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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風事件對中國現代知識份子的重大影響

 2013-04-26 13: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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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胡風事件為20世紀中期以後主流意識形態的整合提供了標準的運動範式,並在其後數十年間的流變中作為元典與之同構;而對於胡風全面平反的一再推延及淡化處理,則呈現出事件消解的遲滯,表明其主流意識形態解構的艱鉅性與複雜性;在這期間,對於中國幾代知識份子人格、心態及其命運都造成了極為深刻的影響。

胡風事件的共時性或它的生成

1954年7月22日,時任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協理事的文藝思想家胡風,通過中央文教委員會主任習仲勛向黨中央、毛澤東提交了一份《關於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即「三十萬言書」)。在這份報告中,胡風痛陳文藝管理體制的諸種時弊,他把片面強調作家的世界觀、工農兵生活、思想改造、民族形式和題材決定論概括為「在讀者和作家頭上就被放下了五把‘理論’刀子」;認為「30多年以來,新文藝在戰鬥過程中所積蓄起來的一點有生力量,被悶得枯萎了」,「教條主義不過是一種表現,骨子裡是惡毒的軍閥主義在統治著,或者說,在爭取鞏固統治權」,預言「文藝上將出現一個灰色時期」。

這份報告引起毛澤東及其黨中央的高度重視。1955年1月,毛澤東決定把胡風的「三十萬言書」公開發表,並親自指示周揚等中宣部領導展開對他的批判。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黨中央提出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認為:「胡風的文藝思想,是徹頭徹尾資產階級唯心論的,是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他的活動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活動,其目的就是要為他的資產階級文藝思想爭取領導地位,反對和抵制黨的文藝思想和黨所領導的文藝運動,企圖按照他自己的面貌來改造社會和我們國家,反對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

1955年1月24日,毛澤東簽發《中共中央關於組織宣傳唯物主義思想批判資產階級唯心主義思想的演講工作的通知》,指出:對俞平伯《〈紅樓夢〉研究》的錯誤思想的批判已告一段落,對胡適派思想的批判已經初步展開,對胡風及其一派的文藝思想的批判亦將展開。這些思想鬥爭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必須在大約五百萬有閱讀能力的黨內幹部和黨外知識份子中認真地進行教育,通過他們來教育廣大人民群眾。

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以[55]018號文件批轉了中宣部的報告,並在「通知」中指出:「胡風的文藝思想,是資產階級唯心論的錯誤思想,他披著‘馬克思主義’的外衣,在長時期內進行著反黨反人民的鬥爭,對一部分作家和讀者發生欺騙作用,因此必須加以徹底批判。各級黨委必須重視這一思想鬥爭,把它作為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一個重要鬥爭來看待。」

同年4月前後,胡風給舒蕪的一批書信受到注意,被整理成一份材料,發表於5月13日《人民日報》,標題為《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毛澤東親自撰寫編者按,提出「胡風和他所領導的反黨反人民的文藝集團……老早就敵對、仇視和痛恨中國共產黨和非黨的進步作家」。5月24日、6月10日,《人民日報》先後又發表了《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第二批材料》和《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三批材料》。1955年6月將這三批材料編印成書,題為《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毛澤東再度加寫了序言。

1955年5月16日,胡風被公安部逮捕。5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取消胡風人大代表資格。中央成立處理「胡風反革命案」5人小組,中宣部部長陸定一任組長,副組長為公安部部長羅瑞卿,毛澤東直接過問。胡風同仁陸續被捕。

1955年6月1日,毛澤東在指示轉發《北京市委關於查處胡風分子的報告》時,致函陸定一:「請考慮用中央名義將此件通報各地黨委及中央各部門和國家機關各黨組,要他們注意在所屬機關、學校、人民團體和部隊中調查和研究有無胡風分子,並按情況做適當的處理。凡有胡風分子較多的省市均應指定幾個可靠同志(例如5人)組織胡風問題小組,專門注意此事。」

1955年6月3日,陸定一將組織起草的《中央關於揭露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指示稿》呈送毛澤東。其中第5條為各省市委一律成立5人小組來領導揭露「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工作,毛澤東在後面批示:「黨委書記和常委對此事應積極注意抓緊領導。」同時,毛澤東還加寫了第6條全文:「各省市委和黨組必須認識這一鬥爭的目的,不但在於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主要地是藉著這一鬥爭提高廣大群眾(主要是知識份子和幹部)的覺悟,揭露各種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國民黨特務分子,帝國主義的特務分子,托派分子和其他反動分子),進一步純潔革命隊伍。因此,當鬥爭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時,就要公開號召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動分子進行自我坦白,向小組會向大會負責人去做或寫書面材料都可以。但在中學學生和小學生中不要去進行這種坦白的號召。」

1955年7月,從揭批「胡風反革命集團」發展到「肅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兩個運動合二為一,中央5人小組擴大為中央10人小組。

1955年7月14日《中國作協關於對「胡風反革命集團」及其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進行鬥爭的報告》中說,作協對「胡風反革命集團」及其他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鬥爭,大體分為三個階段:從5月13日第一批材料公布到5月29日為第一階段,主要是反覆閱讀、座談兩批材料,批判右傾思想。從5月30日召開第一次動員大會開始為第二階段,主要是展開尖銳的揭發批判和思想交鋒,並做了初步排隊。6月10日第三批材料公布後,立即召開第二次動員大會,把運動引到普遍暴露問題的第三階段。具體做法是:一、認真閱讀「材料」,展開同各種反動的、錯誤的思想的鬥爭。二、反覆動員,掌握資料,進行排隊,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造成一個強大的圍攻局面。三、放手發動群眾,支持尖銳激烈的思想批判,結合個別談話,促使反革命分子交代問題。四、培養積極份子,擴大戰鬥隊伍,豐富材料,堅決查清反革命問題。

毛澤東圈閱這個報告後批示「此件很好」,並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轉發各省市委,指示「各單位仿行」。

根據1980年7月21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複查報告》:「在全國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中,共觸及了2100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到1956年底,絕大部分都作為受胡風思想影響予以解脫,正式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的78人(內有黨員32人),其中劃為骨幹分子的23人。」事實上,胡風事件中受株連的人數是無法得到確切統計的。例如,僅胡風家鄉湖北蘄春縣所有的語文教師都停職反省一年,而胡風本人只認識他的侄子張恩。胡風同仁何滿子就說:「朋友中一跤談,幾乎所有的家庭、親友、學生乃至有屁大一點瓜葛的人都遭到了或重或輕的株連;而且輻射開去,受波及的難以統計。」(《我與胡風》)

從毛澤東對於胡風事件的高度關注程度,尤其是他對同時期有關中央文件所作的批示和按語中顯示,在定性胡風及其同仁為「反革命」的背後,隱含著毛澤東對於意識形態取向的整體設計和通盤考慮。而胡風被選作祭旗也不是偶然的。胡風理論文本的張力,或者說「三十萬言書」問題的焦點,不在於它!是否在整個理論體繫上與毛澤東的文藝思想構成絕對化的對立,而是在客觀實際上所呈現出來的獨立表達見解的意志與意向,是其所潛在隱藏的價值判斷,已經對於毛澤東文藝思想構成了威脅和對抗,構成了帶有否定性的批判指向。所以,理所當然地要被視為異端予以整肅。胡風所固守的知識份子人格及其話語權的獨立性,恰恰觸碰了意識形態取向的中心環節,從而引發直接的衝突(萬同林<<殉道者__胡風及其同仁們>>)。

胡風事件的歷時性或它的後續追溯

批判胡風運動,胡風及其同仁被作為「反革命集團」加以處置發生在1955年。而作為胡風事件,其餘波影響則歷時久遠。

1955年6月,毛澤東在《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一書撰寫的「序言」中十分明確地指出:「我們所以十分重視胡風事件,就是要用這個事件向廣大人民群眾,首先是向具有閱讀能力的工作幹部和知識份子進行教育,向他們推薦這個‘材料’,藉以提高他們的覺悟程度。」據戴知賢《文壇三公案》介紹,《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在當時印行了726。9萬冊。而收錄毛澤東對這個批判材料加寫「序言」與「按語」的《毛澤東選集》第5卷,在1977年出版時其印行數則遠不止於此。由是不難理解,為什麼胡風與「胡風分子」總是被陪綁於歷次批判運動,被強行與50-70年代幾乎所有的批判對象為伍。

例如,1957年,在反「右」運動中,一大批「右派」分子的罪名就是為胡風翻案或宣傳胡風思想。

例如,1967年,張春橋更把胡風事件牽強附會地引入「文革」中的政治鬥爭:「55年、56年搞肅反結果沒有搞多少,有的查出來也不處理,現在才懂得那是陸定一、羅瑞卿領導肅反的,他們本身就是反革命,怎麼能行呢?55年、56年反胡風集團也沒有搞下去……」

例如,1971年,《紅旗》雜誌發表「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寫作小組」的專文《記住社會主義革命時期階級鬥爭的歷史經驗----重讀〈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的序言和按語〉》,文中寫到:「陽奉陰違,口是心非,當面說得好聽,背後又在搗鬼,好話說盡,壞事做絕……這就是胡風集團和一切反革命兩面派的活動策略。反革命兩面派周揚,以及劉少奇一類騙子,都採用過這種策略。」

例如,1977年4月20日,《人民日報》以整版的篇幅發表上海人民出版社批判組的文章《「四人幫」與胡風集團同異論》,比較的結果是:「他們和胡風集團骨幹分子一樣,與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動派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歷史反革命到現行反革命,這就是他們走過的全部道路。」

……

很顯然,胡風事件已經遠遠超出了知識份子階層,它被無限放大後甚至進入歷次政治運動的核心,至少在話語性質上造成了嚴重的混淆與混亂。

胡風事件被無限放大,肇始之端自然可以追溯到毛澤東。他在發動運動、發表批判胡風材料時就曾致信陸定一和周揚:「我以為應當藉此機會做一點文章進去。」(《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至於這「一點文章」到底是什麼,如果不是實指,只能指他的鬥爭哲學和鬥爭思想。在他的鬥爭指向當中,隱藏著對於未來意識形態取向的整體設計。其中心主旨,首先和重要的當是取消知識份子的獨立話語權。這一點,可以從他在1958年3月22日在成都會議上的一次講話中折射出:「有許多同志在資產階級面前精神不振,沒有設想消滅資產階級。資產階級算什麼?要滅掉你的。幾次運動,思想戰線上的鬥爭,相當多的人無動於衷。如批判胡適、梁漱溟、《武訓傳》、《紅樓夢》、丁玲、胡風等。本來,消滅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的基本觀點,在七屆二中全會的決議中已經有了。在過去民主革命時期,就經常講革命分兩個階段,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到社會主義革命,前者為後者的準備。我們是不斷革命論者……」(李銳《「大躍進」親歷記》)

利用「不斷革命論」以求「消滅」知識份子的獨立人格及其話語權,就不能不上升到政治運動的高度,運用國家機器進行打擊鬥爭的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根據這種思維,毛澤東在給「胡風集團」定性時,認為這是一個「反革命地下王國」,「帝國主義國民黨特務分子,反動軍官,托洛茨基分子,革命叛徒,自首變節分子,就是這個集團的基本骨幹」。按照這種界定,此後所謂「右派」分子、修正主義分子、以及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所涵蓋的各種「專政對象」,如果進行細化也無非作上述「胡風集團」的分類,與「胡風分子」如出一轍。

然而,所謂「胡風集團」成員的基本構成,主要還是一批文化從業者,或者說基本上都是知識份子。他們的受難與「文革」中的政治迫害鬥爭(比如劉少奇冤案),性質是不相同的。由於胡風事件的核心之一是知識份子的獨立話語權問題,1957年的反「右」運動則可以看成它的進一步延展和全面擴散。在意識形態轉換中,所謂「右派」分子像兩年前的胡風分子一樣面臨著相似的困擾,獨立話語權的固守與失落成為一個時代的抉擇。胡風事件在「早春」天氣裡變成「鳴放」的重要話題之一,也說明瞭兩者之間的緊密關聯性和內在的邏輯延伸。例如,僅以中共中國人民大學委員會1957年編輯的《高等學校右派言論選編》為例,其中就收錄了幾十名教職員工為胡風事件鳴不平的歷史資料。林希翎甚至宣稱胡風向黨中央提的意見書「基本上都是正確的」,「現在的‘鳴、放’都是從胡風處抄來的。如反對宗派主義,反對庸俗社會學皆是。」(《政法界右派份子謬論彙集》)

1957年7月18日《人民日報》公布過一個數字,在「胡風集團」案發後,接著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肅反」運動,一共查出8。1萬多名「反革命分子」,有130多萬人交代了各種「政治問題」。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中說:「在1959年、1960年兩批摘掉約99000人的‘右派份子’帽子的基礎上,又分批摘掉了一部分‘右派份子’的帽子。到1964年,已先後5批共摘掉約30萬人(其中主要是知識份子)的右派帽子。」1978年9月17日發布《貫徹中央關於全部摘掉右派份子帽子決定的實施方案》,到1980年5月8日止,大約55萬「右派份子」被摘掉帽子。

不過,對於胡風的平反卻表現出相當大的遲滯性,歷經三次才得以完成。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以第76號文件的形式,正式發出平反通知,認為:「‘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同時又稱:「胡風等少數同志的結合帶有小集團性質,進行過抵制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損害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活動。」1986年6月8日胡風於北京逝世,由於其家屬對文化部擬定的悼詞表示異議,追悼會不得不無限期推延。同年11月,經中央書記處批准,公安部發出85公二字50號文件,正式撤消了1980年第一次平反時對胡風「歷史問題」的保留結論。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第6號文件,作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指出:1980年的76號中央《通知》文件,「對胡風同志文藝思想等方面的問題,當時還未來得及仔細複查研究,以致《通知》中仍沿用了過去的一些提法。對其政治歷史問題的結論,也遺留了幾個問題。1985年,公安部對其政治歷史中遺留的幾個問題進行了複查,予以平反撤消,經中央書記處同意,向有關部門作了為其進一步平反的通報。最近,有關部門又對胡風同志文藝思想等方面的幾個問題進行了複查,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同意……對於胡風同志的文藝思想和主張,應該按照憲法關於學術自由、批判自由的規定和黨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由文藝界和廣大讀者通過科學的文藝批評和討論,求得正確解決,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決斷。」

對於胡風平反的遲滯性,正表明瞭這一事件的敏感度。換言之,胡風事件在主流意識形態整合中所起到的同構與消解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既複雜又十分具有典型意義。作為政治運動,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的衝擊面遠不及後來的反「右」鬥爭和「文革」;但作為個案,在意識形態領域的鬥爭中,對於文化人的整肅與清洗,胡風事件作為「文字獄」案,其株連規模、討伐聲勢和打擊程度,均超過了反「右」和「文革」中的任何一宗同類冤案,有其內在的必然性。

在主流意識形態整合中的同構與消解

胡風同仁綠原,總結髮生在1955年的這場悲劇時說:「在不正常的情況下,正常的積極的思想分歧和爭鳴要求竟然成為政治問題的引爆線,不僅使一個人和一群人喪失了幾十年的創作時間,尤其痛心的是,由此開創了萬馬齊喑的到‘四人幫’時期登峰造極的文化專制局面。這就是歷史,這就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前期的一節精神文明史。」(《胡風與我》)

劉再復在中國社科院文學所「關於胡風文藝思想的反思座談會」上也評價說:胡風問題不是他個人的問題,而是我國社會主義文藝運動的一個重大問題。僅就心理影響來說,至少影響了我國兩代作家,也影響了兩代知識份子的文化心態(1988年7月16日《文匯報》)。

在20世紀中期意識形態轉換過程中,1955年的胡風事件正是其中關鍵的一環。由此到1957年的反「右」鬥爭,基本上形成了意識形態的完整蛻變。這段鏈接,也可以看成歷史的分水嶺。

在毛澤東看來,「胡風及集團」是意識形態新取向中的一股異己力量,非予剿滅不可。他甚至認為,胡風「不是沒有可殺之罪」(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無疑,在三四十年代胡風及其同仁都是積極追求進步的左翼知識份子,但他本人卻「群而不黨」,尤其在歷次文藝思想論爭中(如「兩個口號」、「民族形式」、「論主觀」等等),與中共主流意識形態的意見基本上都是「合而不同」,一直保持自己的獨立見解。這些,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都可以被看成左翼意識形態中的復調現象。但伴隨著新政權的建立,「復調」的存在對於雙方而言則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故此,毛澤東對於胡風才會給予不同尋常的關注。一如胡喬木所言,胡風「對世界對歷史的看法和共產黨不同,而且這還不是‘庸眾’的意見」;也一如周揚所言,胡風代表的是「社會民主黨最危險」(潛台詞是這種危險上升到政治高度近似於托洛茨基或布哈林之於斯大林)。事實上,胡風及其同仁不過是代表了另外一種對於馬克思主義的理解,他們所使用的話語基本上也都是主流意識形態的詞彙;但同樣很明確的是,他們於話語之中潛藏著另外一種不同乃至相反的價值文本結構和批判指向。用周揚的概括來說就是,胡風說的話「九十九句」對,但如果有「一句」在致命的地方錯了,那就全部皆推翻了。關於兩者之間的話語衝突,曾被毛澤東極端化地理解成「反話」。他在批判胡風時就寫下這樣一段「按語」:「所謂‘那些封建潛力正在瘋狂的殺人’乃是胡風反革命集團對於我國人民力量鎮壓反革命的偉大鬥爭感覺恐懼的表現,這種感覺代表了一切反革命的階級、集團和個人……只是‘封建潛力’幾個字說錯了,這是‘無產階級和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一語的反話,如同他們所說的‘機械論’是‘辯證唯物論’的反話一樣。」

在胡風事件中,胡風及其同仁由進步作家到被定性為「小資產階級觀點」,到「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以致被羅納為「反黨集團」和「反革命集團」,中間的演繹過程曲折複雜,其中包括舒蕪交出胡風信件充當批判材料誘發事態的急劇惡化。但在這背後,卻存在一個一以貫之的邏輯:獨立思想即犯罪,即反黨、反人民、反革命,思想等於行動。這實質上是一種沒有法律條文卻是法律事實的「思想罪」。用毛澤東自己的話來說,「這是不但輿論一律,而且法律也一律」。意思是,如果思想和輿論不一律,最後就要採用法律來解決最終求得一律。這或許可以被看成胡風事件所遺留下的重大悲劇之一,即利用國家機器和法律手段保障意識形態的「輿論一律」,從此成為明確的政治措施,並形成為一種體制模式。

顯然,這些都是嚴重違反憲法的。胡風事件的整個處理過程違憲貫穿始終,例如1955年5月18日,胡風被捕兩天後才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取消他的人大代表資格;《人民日報》發表第三批材料正式定性「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前兩天,即6月8日,此時多數「胡風分子」已被公安機關拘捕收審,毛澤東在撰寫「編者按」的這一天才向陸定一提出要求:「請定一務於今天下午4時前將胡風分子簡歷送交我為盼!」此後,由於那些材料並不足以真正構成對所謂「胡風集團」的治罪,所以比用「輿論一律」說服更困難的是用「法律一律」說服。於是,公安部長羅瑞卿遇到了難題,儘管毛澤東多次催促,胡風一案應迅速判決,不能老是這樣關著,可是此案卻一直拖了10年,直到「文革」全面爆發的前一年----1965年才做出結案。至於「文革」中羅瑞卿本人也鋃鐺入獄、胡風被加判無期,已是另一個話題。

胡風事件,為後來歷史遺留下來的另外一個巨大悲劇是,伴隨著「輿論一律」的人文環境和社會氛圍的廣泛形成,中國現代知識份子獨立人格被迫喪失與自我迷失,獨立話語權迫近消亡。從「批判的武器」代之以「武器的批判」,改造知識份子由理論批判或一般性的思想教育,升級為限制人身自由的政治鬥爭和刑事打擊,批判胡風開啟了意識形態整合的運動式範本。胡風事件中寄寓者著知識份子獨立人格及其話語權消亡的雙重性:被迫喪失與自我迷失。也就是說,在「輿論一律」條件下,知識份子獨立人格及其話語權的消亡,既有因權力剝奪被迫喪失的一面,也有自動放棄乃至政治工具化的一面。批判胡風運動,造成知識份子群體人格的政治化,充當政治鬥爭的工具成為一種普遍現象。例如,在「文革」中呼風喚雨的姚文元最初就崛起於「反胡風」鬥爭,在這場運動中他一連發表了十多篇批判文章,從此「嶄露頭角」。更巧合的事例是,張春橋從「胡風分子」彭柏山身後竊據了上海市委宣傳部部長的職位;而經反「右」運動後,姚文元則緊步其後塵接續了張的原職;張春橋躍進為「中央文革」副組長後,姚作為小組成員則直接掌管全國的意識形態。所謂「姚文元現象」,其本質是:20世紀50年代所開啟的政治運動培養出一茬茬文痞,他們以一種政客化行為專事摧殘他人來滿足個人攫取權利的私慾,尤以屠殺富有良知的知識份子為目的,並通常以所謂「文化革命」即由意識形態批判轉化為政治鬥爭進行人身打擊與迫害。知識份子人格的政治化、工具化,弊害在此。

由政治運動的群眾性所決定,置身其外的可能性幾乎是不存在的。1955年的胡風事件,對於整個知識界構成了全面的衝擊,從當時所公開發表的批判材料看,幾乎囊括了科、教、文、衛、工、商等各個不同的行業,而且大都是各界知名人士。巴金在《懷念胡風》中反思那段歷史,有一段比較有代表性的文字:「50年代我常說做一個中國作家是我的驕傲。可是想到那些‘鬥爭’,那些‘運動’,我對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為之吧),都感到噁心,感到羞恥。今天翻看30年前寫的那些話,我還是不能原諒自己,也不想要求後人原諒我。」

胡風事件所製造出的輿論妖魔化現象也值得關注,它既為後來的歷次運動開啟了先河,也構成了鬥爭性意識形態的重要特徵,這種話語的妖魔化更嚴重扭曲了參與者與被參與者的人格和心態。從政治品質到思想道德,從理論見解到人格形象,胡風和他的友人們在事件中都被極盡歪曲、醜化、謾罵,遭到非人化的指控。「陰險」、「卑鄙」、「毒蛇」、「毒瘤」、「狼心狗肺」、「狐群狗黨」、「嘍囉」、「流氓」、「匪幫」、「豺狼」、「猛獸」、「耗子」、「白蟻」……充斥著當時的批判文字,其語言用詞污穢的程度,令人不忍卒讀。胡風事件,掘開了大批判話語的源頭,以其規模之大、標準形態之完備、原創性之豐富及輻射面和流傳性之廣,均達到了不可迴避的全社會性、全民性的程度,並成為1957年反「右」運動、1966-1976年「文革」的樣板。單單從語言上,就為後兩者提供了基本的語詞概念、句法結構和文本模式。由此所開啟的各種批判語言和話語範式,在很長一個時期被競相彷效、傳播流布,被當作原始樣本並加以擴大再生產。對於這種謾罵式的批判話語,作為語言事實,在當時即已受到關注。黎之在《回憶與思考》中就說:「我是三批材料公布後到公安部參加整理有關胡風材料的……社會上的‘聲討’、‘批判’愈演愈烈。沒有可靠的材料,報刊上的那些‘聲討’、‘批判’文字大都空空洞洞,望風扑影,主觀臆測。當時我們這些翻閱、整理材料的人也看不下去。」為此,1955年10月5日中宣部還專門下發了一個《關於糾正揭露胡風分子的文章中的缺點的通報》,這個文件一方面提出在批判運動中要防止發生謾罵現象,另一方面卻要求對已出現的毛病「不要公開的更正」;更由於「這個‘通報’因為是在確定‘胡風集團’是反革命的前提下提出的,並沒有產生什麼影響」,「作用不大」(林默涵《胡風事件的前前後後》)。

在這些大批判話語的深層,是一個時代的「鬥爭」哲學、政治理念、思維方式和文化心態。在主流意識形態的整合當中,1955年的胡風事件對於中國現代知識份子的影響是極其深廣的。對此,筆者在《殉道者----胡風及其同仁們》中總結認為:50年代的批判胡風運動,致使文化領域或知識界首當其衝發生精神蛻變,形成一種犧牲文化、葬送現代文明的整體社會氛圍、集體意識和時代人文環境,並至少留下三個後遺症:(一)製造了覆蓋全社會的流行性批判話語,此後歷經反「右」,在「文革」中再度全面擴散,或成為明確的口號,或與其他鬥爭語匯同化。(二)製造了群眾運動必須或賴以發動的表演性人格面具,在政治浩劫或「階級鬥爭」中繼續加以演化、流布,被藉以充當打倒、砸爛「專政對象」或至少是用來自我保護的精神盾牌;人人表態成為運動的「過關」程序,出現了所謂既沒有說話的自由,又沒有不說話的自由,以至眾口一詞地再撒出一代彌天大謊,如把國家主席劉少奇說成「叛徒內奸」,讓「真實的謊言」變成流行的誓詞。(三)製造了思想意識罪案的政治化處置模式,以及利用運動形式予以體制性、全民性解決或統一制裁的極權主義。從此,眾多知識者將不但喪失行動的自由,甚至失去內心思想的自由,他們將被剝奪去說什麼和不說什麼甚至於想什麼和不想什麼的自由。發展到「文革」期間的「靈魂深處鬧革命」,實際上是一種進入集體無意識的靈魂互相虐殺。

綜上所述,胡風事件為20世紀中期以後主流意識形態的整合提供了標準的運動範式,並在其後數十年間的流變中作為元典與之同構;而對於胡風全面平反的一再推延及淡化處理,則呈現出事件消解的遲滯,表明其主流意識形態解構的艱鉅性與複雜性;在這期間,對於中國幾代知識份子人格、心態及其命運都造成了極為深刻影響。(本文為謝泳主編<<中國現代知識份子史>>的一章)

来源:海南師範學院學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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