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們的動與靜(圖)
【看中國2013年08月20日訊】別妄想的警察成為人民或公民的服務者。真的!很多人仍然迷惑於「人民警察」這個稱謂,其實叫什麼並不重要,因為在,素來名不副實的人和事,多有存在!所以,要想看到事實的本質,一定要不受名字的誘惑才行!
也就是說,在打擊所謂犯罪方面的警察們,行動之快,真是動如脫兔的!
當然,我們已經知道,事實總是和他們的讚美有著大大小小的差別。動如脫兔的警察也不例外!在什麼時候如兔?在什麼時候如貓,的人民警察是絕對不看人民的需要和他們的法律的要求的!那要看什麼?那自然要看領導的命令了!
不遠的過去,在盤錦警察槍殺農民一案中,不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景嗎?受害人一方無論如何報警,警察都是不肯來的,他們靜如處子!而加害一方一報警,人民警察們就動如脫兔了,他們不僅來了,還要拿著殺人的武器來!
剛剛發生的,陳寶成抗拆被拘留案,依舊是故技重演!不過這一次的技術含量更高!一切似乎都有預案,按照步驟精心策劃,精心實施。依舊是受害人報警無效,依舊是侵害人報警立即出擊!最詭異的是,在24小時內警察絕對不行動,剛過24小時立即發動過!靜如處子,到了害羞的程度;動如脫兔,有了閃電一樣的速度!人民警察的威力,在同一小撮犯罪份子做殊死鬥爭的時候,簡直等同於宇宙大爆發!這個時候,我們如果再叫他們是人民警察,估計他們自己也會不好意思!
至於林州警察酒後遊戲將無辜嬰兒摔擲的行為,更坐實了我們以上的看法!僅僅為了打賭,就將無辜的嬰兒搶來投擲,致其重傷,這種行為,豈止和人民沒有關係,也和「警察」這個稱謂似乎關係不大!
以幼兒的生命為戲,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並不少見!遠有傳說的紂王剖腹驗胎,近的有張獻忠的擲嬰為戲,再近的還有日本侵略者的槍挑幼兒的慘劇,無不超離人類,等同禽獸!這樣的行徑不僅受到人類永遠的譴責,而且他們因為如此的暴行,也很快滅亡了!但是,今天,在以「為人民服務」為最高宗旨的,竟然也同樣上演了如此惡行,並且僅僅受到禁閉15天的處分,警察當局,在這件事上,真是如黎明一樣靜悄悄。倒是真有激於義憤的體制內人士,忍不住將真相泄漏出來,林州的公安部門才立即行動起來,在事件發生幾十天後,開始了進行調查。這次調查當然是聲勢浩大,大有攜風挾雷甚至激濁揚清的氣概呢!由靜到動,毫無徵兆,硬生生地變化,讓我們為人民警察叫好,都來不及!
為什麼呢?
天下還有多少如此醜惡的真相被掩蓋,我們不太知道!但是,就掩蓋的本事而言,他們是很迅速的,這確實是事實!一旦被暴露,他們也很迅速地針對輿情進行努力地掩蓋,也確實是事實!他們的速度,比劉翔兄弟要快多了!如果實在不行,那就上演苦情,也如劉翔兄弟那樣,左右腳輪流跳,以便爭取同情,降低仇恨!比如因為參與強拆被劉大孬撞死的警察,比如上海被曝光的法官,或者強調家庭的困難,或者強調出身的清苦,無非要告訴人民,這些人都是不天然的壞人,他們是可以同情的!而以拋擲嬰兒為樂的林州警察,則突出了他重病纏身,也無非是為了要達到如此目的罷了!其實,世界上哪裡有天然的壞人呢?
但是,哪個被強拆的,哪個被公權力侵害的,哪個被勢力者侵害的,一旦報警之後,會得到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的動如脫兔的救助呢!對此,很多善良的人民無法理解!其實,你應該很容易理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