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部隊遭殘害並被強行退伍的經歷
我叫門晶,男,生於1987年5月27日,現年25歲,陝西省藍田縣人,是一名被強行退伍的殘疾士兵。
2006年12月,我當時19歲,響應國家號召參軍入伍,到北京總參通信訓練基地訓練。2007年元月5日,部隊進行會餐,我喝了些飲料後拉肚子,吃了些藥,不但沒止住,還出現昏迷,被送到基地衛生院診治。醫務人員給我注射一支肌肉針,藥名我不知道,導致右腿膝蓋以下沒知覺,不能行走,到河北省張家口部隊所屬251醫院治療數月不見效果,新兵團要求我父母到部隊。父母到部隊後自費帶我到幾家醫院檢查,醫院建議到北京治療。
2007年3月14日,總參通信三團(61416部隊)把我以轉院的形式從251醫院接入團部,部隊不負責父母的吃住,父母帶的錢已花完,當天就回了家。後衛生隊帶我到301醫院做了幾次檢查,結論是未見異常。部隊把我從團部放到大山裡的一個小哨所,無人過問。2007年5月,我父母又到部隊強烈要求給我治病,在北京宣武醫院,專家會診建議做骨盆核磁共振檢查,部隊某些領導堅決不准,說是昂貴檢查,超過士兵檢查的費用標準,我們要自費檢查都不允許,又把我放回大山無人過問。
2008年元月,我腰疼得厲害,已有脊柱炎跡象,每天靠服大量止疼片緩解。直到5月份,胃部受到嚴重刺激,無法進食,體重下降到90斤,腰無法直起,拄上雙拐。我強烈要求治療,但部隊帶去檢查一番後又放回哨所。當時人們把部隊稱為綠色的軍營,在我看來變成「黑色的監獄」,只有慢慢的等待、苦熬,等待病情的延續。
2008年6月份,部隊要求父母再次帶我到宣武醫院專家會診,其結果為「癔症癱瘓」四個字,什麼建議及醫治方案都沒有,我母親因此與宣武醫院醫生發生了爭執。回到連隊,我父母和我親手將診斷證明交給衛生隊長劉紅軍,後部隊領導與我父母談過幾次話,說過兩天團長來,我們有什麼合理和不合理的要求盡量提。但過了數日未見團長的面,連隊要求我父母回家。
2008年10月份,部隊給我父母打電話說,每年10月份對傷殘軍人要處理,要求父母到部隊商談。父母到部隊後要求給我看病,希望知道我病情的真實情況。在看病中我們發現,由部隊保存的我6月份的會診證明被私改,紙張被更換,內容也不一樣了,我和我父母明白了部隊的一切,非常生氣,堅決要求離京看病,部隊堅決不同意,給我父母施加壓力趕他們回家。這期間,母親在部隊因無法辯理,血壓升高,昏倒幾次,無奈回家了。
2009年4月1日中午,副團長岳新忠、軍務股長朱峰帶數十名戰士採用法西斯手段,將我手撕破,奪走手機,把我強抬到軍隊所屬的北京261醫院治療。261醫院是專治精神病的醫院。我與外界失去聯繫。在精神病醫院我無法忍受治療方案,軍務股長朱峰說,不寫退伍申請不能出院,我只有用退伍申請換得出院。回到連隊依然腰痛、腿痛、髖痛,領導多次對我說:要是沒好,繼續住院。我只有默默無語,強忍一切痛苦的現狀。
2009年7月10日,我再次莫名其妙地被強行送進261醫院精神四科。這一次的治療比上一次更加殘忍,電擊、針刺,吃的藥使我失去記憶、迷迷糊糊、身不由己。醫生劉福麟用電擊、針刺我全身是血,說:「你服不服?再和部隊作對,沒你好果子吃!」後來在藍田縣武裝部和縣民政局出面交涉下我得以出院。70多歲的爺爺和父親到部隊看我(後來我得知母親正在做手術),在連隊大門外直到深夜12點部隊都不讓進。一氣之下加之受寒,父親患病數日,到了臨近老兵退伍之時,總站政委孫戰修同三團政委付國華等好多領導採用各種手段,強迫我寫下退伍申請。孫戰修還說:「如果你不寫退伍申請,終生妄想出這個大門,後果你是難以想像的。」
我的父母就我的問題於2009年12月8日到中央軍委反映要求處理。12月22日,我父母在北京解放軍總政治部門口突然接到藍田縣民政局安置辦主任劉玉芝電話,說「部隊來人在西安商談此事」,要我父母坐飛機立即回家。父母回家後,安置辦主任劉玉芝說:「部隊要求強行退伍,並與你們不見。」我父母說:「孩子身體確實存在著大的問題,給你們也匯報過無數次,你們也去部隊看過孩子,也同部隊協調過好幾次,三對面你們也表過態:沒有我們三方面(我父母、部隊、藍田縣安置辦)的同意,部隊不評殘及所有問題不處理結束,我們堅決不接收這個兵。現在你們為什麼要騙我們回家?又要強行接收?」安置辦主任劉玉芝說:「民政部壓下來的,你要找找他們去。」父母說:「誰接收誰負責。」憤憤離去。
2009年12月27日下午三時,我在連隊宿舍裡睡眠中被叫醒,教導員和連隊的人強行收拾我的東西,通信站副站長和連隊指導員押送我離開部隊回家,不准我與家人聯繫。到了西安,通信站副站長、軍務股長朱峰,還有西安的5個軍人,同安置辦主任劉玉芝帶我到唐都醫院(軍隊醫院)檢查。我堅決不去,因為他們都再騙我。劉玉芝說:「你父母沒在,我代表你父母,請你相信我。」我被逼到唐都醫院神經內科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又選擇第二家醫院,我不去並說:「三年來你們對我的病對症了嗎?」12月29日,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與部隊辦理好了一切交接手續。省民政廳退伍軍人安置辦蓋章,處長程惠民簽字,藍田縣安置辦蓋章。晚上12點左右,劉玉芝三番五次打電話
讓我父母到藍田縣民政局接我回家。12月30日,在我的檔案裡發現寫著:在部隊期間不能參加正常工作,勸其退役。不知道部隊和地方是怎麼按(正常)退伍和接收手續辦理的。
2009年12月31日,我在西安交大第一附屬醫院經CT檢查,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後經陝西省人民醫院、專治骨科的西安市紅十字會醫院、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唐都醫院骨科診斷,結果一致。我父母立即報陝西省、藍田縣安置辦,無人理睬。父母只好自費照顧我生活到現在,並為我治療被錯過最佳治療時期的病。我們無數次提出把檔案及我所有關係返回原部隊,地方與部隊協商好多次部隊不接受,後地方又派人帶診斷證明、檔案、退伍證到部隊交涉,部隊既不複查,也不接收檔案,還不解決醫治、生活安置問題。
2011年2月份,民政部門做工作要求我們立足地方解決,我退讓了一步,提出了最低要求:評殘、安置及賠償,就這麼我們往返無數次,真是踏破了鐵鞋,至今不接受我的最低要求。我現在仍然右臂、右腿無力,右股骨頸疼痛。無論部隊和地方,至今都沒有給我評定殘疾等級,沒有給我醫療待遇,沒有給我生活補助。部隊說我的問題由地方民政部門解決,已經與民政部門簽了協議。但陝西省民政廳說沒有協議。我父母到總政上訪,要求看《協議》。總政信訪接待人員說不能看《協議》。部隊還責怪地方讓我們查清了我的病。
我們全家六口人,靠勞動吃飯,七旬的爺爺、奶奶,父母和小弟。父母五年來奔波北京十餘次,往返省、縣無數次,家裡積蓄早已花光。母親因此事住院兩次一次手術,落下了嚴重的高血壓和冠心病,父親失眠,心臟功能異常,小弟還在讀大專,爺爺、奶奶長期依賴藥物生活,他們還要為我的生活和醫療花費四處奔波,我心如刀絞。部隊的草菅人命和地方的違法接收,造成了我的悲慘境況,我主要提出以下幾點問題:
一、最初我被打了一針,注射的是什麼藥?為什麼會造成我當時右腿不能行走,後又發展為腰疼,拄上雙拐?
二、我腰疼後,部隊不帶我到骨科科室、骨科醫院檢查醫治,卻把我兩次送進精神病醫院「治療」,是什麼用意?我患的強直性脊柱炎被耽擱醫治近兩年,部隊接二連三的掩蓋事實真相又是為了什麼?在部隊期間我所遭受非人待遇,誰應該為此這些事負責?
三、在未經最終確診,又未經我本人及父母同意的情況下,部隊採強迫手段將我遣回地方,省、市、縣三級民政部門的相關人員違法接收。這些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四、在我父母帶我到西安四五家醫院查明病情後,部隊及地方對我的醫治及生活至今未作出安排。我眼前和未來的生該如何得到保證?我需要回答,需要問題盡快解決!
五、此時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還我一個公道。我相信我們的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軍隊是保衛國家和人民的軍隊。我懇請領導給我一個正確的答覆。
以上請求,請求持公道正義的領導為我作主,否則,我將採取非正常手段,討回說法。我期待回應,我不會等太久。
被違規遣回地方的61416部隊(總參通信三團)戰士:門晶
通信地址:陝西省西安市藍田縣
聯繫電話:13991047458
2013年2月1日
父母的強烈要求
我們的兒子門晶,在部隊服役期間因一起醫療事故加重病情,部隊為掩蓋事實真像,弄虛作假,違法亂紀不但不給孩子對症治療,反而十幾人曾兩次將孩子強抬精神病院,這種草菅人命的作法,是每位做父母絕不容忍的,這糾紛在部隊三年,期間陝西省藍田縣民政局,武裝部派人去北京調解過幾次。部隊也派人來我家及民政局退過幾次兵,因孩子的身體問題及部隊殘害孩子的這種行為我們無法接受,因此超期服役一年。
2009年12月份,部隊威脅恐嚇孩子寫下退伍申請,我們就此問題正在中央軍委要求解決,在這時藍田民政局打電話說:部隊來地方解決你們的問題,馬上坐飛機回家。我們認為孩子的身體確實存在很大的疾病,說不能接,同時告訴縣安置辦主任及副局長說:如果你們要強接那麼誰接出了問題誰負責。12月29日,在我們不知情下,軍地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由陝西省安置辦蓋章,程惠民簽字,藍田縣民政局接回。30日看檔案時發現,他在部隊因身體問題不能參加正常工作。31日查出「強直性脊柱炎」後,我們帶著病兒跑遍三級政府,強烈要求將孩子返回部隊,認為孩子今天之殘畢竟屬部隊人為所致,我們必須讓他們承擔一切,而陝西民政部門卻說:部隊不接收無法退回。後民政部門做工作,要我們立足地方解決,我們提出由地方先出面送孩子入院治病,問題可以慢慢談。而一個病人拖至兩
年受苦這合理嗎?就這未能如願。當時我們考慮到孩子的治病及今後的生活,無奈在2011年2月份提出最低要求,當時省安置辦表態:你們所提的要求若政府能滿足即解決,如若不能立即返回部隊,就這麼又是一年,我們上下往返無數次,真是踏破了鐵鞋,至今得不到解決。
各級領導:我們孩子的整個事件,首先部隊已經傷天害理,讓我們的孩子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而地方當時交接時出現下列問題:
一孩子因糾紛超期服役一年。
二給民政局打過招呼,說明孩子身體存在大的疾病。
三檔案裡帶著在部隊不能正常參加工作。
四部隊明知有問題強退,而地方明知有問題為什麼要接收?
五接回第二天查出終生殘疾,說退回部隊不可能,據我們所知,士兵退役一年內查出問題都可以返回部隊,何況陝西就有一例。
六一名殘疾軍人兩年醫療費用無法落實。
這些都是否屬於國家政策?因省級政府官員的一時濫用職權,到現在已經五年給我們整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和嚴重傷害。如果想依賴權威就這麼長期拖下去,那麼就是逼老百姓走上極端。拿老百姓的生命當兒戲,以後如何在老百姓面前講和諧?政府形象以及國家政策在那裡體現?
我們以經商為生,因孩子之事部隊殘害我們三年,,回地方又是兩年,使我們兩人因焦慮氣憤留下嚴重疾病,孩子致殘你們看到我們的遭遇能體會到我們的痛苦嗎?現在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趕快將孩子送回原部隊,切實盡一切努力為孩子治病。
門晶的父親:門新儒 母親:王小鈴
陝西省西安市藍田縣前衛鎮吳村廟七組
聯繫電話:1399104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