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內幕交易 被罰5.2億

【看中國2013年08月31日訊】中國證監會週五(8月30日)通報對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的處罰決定,認定光大內幕交易,對其罰款5.2億多元,沒收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自營業務。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行為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指光大董秘回應誤導公眾。

發言人說,光大證券知悉異動真正原因,投資者並不知情,公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後再賣空合理避險,但其具體作為違反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

證監會同時對相關四位決策人徐浩明(光大證券前總裁)、楊赤忠(光大證券總裁助理)、瀋詩光(光大證券計財部總經理)、楊劍波(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負責人)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沒收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

公司董秘梅鍵也因誤導公眾被罰。證監會說,身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責任人,未作核實即以個人身份發表言論,加劇了市場波動,造成誤導,對梅鍵責令改正並罰款20萬元。

光大證券股票當天臨時停牌,這也是繼本月16日和22日停牌後的再次停牌。

烏龍指

8月16日,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開展ETF套利交易,錯誤生成巨量市價委託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人民幣,實際成交72.7億元。

這一重大烏龍事件,導致A股市場大幅波動,滬指創6年單日最大震幅。

事發當天光大董秘梅鍵說:「傳聞不瞭解光大證券嚴格的風控,根本不存在70億元烏龍,傳聞純屬子虛烏有。」

股民隨後指責梅鍵在沒弄清情況之前就斷然否認,有故意掩蓋的嫌疑。

18日,證監會便公布了「8•16」事件的初步核查結果,稱是系統設計缺陷所致,尚未發現存在人為操作差錯,已對光大證券立案調查。

22日,光大證券董事會通過議案,同意接受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提出的辭去公司董事、總裁職務的申請,光大證券董事長袁長清代行公司總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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