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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武官尚武,百姓命必苦

作者:曹保印  2013-07-22 20: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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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22日訊】臨武案件相信大家已經非常清楚,就是湖南省臨武縣的一對瓜農夫妻,在臨武街頭賣自己家種的西瓜,結果遇到一群城管,據後來的新聞報導說,城管先是拿走四個西瓜,罰款一百塊錢,然後這對夫妻換了一個地方賣瓜;後來,又碰到了這群城管,於是發生了進一步的衝突,造成用當地官方的話說:瓜農鄧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就是這樣一起案件,照說案情非常簡單,可是事情的發生以及後來的社會影響,卻越來越讓人感覺到,整個事件發生在當代中國時,它就成了一個標本,這個標本影射出各個方面出現的每一個都可能讓我們不寒而慄的問題。

比如說,這個新聞在發生之後的當天,各大新聞門戶網站都是置頂,到了傍晚,所有的新聞突然消失。為什麼?我想網友心裏應該非常清楚,在這裡我也沒必要去捅破這層窗戶紙。

但我想告訴大家的是,在今天,當有各種各樣隱性的手操控著一些東西的時候,我們還能夠看到多少公平和正義,我們又能夠看到多少真相。且不說這個,單說在臨武瓜販涉嫌被城管打死一案上,事情發生的中間以及之後各種力量的角力,讓我感覺到這起案件絕不是暴力執法這麼簡單,而完全可以看出臨武事件就是中國基層政權暴力執政的濃縮的標本。

我們且來看這樣一句話,第一句話:不讓路就死。話是誰說的呢?警察。什麼警察?搶屍體的警察。瓜販鄧正加被打死之後,屍體就放在了事發地現場,對老百姓來說,這是保全證據。但是,當地的警察過來搶屍,百姓不讓,於是雙方自然發生衝突。

於是乎,搶屍體的警察就喊出了這樣一句話:不讓路的就死。警察居然能夠喊出這種話來,我一點都不稀奇。也正是因為這個,對城管涉嫌打死鄧正加,我也因此一點都不稀奇。

它說明,這種暴力絕不僅僅只是在城管身上體現,在這些防暴警察身上體現得更加鮮明。於是,搶屍過程當中,多名孩子、老人被打傷,大家可能通過網路看到了這些血腥的照片。屍體最終被搶走了,警察當然得勝了。

第二句話:不要拍,要拍就讓你們死在這裡。說這句話的是誰?警察。對誰說的呢?採訪的記者。事情發生之後,湖南當地媒體記者去採訪,一個是湖南當地電視臺的記者,一個是湖南一家紙媒的記者,結果在採訪過程中,警察就說了這句話:你不要拍,要拍就讓你們死在這裡。

前一個,不讓路的就死;後一個,要拍就讓你們死。可見,在臨武,在這些暴力機器的眼裡,百姓的生命就是如草芥,記者的生命同樣是如草芥。我的地盤我說了算,我讓你死你就得死,你敢擋我的路你就得死,你敢報導我的事你就得死。這種張口閉口都是死亡威脅,「死」字如此輕輕鬆松從他們的嘴裡說出來,可見臨武這個地方作為中國的基層政權之一,暴力執政的色彩有多麼明顯。

第三句話:屍體不是歸還的,不是領來的,而是他們扔在路邊,我們撿來的。我們前面說鄧正加的屍體被200多名防暴警察搶走了,如果你的搶走,是為了給死者一個受尊重的地方,以此來安撫家屬的情緒也還可以,也還算是你做了人做的事情。

但是,我們從新聞媒體上看到的是什麼?屍體僅僅只是從鬧市區搶走,搶走之後扔在路邊,就是死者所在村的村口。請記住,是「扔」在了「路邊」。我們中國人講究死者為大,你既然搶走了屍體,你就應該善待,但偏偏就採取「扔」在那裡的方式。這不就應了我前面說的視百姓的生命如草芥嗎?我就像扔死狗一樣把你扔了,你又奈我何?

這已經涉嫌對屍體的侮辱,而且公然挑釁當地百姓的容忍底線。可是,這些人居然就能夠做得出來,那麼我想問的是,是誰給了他們這樣的膽子,是誰讓他們比匪徒還要匪徒,比暴徒還要暴徒。他們哪裡是人民警察?分明是一群暴徒。這句話就暴露出來當地在對老百姓的生命上,在對百姓權益維護上,根本是不屑一顧。

第四句話,臨武縣的縣長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尚無證據表明瓜農被打死。要知道,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屍檢結果還沒有出來,既然沒有出來,你怎麼就可以斷定說沒有證據表明是被砸死的?

反過來,我們說這句話,是不是也可以說:尚無證據表明瓜農不是被砸死。你縣長怎麼給我拿出證據?而縣長的這樣一個說法,更讓我懷疑,這就是在事前定調,也就是說,我先定下了一個不是被砸死的調,至於屍檢結果如何,由我定調說了算。當然,是不是這樣,我們還得看最終的結果發布,但我先把這個話撂在這裡,有沒有可能,我們繼續觀察。

但無論如何,在屍檢結果還沒有出來的時候,縣長能說這樣的話,那就說明,他本身就是一個不懂法制的縣長。當縣裡面出現這種事情,當警察可以動不動說出讓人死的話,這樣的縣長,當地的縣委書記,還配坐在那個位置嗎?

我們再看第五句話,死者鄧正加的弟弟說:不敢和政府作對。也就是說,在商量怎麼屍檢以及怎麼處理後事的時候,他弟弟說了這句話。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當地百姓面對這些公權力有多麼的無奈。

百姓可不可以和政府作對?我們國家的法律有明確規定,如果政府做錯了,百姓是有監督的義務,也有舉報政府官員的義務,更可以民告官。通俗意義上說,這種民告官就是和政府作對。你做錯了,我為什麼就不能跟你作對?但是,從這句老農民嘴裡說出的話,我們可以看到,百姓對當地的基層政權的無法無天,是多麼心懷恐懼。而這種心懷恐懼的背後,就暴露出臨武縣絕不是一個法制的縣,那裡應該是一個無法無天、公權橫行的縣。

從以上的五句話,我們就可以感覺到,臨武縣這些官員們真正做到了「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了嗎?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了嗎?真正做到了把百姓的利益放在最高處嗎?顯然沒有。一個也沒有。

這種動不動就說讓人去死,隨意去侮辱、凌辱死者的屍體,在結果沒有出來就敢說不是被砸死的這種話的做法,包括百姓自己說的不敢作對,讓人感覺到,不只是臨武縣在暴力執政,而是很多地方也有臨武的影子?是不是很多地方都像臨武這樣做了?如果真是如此,那麼,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我們再來看臨武事件中的幾個具體行為細節,看看這些行為細節暴露了什麼。

第一個行為細節:城管罰了一百塊錢,拿了四個瓜,但沒有開票。按照官方的說法是暫扣了四個瓜。那麼我要問,如果是暫扣,為什麼只扣了四個,而不是全部都扣了?罰款一百塊錢,到底是開票了,還是沒有開票?為什麼當地官方不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假如沒有開票而又拿走了四個瓜,這群城管隊員是不是就是公然搶劫的匪徒呢?對這樣的一些人,對這樣的執法行為,當地政府又該做何解釋?

第二個行為細節:當地政府表示,是鄧正加夫妻辱罵了城管隊員,然後雙方發生了衝突。在這裡,我要問,就像鄧正加弟弟所說的「不敢跟政府作對」,難道鄧正加夫妻就敢和這些城管隊員作對?他們有膽量去罵這些城管隊員?

好,就算他們敢罵也罵了城管,我還要問,難道老百姓罵你幾句,你就要打嗎?打也就打了,難道非要往死裡打?請問,對我的這些問題,當地政府又該做何回應?

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這個問題,僅僅只是王顧左右而言它,那麼我要說,臨武縣的官員們依然沒有在這個事情上汲取教訓,依然沒有看到在整個臨武縣的公權力機構中充滿了多少暴力的色彩,充滿了多少視民眾生命如草芥的暴力色彩。

第三個行為細節:據新聞媒體報導,城管把人打倒之後,家屬懇請就醫,但被城管隊員拒絕。我要向當地政府,這個事情確實存在嗎?如果他們沒有將鄧正加及時送醫,事實證明也確實沒有送醫,這些城管隊員又該當何罪?

退一萬步說,就算是城管隊員沒有用秤砣打死鄧正加,這種打倒人不送醫的行為,算不算是置人於死地?如果是,這是不是故意殺人罪,能不能簡單以暴力衝突、肢體衝突做解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四個行為細節,當地官方在所有的新聞通稿中都提出的「突然倒地死亡」。我要問的是,如何突然?死於何因?雖然在驗屍,但有幾方驗屍?現在官方初步調查說不是被砸死,但是,有目擊者表示就是被用秤砣打死。

這樣自相矛盾、完全對立的說法,當地官方又該做何解釋?到底目擊者所說是錯,還是官方所說是錯?屍體的鑑定結果如果是外傷,鑑定比較快;如果是因病致死,那麼會比較慢,但我要說的是,這種屍檢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就算是因病致死,也同樣有外界刺激的結果,這個又怎麼說?

在屍檢上,縱然當地有政府部門在參與,家屬也參與,可是,要不要引進真正獨立的驗屍機構,而不是由當地政府來組織驗屍。因為,至少要保證「瓜田李下」,你要撇開自己的嫌疑,否則的話,你就算拿出來一個驗屍結果,公眾又會不會相信,是不是有說服力?我想,可能當地政府自己也心知肚明。

我們再看一個非常微妙的行為細節,就是第五個,事情發生之後,當臨武縣的一個縣委副書記去調解,結果家長提出要看事發地的監控錄像,家屬的這句話一落,縣委副書記掉頭就走,也就是說根本不理你。

你想看監控錄像?你這不就是在找茬嗎?你這不就是在不給我面子嗎?你這不就是不聽我的嗎?所以,我根本不用理你。我要問的是,這位副書記是誰,他為什麼敢如此驕橫?家屬要求看事發地的監控錄像,難道不可以嗎?這不就是他們的權利嗎?如果這位副書記認為,整個事情自己會一碗水端平,憑公斷案,那又為什麼害怕讓家屬看監控錄像呢?又為什麼對家屬提的看監控錄像的要求如此反感呢?我很懷疑,這位副書記心中有鬼。

第六個行為細節,就在這個縣委副書記掉頭走了以後,馬上發生了200名警察搶屍的事情。很顯然,這位縣委副書記發怒了,你不給我面子,不聽我的是嗎?行,我讓你們走著瞧。於是乎,200名警察來了,將圍觀者毆打,搶走了屍體,喊出了剛才我說的誰要攔路,我就讓誰死這樣的口號。

從上述這些言與行,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暴力的色彩,絕不僅僅體現在城管的暴力執法上,還體現在當地從縣委、縣政府到整個警察組織的暴力執政上。這是惟我獨尊,一手遮天,我的地盤我就是主子,你們都是奴隸。要不然,警察會動不動就喊出讓你「死「這樣的話嗎?

所以,縣委副書記才會對家屬的要求不屑一顧,才會發生將屍體搶走之後扔在路邊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瓜販涉嫌被城管打死這個案件上,從公權力表達的種種言行來看,臨武這個地方,已經是公權力橫行,真正無法無天的亂地,而像臨武這種地方的這些做法,我感覺不僅僅只是臨武這一個地方,而很可能是很多地方的公權力者也在這樣做。因此,我才說,臨武是中國基層政權暴力執政的濃縮標本。如果你對這個判斷有所懷疑,那就不妨觀察觀察一下你所在的地方,是不是有上述的言行。

綜合上面這些問題,最後我想總結以下四點。

第一點,雖然現在臨武縣成立了由縣紀委牽頭,縣公安局、檢察院、司法機關共同參與,當地上級紀委負責監察的調查組,可我要說的是,這個調查組不可信,必須立即成立異地辦案調查組,至少由湖南省級司法機關介入,而不是當地的縣市委。為什麼?因為從縣長的表態、縣委副書記的做派,我們就可以感覺到,成立了縣紀委牽頭的調查組,他們能調查出來什麼?調查組的成員們,是不是同樣得聽縣長、縣委書記的呢?所以,臨武縣的調查組不具備權威性,調查結果因為有重大的利益相關,不可以採信,也不會被公眾採信。

第二點,臨武事件,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絕不是簡單的暴力執法這麼簡單,而是處處充滿了暴力執政的色彩,處處充滿了視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問題。假如不能夠正視這一點,而僅僅只是在瓜販死了這件事情上做文章,我敢保證,臨武以後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全國各地其他的基層政權中,也還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在這些地方,警察依然會喊出讓你死的話,城管也依然會把你打死。

第三點,臨武事件是濃縮的中國基層政權暴力執政的標本,而且這種標本本身,已經具有了鮮明的時代特徵,那就是暴力執政思維已經完完全全控制政府官員,而且基本上無論是在拆遷上,還是在這種城管與農民的衝突事件上,都是用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第一手段,我先用暴力去壓你,去打你,去搶你,去嚇唬你,而不是協商與溝通,坐下來和受害者對話。

如果習慣於用這種暴力思維執政,習慣於用這種暴力手段解決問題,那麼,最終的結果必然只會是按下葫蘆浮起瓢,這個問題解決了,下一個問題馬上出現,由此造成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尖銳的社會問題,社會維穩的成本就會越來越高。而維穩的成本越來越高,社會的矛盾也會越來越深層次,這種惡性循環一旦形成,就很有可能造成整個基層政權的危機。在這裡,我這不是在聳人聽聞而,而是在提出警示與警告。

第四點,應該徹底反省城管制度,就像徹底反省勞教制度一樣。就像我昨天在節目中所說的,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不僅有在鄉村生存的權利,也有在城市生存的權利,只要公民不違法,他所做的一切都應該是被法律允許的,也應該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至於說城市的秩序問題,城市的公共衛生問題,可以另外想辦法,但是,人的生存永遠必須得是第一位的。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不要把臨武事件看得非常簡單,以為它就是一個簡單的個案。其實,從這起個案中,可以看出一系列普遍的社會性問題,一系列深層次的制度性問題。從臨武這一個縣的這一面鏡子,就可以看到中國基層政權的暴力執政色彩,已經多麼濃重;也可以看出,在這種色彩的塗抹與刺激之下,那些官員頭腦中以暴易暴的觀念與超自信,是多麼愚蠢而又血腥。

但是,我要警告這些迷信暴力的官員:如果你想以暴力對抗民眾,那麼最終引起的結果,必然是更劇烈程度的以暴易暴;而以暴易暴之後,到底誰勝誰輸,不用我在這裡說,歷史早就給出了答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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