。那麼,情況到底如何呢?

古希臘人以為,能「抓住」影像的是晶狀體,視網膜被認為是營養晶狀體和傳達「視覺精神」的工具。直到16世紀,瑞士解剖學家才提出:晶狀體的作用只是接受和折射光線,把它傳到視網膜上去。1604年,德國天文學家開普勒也說視網膜有「塗繪」所看到的形象的功能。但是,這些畢竟還是推論,還必須拿出更可靠的證據來。

終於,神職人員史欽納第一次揭示了這問題的秘密。他把眼球後面許多不透明的結構一層一層地剝去,後來真的在視網膜上發現了「錄像」——是死者在死前一剎那中所看到的事物。然而這「錄像」是模糊的,而且極易消失。到19世紀後期,用化學物質已能使最後看到的「錄像」暫時固定在視網膜上以後,人們才普遍接受這種看法。

德國科學家科倫曾用鴿子做試驗。在陽光下,讓鴿的眼睛對準窗格,然後立即把它殺死。解剖後,果然在視網膜上發現了窗格的「錄像」。

據說國外有些偵查人員已能利用被害人視網膜上的圖像跟蹤追擊,從而把子人凶犯捕獲歸案。

儘管如此,若想真正取得視網膜上的「錄像」又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留下「錄像」的條件相當苛刻:不僅要求在死前一瞬間要「眼明心亮」(在糊里糊塗的情況下能夠看到什麼呢),而且必須迅速固定、取影。錯過了時機,一切也就化為烏有了。

從種種材料看,眼睛真的可以留下人影。

1995年,香港《大公報》有一篇《富商智破綁架案》的消息,說是西班牙富商納加恰烏的女兒美洛蒂在上學途中被綁匪劫走,綁匪要勒索1000萬美元。富商要求綁匪拍攝女兒的照片,以證實其仍然活著。收到照片後他就交給警方。專家將美洛蒂的眼珠放大,果然顯出了綁匪的模樣。警方一看就認出這是名慣犯,且知其出沒地點。就這樣,綁匪很快落網,被綁架12天的美洛蒂也安全回了家。

1996年有報導說,在德國曾有過這樣一件趣事:24歲的漢斯小姐被車撞瞎雙眼,醫生給他移植了一個男人的眼球。移植很成功,但漢斯小姐說她現在的眼睛能夠「放電影」,因為她看到一個胖警察追來,踢倒人,給犯人戴上手銬。醫生的解釋是:「你換上的是死刑犯的眼球,他的視神經細胞是鮮活的,他死前見到的影像印在了視網膜上。過3個月,圖像就可消除,一切就會正常的。」從常理推論,不可能有「放3個月電影」的眼睛,當然,這報導有點類似科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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