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叔」蔡彬因受賄罪判囚11年半(圖)


蔡彬被網民揭發擁有22套住宅、商店、廠房和車位。

【看中國2013年09月12日訊】廣州法院裁定廣州市城管番禺區分局政委蔡彬受賄罪成立,判處11年6個月有期徒刑,收繳非法所得與沒收個人財產合共335萬元人民幣。

廣州海珠區法院星期四(9月12日)判決時稱,蔡彬在1998至2011年間先後利用在番禺公安分局與番禺城管局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共275萬元。

蔡彬去年因被網民舉報擁有20餘套房產而被當局調查。據廣州媒體報導,這次審判所指控的受賄金額只涉及其中兩處。

據報導,蔡彬認為量刑過重,將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

廣州「房叔

蔡彬在1993年至2012年間歷任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局長、政委。

2012年10月,蔡彬及其家屬被網民曝光擁有21套房產,包括住宅、商店、廠房和停車位,分別由他本人、妻子和兒子持有,他因此被網民稱為「房叔」。

中共廣州市番禺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隨後對蔡彬展開調查,證實他擁有的房產實際達22套,總建築面積超過7000平方米。

案件於7月底開審,法院審理查明,蔡彬透過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好處,或以低投資入股獲取明顯高出回報率的高比例分紅方式獲利。

蔡彬在其腐敗問題被揭發前所擔任的廣州城管番禺分局政委屬正處級職位,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此崗位月薪約1萬元。

蔡彬在庭審中認罪,並退還全部贓款,請求輕判。法院同意可酌情從輕處罰,而他在庭審上的辯解則不予採納。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