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權論壇 避人權談環境

【看中國2013年09月13日訊】中國官方舉辦的第六屆北京人權論壇星期四在北京舉行。官方發布的消息說,本次北京人權論壇的主題是「建設可持續的人權發展環境」。有人權工作者批評說,中國政府在涉及人權問題時總是避開人權本身,而強調其他附屬問題,是一種避重就輕的詭辯。

VOICE有中國官方的人權研究會和人權發展基金會聯合主辦的北京人權論壇從2008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今年是第六屆。官方新華社報導說,本次北京人權論壇的主題是「建設可持續的人權發展環境」。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在會上表示,每個國家加強人權建設的具體環境不同,必須在各自的基礎上尋找自己的人權發展可持續之路。中國人權發展基金負責人黃孟復在發言時強調,「中國夢」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美好願景。中國創造性地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國情相結合,走出了符合中國的人權發展道路,使得中國人權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蔡明照在開幕式上致辭,對「人權發展環境」進行瞭解說,並顧了過去一年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環境治理成績,介紹了交通、通信和文化建設進展,認為中國「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符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

四川成都六四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表示,中國官方的這些有關人權的說法,是顧左右而言他,回避人權問題的實質。

「官方對於人權狀況和人權發展所談的問題,是一談及人權問題就顧左右而言他。實際上,經濟狀況和保護人權並沒有必然聯繫。官方採取這種方法來推卸在人權方面的諸多問題,掩蓋現實狀況,本身就不利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

旅居美國的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認為,所謂國情特殊和中國特色人權,實際上是中國官方的一種詭辯,

「人權的提出,本身是政治性而不是經濟性的。中共的人權會議主要有兩點,一個是緩解國內外的壓力,第二通過人權會,彎曲人權,遮掩人權問題,用一些不相關的內容來代替人權本身。」

中國是聯合國人權公約的締約國,人權公約第五條規定,任何國家不得對公約所承認的任何權利和自由加以範圍更廣的限制。劉青表示,中共建政之後,曾經打著民主自由人權的口號,吸引大批中國人參加推翻民國政府的奪權鬥爭,但在建政之後,卻大力鎮壓民眾的任何要求民主自由人權的活動。

「在沒有奪取政權之前,大談民主人權自由,一旦奪取了政權,立即就對民主人權自由進行鎮壓。這個政權把權力和維持權力放在第一位,他們是不可能改變的。」

在四川的黃琦認為,最近三十年來,中國人權狀況有所進步,但要談人權發展和進步,就必須正視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種問題,否則人權進步就無從談起。

「在中國大陸,有問題的是普通民眾的基本權利,言論自由的權利,少數民族朋友們的權利,還有就是信仰的權利,包括法輪功和基督教信徒。必須按照憲法落實基本那些規定,才能真正促進人權進步。」
黃先生指出,目前中國人權仍然存在很多需要繼續改善的地方,尤其是官方對各種異議聲音和民間活動的打壓,對言論自由和普通民眾基本權利的侵害,都必須進行全面檢討,才有可能做到真正的以民為本和促成中國的人權進步。
在美國的劉青認為,最近一年來,中國的人權狀況出現了明顯的倒退,這些是不能以人權環境和經濟建設為藉口就能迴避得了的。

「中共這種做法是一貫做法,就是混淆概念,用詭辯的方法,把內涵偷偷轉換。在人權問題上如此,其他很多問題上也都是如此。」

劉先生也認為,在中共專制制度下,人權進步永遠被放在共產黨執政權和集團利益之下,因此中國共產黨不可能真正維護人民的基本人權。他介紹說,聯合國人權公約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並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第二款規定,所有人民可自由處置他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這種權利。而現今中國大陸數以百萬計的強拆房屋、強征土地,正是對當局對人民這些基本人權的粗暴踐踏,不可避免地引起民眾不斷的群體性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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