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規範紅頭文件 網友質疑「黨內法規」

中共共產黨週一(5月27日)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旨在「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稱,這是中共加強自身制度建設的最新重大舉措,中共首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立法法」,將對「紅頭文件」加以規範。

這一黨內「立法法」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報送備案及審查作出了全面規定,有助於解決一些地方隨意制定「紅頭文件」,乃至「紅頭文件」相互「打架」等現象。

1990年,中共曾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正式使用了「黨內法規」這一名稱。

根據中共最新公布的條例,「黨內法規經批准後一般應當公開發布」,確立「以公開發布為原則、以不公開發布為例外」的制度。

另外,審議批准機關收到黨內法規草案後,交由所屬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進行審核。主要審核內容包括:是否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
網民質疑

所謂黨內「立法法」公開後,引發媒體和網民的質疑。

有網民問:中國黨內法規是什麼法?法有空間效力、地域效力、時間效力,難道還有針對不同人生效的法律嗎?

還有網民稱:我國法律法規庫,均無「黨內法規」之提法。即黨內法規完全是黨章自行設定的詞語,並無憲法法律上的明確依據。根據立法法,法規只有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兩種,並無黨內法規之說。因此,黨內法規僅為黨內文件的形象說法,不應稱法規。

有人在微博中表示:現在才想起審核黨內法規是否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可想而知憲法和法律是無法駕馭黨內法規的,難怪問題不斷。

不少網友調侃說:「黨內法規」說法易產生歧義,還是改為「幫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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