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史印證了胡適的觀點(圖)
胡適談「黨治」與腐敗
胡適(資料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07日訊】《胡適全集》中多處談到吏治腐敗、政治腐敗問題。他的一個突出的觀點是,腐敗的根源在於「以黨治國」的「黨治」;欲求腐敗問題的根本解決,除了結束「以黨治國」、實行民主政治,別無他途。
1935年8月5日,胡適在《政制改革的大路》一文中寫道:「今日黨治的腐敗,大半是由於沒有合法的政敵的監督。樹立一個或多個競爭的的政黨正是改良國民黨自身的最好辦法。」(《胡適全集》第22卷,第345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在這裡,胡適沒有籠統談腐敗的滋生是由於沒有監督;而是強調腐敗的產生,「大半是由於沒有合法的政敵的監督」。也就是說,胡適認為,腐敗的主要根源在於沒有「合法的政敵」的監督。
胡適又從美國的反貪談到了中國的反貪。他在1936年3月1日《獨立評論》的《編輯後記》中寫道:美國有一位很有名的新聞記者,叫施德芬斯,他一生的事業是專門研究並揭發美國各省各大城市的政治貪污,前羅斯福總統(指西奧多·羅斯福,1901-1909年任美國總統)曾送他一個綽號,叫做「耙糞者」。20世紀初美國的揭發貪污運動,因此又叫做「耙糞運動」。「這種‘耙糞工作’,只有民生政治之下可以存在。在言論不自由的國家裡,儘管有用軍法嚴懲貪官污吏的教令,然而如果報館發表財政官吏操縱公債市場的社論就可以得停止發刊的懲罰,誰還敢來捋虎鬚做‘耙糞’的運動呢?所以……民主政治與清廉政治是有密切關聯的。」(《胡適全集》第22卷,第449、450頁)胡適根據美國的反貪經驗得出結論:「耙糞工作」,即有效的整肅貪污,只有在民主政治制度之下才能順利開展。「以黨治國」、「一黨專政」制度之下,沒有言論自由,沒有輿論自由,老百姓揭發貪污,新聞記者揭發貪污,不僅不受保護,而且會遭到打擊。「黨治」——腐敗;民主政治——清廉政治,這就是胡適的邏輯。
中國國民黨「以黨治國」歷史的終結,印證了胡適的以上觀點;70多年來的中國現當代史,印證了胡適的以上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