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又丟了一回臉

「2月5日上午,王高偉等10名河南禹州籍被告因非法拘禁來京訪民,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處2年至6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賠償民事損失。去年4月王高偉等10人將10名河南籍訪民非法拘禁於王四營鄉2個院落多日。法院審理認為,王高偉等人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由新華社發布的這條消息,讓之前曾公開指責《北京青年報》在這件事上「造假」的《人民日報》頓時陷於十分尷尬的境地,明擺著又丟了一回臉。

事情的由來是這樣的:去年4月28日,王高偉等10名截訪人員將河南籍訪民宋某、金某等4人強行綁架至當地在京的黑監獄,關押至29日夜間,並將他們押送回河南。不料,之後這4位訪民又返回北京,向公安機關報案。5月2日10名截訪人員被抓,而另外一些被關押2天至6天的一批河南訪民因此獲救。

《北京青年報》早在去年12月2日就非常明確地報導說:「今年5月,北京警方查處了一處河南地方政府設在北京的截訪點,抓獲10名截訪人員。」報導還披露此案歷次開庭時間、具體內容:9月24日,北京朝陽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11月27日,北京朝陽區王四營法庭第二次開庭,審判該案的3名少年犯。11月28日,朝陽區溫榆河法庭第三次開庭,審判其中7名成年犯。同日法庭宣判。共有10名受害訪民到法院旁聽了宣判。報導還引用業內人士的看法稱,這對北京「黑監獄」將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但就在同一天,《人民日報》卻公開指責《北京青年報》新聞「造假」,還稱記者和北京高院核實,案件尚未宣判,甚至稱朝陽法院也正聯繫該報要求道歉。但實際上在《北京青年報》發布報導前,包括自由亞洲、大紀元等多家外媒均已對此進行過報導,原告訪民當時接受外媒採訪時就說法庭宣判了,但沒有當場給判決書,稱會事後寄給他們。隨後,官方對此次判決一直沒有任何下文,直到這次新華網發布消息,才算是對外界有了一個交代。

現在真相終於大白了,造假的原來不是《北京青年報》,而恰恰是公開指責別人造假的《人民日報》自己!

明明是自個在造假,卻堂而皇之地指責別人造假,這既是中共宣傳媒體的一貫做派,更是《人民日報》的一貫做派。縱觀該報成立至今半個多世紀的歷史,這方面的事例可以說是屢見不鮮層出不窮,這次的事只不過是又增加了一個新例子而已!筆者想藉此提醒大家的是:在《人民日報》的歷史上這種賊喊做賊的把戲不是第一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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