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華人買奶粉遭拒 被趕出超市列入黑名單(圖)
近日,華人張先生在倫敦格林威治的Sainsbury’s超市購買奶粉時,被店員認出其「曾在一週前購買過100罐奶粉」,於是懷疑他非法經營拒絕向其出售商品,張先生被強行趕出該超市。深感冤枉甚至「種族歧視」的張先生遂與超市理論,尋求對方道歉,卻遲遲未得到理想的答覆。
據張先生透露,2013年2月4日下午4時左右,他陪3位朋友在Sainsbury’s超市購買了6罐奶粉、6盒蜂蜜以及6片巧克力。在排隊結賬時,7、8名工作人員強行將其購買的商品拿走,並稱他們已被列入了超市黑名單,以後都不許到此購物。
張先生詢問理由,對方稱通過監控錄像看到,張先生「上週六在這裡購買了100多罐奶粉」,超市懷疑他在非法經營。
英國Waitrose超市貨架上,部分奶粉都缺貨,超市也貼出了限購6罐的標識。
「上週六我在牛津旅遊,在牛津住宿的證據都有。」對超市空穴來風的指控,張先生倍感冤枉,隨即要求看監控錄像但被超市拒絕,張先生非常氣憤。超市方見對方不滿,便叫來警察,將張先生一行人強行趕出超市。
「整個過程中,超市的工作人員以及警察態度都非常惡劣,實在難以接受,我覺得我們受到了非常不公平的待遇,」張先生對記者氣憤地表示。
隨後,張先生向Sainsbury’s超市總部提出投訴,據他稱,超市在調查事實後同意給予購物折扣作為補償。但只想「爭口氣」的張先生拒絕了賠償,要求事發超市的負責人親自向他書面道歉,但客服卻沒有給出明確答覆。事發已1個月,超市仍沒有任何回應,張先生去警局備案後也沒再收到任何回應。
記者日前聯繫Sainsbury’s超市,超市公關部負責人Kristian的郵件回應稱:「由於奶粉供貨不足,超市對每位顧客限購6罐,此外,超市在事發當時叫來警察,是因為他們不能容忍任何顧客對超市員工的粗言相對。」超市方似乎暗指,張先生的不妥行為是引發事件的原因。
然而,對方卻沒有正面回覆爭端如何引起;也未給出超市認定張先生曾在一週前購買過100罐奶粉的相關證據;超市關於「限購6罐」的回應,又與「曾賣給顧客100罐奶粉」的說法相矛盾;記者再次聯繫超市方試圖得到答案。
3月6日,一改之前的說法,超市方致電記者稱會「繼續調查」此事,並稱會親自與張先生本人取得聯繫。截至發稿前,張先生表示超市確已與他聯繫,但也只是稱會「繼續調查」,並沒有實質進展。
律師:超市有權拒售商品
對於張先生的遭遇,不少人認為超市的拒賣行為是非法的。但英國李貞駒律師行何達偉律師則指出,若超市認為當事人購買商品用來私營,確實有權拒絕銷售任何商品給任何顧客,甚至禁止顧客進入超市。
「不過沒有哪家超市願意這樣做而引來負面影響,特別是種族歧視方面的。」何律師解釋,「如果要證明超市和警方有種族歧視,必須證明他們在同等情況下對待其他顧客時,是採用不同方法和態度。否則,則不構成種族歧視。」
「如果超市認為張先生就是出現在監控錄像中的人,則有權利拒絕銷售,但是態度應該禮貌。」何律師補充說。(侯清源余梁意。)
華人維權小貼士
張先生遭遇的問題對於華人來說並不陌生,遇到與英國商家的類似糾紛,應該如何應對,保護自己的權益,何律師給出以下建議:
一般情況,如果顧客認為被超市或商家歧視,應該記錄下整個事件證據,包括地址、雙方的說話內容、整件事詳細情況以及事發時間等。在超市要求離開時應該離開,然後進行投訴。
一般來說,如果商家總部願意書面道歉,顧客可在下次去當事分店消費時攜帶該書面證明。但並沒有合法權利要求當事店員或負責人道歉,除非你以個人名義起訴該負責人種族歧視。
若對當事方解釋不滿,可對當事商家和警察投訴,如果不能達到滿意的回應,可以對兩方都提起訴訟。消費者還可以向貿易標準局(Trading Standard Office)投訴,TSO將會詢問雙方證據,並且要求超市給出結論。
如果顧客投訴的原因是警察在事發的行為態度惡劣或有種族歧視,則警方必須回應。若不回應,當事人應該向警察局的投訴部門投訴警察對案件的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