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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生下孩子當強姦證據 還有未來嗎?(圖)

 2013-07-12 13: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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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12日訊】湖南祁陽縣12歲的小學六年級女生思思(化名)兩個月前生下一名女嬰。思思指稱,從去年6月起,三名小學老師曾先後多次對她實施強姦,但這被涉事人和學校矢口否認。警方介入後,經DNA鑑定認為,一名74歲的老人才是事件的元凶,他與受害人鄰村,如今已被判罪並處以12年徒刑。但懸疑並未就此解開。女生家長堅持認為 ,「這並不是真相。」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三名涉嫌老師均未參與DNA鑑定,而被判刑老人與女孩有親戚關係等都讓他們懷疑鑑定結果的可靠。他們最終選擇讓女兒把孩子生下,並寄希望於重新鑑定,能將這一「定案」翻盤———「孩子就是證據。」思思指稱,從去年6月起,三名小學老師曾先後多次對她實施強姦,但這被涉事人和學校矢口否認。(南方網7月10日)

又是老師,近些時間來,動輒老師甚至校長強姦或猥褻自己的學生,「校長」一詞幾乎快要成了社會上的貶義詞、成了笑料了,前天才發現一中學校長被情婦割掉了生殖器,活生生的被女人物理閹割了,雖然這可以肯定只是少數,但對於人們想像中應該為人師表的校長老師們來說,光輝形象還是大打折扣。就說這件事,受害女童年已經舉報學校三名老師強姦了她,但警方卻偏偏只給另一個七老八十的女孩親戚作DNA檢測,並認定破案,警方堅決不給另外三名老師做DNA鑑定,到底又是何原因呢?其中到底是不是還有其他的貓膩呢?

就算警方可以認為已經確定了一個DNA,案件就可以結了,因為理論上說人的DNA具有唯一性;但另一個常識告訴我們,鑑定出了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DNA符合,也不能認定另外三個老師就沒有參與強姦,所有曾經強姦過12歲女孩的惡棍,最終也只能從懷孕的女孩身上檢出一個人的DNA,那是不是說其他幾個就沒有事了呢?顯然不可能,傻子都明白的道理,可警察們就匆匆忙忙的結案,並不想再去涉足其他人,難道這只是警察懶政不作為、亦或其中有鬼呢?學校方面當然會極力否認醜聞,即使知道醜聞存在,也不太會願意良心發現,遮醜似乎成了一些機構的通病惡習。

問題是學校極力否認三名老師涉嫌強姦,但這種態度是否意味著學校將其他該校的女生陷於危險之中了呢?難道這種衣冠禽獸式的老師還能繼續站在講台上「照亮別人、燃燒自己」嗎?真不知道現在這些所謂的教育機構自身的道德觀在哪裡,這種教育到底是為了什麼?警察不願意抓,學校死不認賬,作為女童年家長才會無奈的出此下策,讓自己還是孩子的女童將孩子生下來,這又豈止是可悲可嘆,簡直是悲哀了。

為了找到真凶,為了將「定案」翻盤,家長不惜讓年僅12歲的女兒生下被強姦懷下的孩子,這怎麼看都讓人心裏不是滋味,畢竟她還只是個孩子,怎麼可能承擔起這種來自心理和生理的痛苦?很多人至今還在糾纏於強烈要求做親子鑑定,嚴懲真凶,甚至說不生下孩子,光檢驗羊水、抽血都可檢驗DNA;這其實根本就是個偽問題,假如三個老師都是真凶,DNA的結果也只能確定是一個老師所為,另兩個一樣逍遙法外。倒是女孩的家長硬生生的讓自己女兒生下孩子充當所謂的強姦證據,這充其量也只可能認定一個強姦犯。所以說讓女孩生下孩子本身就是另一場錯誤,也就是說用一場錯誤去試圖糾正另一場錯誤,最終都是在害女童,我們難以想像這名12歲的女孩會擁有一個什麼樣的未來。

三名逍遙法外的邪惡老師固然罄竹難書,女孩子的保護問題依然是個現實的殘酷話題,我們始終難以理解現今那些授業解惑的老師們如何能向自己的學生下手?還有一絲良知和人性嗎?但與此同時,當「家長決定生下孩子當鐵證抓真凶」時,這本身就是對當地警方和學校大聲的聲討,當然這也絕對是一次慘烈而悲苦的選擇、更是一個可能害了女孩的錯誤選擇。相信大家都會關注,這個12歲女孩兒以及她的孩子的未來到底在哪裡?她有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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