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河南新縣人口計生委主任郭世忠因為飲酒過量且酒後又到娛樂場所唱歌從而導致死亡。第二天,即2008年2月28日,新縣縣委就發文追認他為「優秀共產黨員」;同時,新縣政府作出追記郭世忠三等功的決定;信陽市人口計生委向全市人口計生系統發出向郭世忠學習的文件。導致郭死亡的酒席是田鋪鄉請郭主任吃的飯,該鄉黨委書記和鄉長均在場,吃完了飯還到娛樂城要了女服務員陪舞唱歌。而且郭主任經常到那個娛樂場所消費,是那些女服務員的熟客。那裡的消費標準是,包房每小時58元,茶水另計,要一個服務員100元。(據《揚子晚報》2008年3月12日報導。)
看了這樣的信息,不能不使人產生太多的聯想。這個人明明是喝酒喝死的,說一句刻薄的話:該死。花人民的錢喝死了,有什麼值得可惜的?只不過是人民身上少了一條蛀蟲而已。為什麼政府的反應是如此不近情理? 我想到了以下幾個問題可以拷問:
第一,政府怎麼成了說謊的能手?此人明明是喝死的,但是我們的政府文件卻這樣說:「郭世忠同志因連續忘我工作,積勞成疾,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您看說得多麼合情合理,令人感動,難道是說謊有道?
第二,喝酒喝死了,還要全民學習,難不成要號召大家創造新的喝酒吉尼斯記錄?或者號召大家學習「死了也要喝」的豪邁精神?
第三,為這樣喝死的酒徒召開四百人的追悼會,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這是政府所應該做的嗎?評為優秀共產黨員、記三等功,不知道又要納稅人為此付出多少代價?
第四,酒席是一個鄉政府請的,肯定這不是鄉長和黨委書記掏腰包。這裡起碼有兩個問題:一是如何管好人民的「錢袋子」?人民不能把自己的錢包向僕人敞開,任其化。二是官場上下級之間的關係嚴重腐化,這可能更值得注意。官員可以相互一起「喝花酒」,那種關係非同一般,在這種關係中,任何法律與原則都將失靈。一個連這樣荒唐的事都幹得出來的政府,包括上次將存在明顯受賄嫌疑的人評為烈士的地地方,什麼事幹不出來?
第五,將人民交給的權力用來為醉死鬼評功擺好,上下一致,如此高效,表明在這個地方權力的「私有化」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權力私有的必然結果是權力「黑社會化」。現在我們都在講法治,據說這次人大過後憲政又要「解禁」。對於新縣這樣的地方,這些可能都太奢侈了。我們不妨先以封建官僚的要求來要求新縣的官員吧,嚴格遵守王法就行了。比如,禁止官員之間的吃請;禁止為喝死的官員立碑;禁止將腐敗的官員評為優秀;禁止共同進青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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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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