礄口公安 還我媽媽

2013年5月6日下午四時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闖入武漢礄口金昌輕紡城三樓棋牌室,對裡面正在打麻將的居民喊道:「都不許動!把錢拿出來!」居民們以為遭到土匪搶劫,紛紛跳窗逃走,在此過程中,38歲的武漢居民韓秀英(化名)不幸身亡。 

後來受害者家屬被告知,這群不明身份的男子為礄口公安便衣警察,當時的行動,是為抓賭。而據當事人反映,這夥人並未亮明身份,大家都以為是土匪搶劫,所以才慌不擇路,從三樓窗口跳下——以免受到土匪的人身傷害。

「如果當時他們亮明警察身份,那麼所有人都不會選擇從三樓跳下!」

受害者的妹妹向群眾哭訴。

今天上午(2013年5月8日),受害者家屬圍堵在礄口公安局門,打出「礄口公安,還我媽媽」的橫幅。受害者年僅11歲的兒子身披孝服,手捧媽媽的遺像……其情其景,讓人慘不忍睹!

據悉,受害者女,38歲,有兩個兒子,大兒子今年19歲,去年入伍中共武警部隊,小兒子才11歲,在漢正街小學上四年級,受害者的父母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這一飛來橫禍,幾乎讓全家人陷入絕境。

礄口公安隨後對受害者家屬進行了強行驅趕,並沒收了橫幅。圍觀群眾議論紛紛,為受害者深感不平。

「打麻將還犯法嗎?又不是聚眾賭博!大家都是街坊鄰居,休息時間打打麻將,有什麼錯?!」

「他們自己也打麻將!吃喝嫖賭樣樣會!」

……

一位老者從人群中經過,忍不住破口大罵。

於遭到驅趕,受害者家屬無法在礄口公安門口停留。但受害者的妹妹和年僅11歲的兒子,手捧遺像,拒絕離去。他們在等《武漢晨報》、《楚天都市報》的記者們趕來,可是記者遲遲沒有出現。

「他們都是一夥的!公安局給報社打個電話,他們還會來嗎?」

群眾都為受害者表示同情,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筆者認為,如此案件,涉及麻將,也許難於「義正言辭」地報導,或者說,不利於報社吸引眼球,再或者說,中共暫時沒有必要將這起事件,作為反腐打擊對手的藉口。

但人同此心,將心比心,如果你的父母在業餘打麻將時受到如此橫禍,你會無動於衷嗎?所以,我要寫下來,給《看中國》投稿,人的生命,是無比寶貴的,不能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消失了!她還是一位11歲孩子的母親啊!!

礄口公安所謂「便衣」的說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犯罪份子既沒有亮明身份,也沒有作出聲明,只是一句——「都不許動!把錢拿出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執法」嗎?更讓人氣憤的是,在受害者跳樓受傷後,這些所謂的「便衣」沒有做任何搶救的行動,只是一個勁地在棋牌室內翻錢、搶錢!!

按照中共《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

很明顯,這群所謂的「便衣」,至少犯有上述兩條:(一)入戶搶劫;(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這群「便衣」既未亮明身份,也未作出任何所謂「執法」的表述,應當以「入戶搶劫致人死亡罪」判處!同時,還應查明這群人的真實身份,到底是不是「合法的警察」,或者只是所謂的「警察臨時工」?

若這群人不能提供「合法警察」的身份證明,則在「入戶搶劫致人死亡罪」之外,他們還犯有「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罪」!數罪並罰,最高可判死刑!

中共總理李克強先生在2013年3月17日的記者招待會上曾經這樣表示:「我們將忠誠於憲法,忠實於人民,以民之所望為施政所向。」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忠誠於憲法、忠實於人民嗎?我們期待中共當局能給受害者家屬以法律框架內的公正待遇,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

 

大陸學者昨夜星辰

2013年5月8日憤怒投書

本文留言

作者昨夜星辰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