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憲政的愛恨糾結(圖)

【看中國2013年06月21日訊】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憲政是公民社會的一種契約,是民主制度的基礎和保障,同時也是對民主政治的制衡。在憲政國家,政府和公民的行為都是有邊界的,不能互相僭越。憲政的根本作用在於防止政府權力的濫用(即有限政府),維護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權利。

民主憲政曾是中共奪權的訴求

1941年10月28日,中共《解放日報》發表文章《結束一黨治國才有民主可言》,文章指出,一黨專制是民主的死敵,黨派只有競爭才能生存:「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1944年2月2日,《新華日報》發表了《論選舉權》的社論,指出:「選舉權是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所必須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碼的政治權利。」文章還指出:「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

1944年3月12日,周恩來在延安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十九週年大會說:「我們認為欲實行憲政,必須先實行憲政的先決條件。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

1944年5月17日《新華日報》發表《民主即科學》一文,文章說:「科學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國界的……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如此。」

1945年1月28日《新華日報》發表友谷的文章《是不是代用品呢?》,文章指出:「法西斯國家中也有國會,有輿論,但國會和輿論都在法西斯的統治包辦之下--是代用品!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著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1946年5月17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誰使中國不能安定?》,文章指出:獨裁專制者希望的「安定」,「並不是全中國的安定,並不是全中國人民的安定,而僅僅是他們坐在壓迫人民的寶座上的’安定‘.他們那個小集團可以統治全國、為所欲為的’安定。」

1945年7月4日,毛澤東在延安回答黃炎培談到歷史週期律的問題時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能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1946年3月30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文章指出: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劉少奇在延安時期也曾有段至今讓中共尷尬的名言: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污蔑。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從當時毛澤東和《新華日報》的一系列社論看,為了推翻中華民國政府,中共曾將民主與憲政作為誘人的糖衣、爭取民眾支持的口號與工具,為當時尚處劣勢的中共爭得時間,擴展實力。


中共眼裡,憲政就像一齣戲,需要時上臺表演一下,不需要時就趕下臺。(網路圖片)

政治暴力是中共政權的依靠

一個滑稽的現象是,中共以上對民主、憲政的「渴望」言論都是在它取得政權之前發表的,而在它自1949年取得政權之後卻再也沒有這樣的對民主、憲政的期待與渴望了。

國際共產主義創始人馬克斯提出的「暴力革命」是各國共產黨的信條。馬克斯的共產邪說以階級性取代人性,並認為不同階級的利益根本對立,認為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是人類發展的根本動力,因此決定了共產黨的哲學是鬥爭的哲學。中共的統治也是建立在一系列對內對外的「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思想鬥爭」之上。中共不僅以暴力奪取政權,而且在和平時期還要通過持續的政治運動,以肉體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方式來消滅它們認為應該消滅或消聲的,被它們歸為異類的黨內或黨外的異己分子。從土改到人民公社、從三反五反倒公私合營,從反右到文革,從六四屠城到取締迫害法輪功信眾。過去幾十年中共發起的一波又一波的血腥殘酷的政治運動無一不是對憲法、憲政的踐踏與對政治暴力的崇尚。

中共在過去幾十年的統治期間,也確實建立了自己的法律體系。但事實證明,中共建立的法律只是單方面用來讓普通民眾接受它的管制,而不是讓民眾用法律來對中共說「不」的,更不是用來約束中共自己的,就像中共發言人曾經在正式場合公開告誡外媒記者的那樣:「不要用法律作擋箭牌。」

中共政權與憲政水火不容

通過施行暴力政治,在長期血腥鬥爭的過程中,中共政權擁有了絕對、無限的權力,而且通過憲法規定了它的領導地位,這與憲政對權力的制約是根本對立的,也是民主國家不可想像的事情。

在目前僅存的幾個共產政權國家,共產黨絕對、無限的權利都不受法律監督,不容任何社會力量的的挑戰。中共雖然也有所謂的「人民代表大會」,但這種「代表大會」不是民選,而且是以服從中共的領導、貫徹中共的意志為己任,與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的議會是本質不同的。

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實踐表明,各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之前往往都會議民主、憲政為藉口蠱惑人心,但一旦取得政權後就視民主、憲政為自己的威脅,因此也沒有一個共產黨政權去真正致力於建立民主與憲政體制。

中共18大新領導人接班之後,面臨社會矛盾極端尖銳,大規模群體維權抗暴事件持續不斷的情況下,習近平提出來維護憲法的權威,依法行政的口號。然而在過去短短的幾個月時間裏,習近平的「憲政夢」、「中國夢」卻屢遭中共主要官媒的頻頻發難。繼中共喉舌《紅旗文稿》與《環球時報》猛批憲政之後,中共另一重量級的喉舌《黨建》2013第6期再次刊登題為《認清「憲政」的本質》文章,不僅重申境內外的「憲政」主張就是要在中國取消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政權;而且更明確的提出不能把「憲政」作為中國的基本政治概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憲政,包括社會主義憲政。從而表明中共黨內傳統的對民主、自由、法制的普世價值的敵視依然沒有改變。如果說習近平就任中共新領導人後真的像中共官媒釋放的那樣有實施「憲政」的夢想,說明習近平可能意識到憲政是國家長遠穩定發展的基本保障。但是如果習近平還不能認識到中共與憲政的根本對立,水火不容,不能跳出中共傳統意識形態與保守勢力的束縛,那麼習近平的所謂「憲政夢」也只能一場夢而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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