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傳話港特首普選加插「預選」引爭議(圖)


2007年7月香港人舉行「撐普選」大遊行

香港《明報》今天(3月10日)援引權威人士稱,2017年香港特首首次普選時,候選人必須經選舉委員會內部「預選」,以確保「篩走」北京中央政府不能接受的人選。

日前,普遍認為將接任下屆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的俞正聲曾表示,香港必須要有「愛國愛港」人士長期執政。隨後,中央政府駐港機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也強調,香港特首選舉「一定有篩選」。

而一名據稱接近中央的權威人士則對《明報》表示,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時,除了沿用目前候選人必須從選舉委員會中取得一定數目的提名票外,還可以加插「預選」,由選舉委員會進行一輪內部投票,然後再提交篩選後的候選人名單供香港選民投票選出特首。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該權威人士解釋說,其中最關鍵的是「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這一點。該人士指出,這指的是「提名委員會」的內部民主程序,而並非全港市民參與的「民主程序」。換言之,候選人的名單最終將由提名委員會決定,這樣就確保了候選人必須是北京接受的人選。

各方反應

香港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質疑,如果由選舉委員會「預選」,中央「根本可以操縱結果」。

民主黨議員何俊仁則批評,「預選」並非真普選,所以不能接受。而且如果這樣做,中央則是背棄了香港普選的承諾,而且這也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精神。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也表示,普選的定義是普及而平等,不應該在一開始就排除一些人士。她還呼籲香港特首梁振英盡快啟動特首普選的諮詢程序,聽取各界意見。

而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有關報導回應說,特區政府在適當時候就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安排啟動程序,並會廣泛諮詢社會各界和公眾意見。

來自香港親中政黨民建聯的香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表示,基本法已經列明行政長官選舉必須由提名委員會產生,因此成為預選或篩選並不重要。

本身是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民主選舉都有預選,因此只要選舉制度符合民主程序、公平公開原則就可以。

香港區人大代表、前香港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則表示,特首選舉設預選不代表是篩選,必須講清楚所謂的預選及篩選的定義,目前無須擔憂。

而身兼中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另一位香港區人大代表梁愛詩則反駁這樣做是開倒車的說法,並表示,這個問題還未開始討論,就不要先下結論。

原題目:香港特首普選可能加插「預選」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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