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業之報(圖)

兩番不可互相持 隔未多年報亦奇
聽信內言家必索 牝雞安得把晨司

有一人,出身大家族,進京去候選官職。帶著懷孕的妻子和年高的母親,從江西出發,到了揚州,遇到同族兄某司馬在此任南監同知(代理太守),於是就將妻子和母親暫時留在族兄家,自己隻身進京。

沒有等到開選,就死在京城寓所了。噩耗傳到揚州,司馬想暫時保密,因為死者的妻子身體病弱又將臨產,老母年事已高,等她產後滿月,再讓她知道。

但司馬之妾,自從正室(正妻)死後,就以資格漸老把持家政。聽說後,堅持反對說:「雖是同族,已各立門戶,怎麼能身服凶喪,長久住在別人家裡!」就自作主張,前去把實情告訴了那位即將臨產的弟婦和老母,並且要她們趕快另找房子搬出去,也好安設靈堂舉哀。司馬雖然怪罪她不應這樣做,但已經挑明瞭,也沒有辦法,只好任之。

過了幾年,司馬被舉薦調去一大郡任正職太守。他一人先去上任,把眷屬留在金昌,等一切安頓就緒,再來按迎。當時太守才四十,年富力強,三年一度的政績考核,成績又是江蘇第一。特許通知他本人知曉,並要上奏朝庭,以後或任藩臺或任臬臺,榮耀顯赫,指日可待。

他的妾既已統理全部內政家務,儼然就是正位夫人了。這一年恰是她三十生辰,大肆張燈結綵,設樂擺宴,接受親戚賀儀,得意非凡。卻不知太守還未到任,剛走到袁浦,突生大病而死。就在某氏生日前一天噩耗傳到。

子侄輩人都主張,等生日過後再公布舉哀,而新任太守之子恰好在蘇州,堅持主張不能如此,說:「這是何等大事!難道能讓前來弔唁者等在門外,而裡面仍鼓樂酒宴,受人朝賀嗎?!」便直進內院,把凶信告訴了某氏,並親自帶領家人把燈綵全部摘除,更換孝服,設靈堂舉哀。

坐花主人說:「這件事的發生前後不過三四年。至今大家都還在說道。唉!女子小人不明大義,往往喜好藉口大道理來實現自己的私心。受此傷害的人,一時雖無話可說,但心中的傷痛刻骨銘心,久久不能忘懷。投種於地,待時而發。常言說:‘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大學》)真是說得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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