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公款吃喝關進籠子裡而不是關到內部餐廳

餐桌浪費不減,宴請單位成謎……連日來,記者深入部分省市的餐飲市場,發現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出臺後,公款吃請之風得到遏制,鋪張浪費仍普遍存在。有些宴請悄然轉到了內部餐廳,還有一些公務宴請「隱身埋名」,宴請單位成了一些酒樓最大機密。(《新京報》1月23日)

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其實並不是現在才講的事,以往中央到地方可謂是三令五申,但往往都是搞運動式執法,運動式執法當然制止不了公款大吃大喝,要不然,同樣的禁令如今又再次下發。但是,運動式執法對於官員仍然具有一定的震懾力,最典型的就是,如果誰撞在風頭上,就該誰倒霉。

但是,這難不得酒精考驗的官員們。如今的風氣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不,你不讓官員在外面公款大吃大喝,官員們把吃喝的戰場轉移到內部餐廳來了,照樣山吃海喝不誤。而且,內部餐廳不但可以逃避上級的檢查,躲過群眾的眼睛,還讓自己圖了個心安理得,畢竟沒有在外面亂花錢,沒有造成負面影響。

客觀地講,某些單位在內部餐廳吃喝,比起在外面吃喝來說,也許價錢來更便宜一些,而且也沒有在外面吃喝那麼招搖,影響不會那麼壞。但如果官員要說這不是腐敗,打死我也不信。我不相信官員們在內部餐廳吃喝會自掏腰包照章結算,而不是使用納稅人的錢,何況,很多還是打了「公務招待」的名義,這錢更不會官員個人出。其次,據報導稱「有些單位的內部餐廳裝修之精、標準之高堪比五星級飯店」,想必他們在內部餐廳吃的菜、喝的酒,也不會比在外面花費的便宜,民脂民膏照樣浪費不誤。在內部餐廳公款吃喝,是「掩耳盜鈴式腐敗」,本質並沒有改變。 

看來,僅僅是下發禁令,僅僅是運動式執法,可以將公款吃喝關進內部餐廳,卻還無法做到將公款吃喝關進籠子裡,無法真正杜絕公款吃喝。官員們在運動式執法的疾風驟雨中,可以暫時躲進內部餐廳,等候風平浪靜,再重溫舊夢。

治理公款吃喝,首先就是要加強人大對預算的審議,要讓政府「三公經費」預算報告做到詳盡,讓普通人都能看得清、看得懂,人大代表要進行認真審議,而且要向社會公開;要嚴格審計「三公經費」,讓審計部門獨立於當地政府,具有權威性;紀檢監察部門要建立長效性的機制,針對公款吃喝進行檢查,發現違紀的不僅追究直接責任人而且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針對公款吃喝,要鼓勵和加強輿論監督,讓本地媒體能監督本地官員,充分發揮網民的作用;紀檢監察部門接受公民的舉報,要認真調查並回覆;要讓公民有權提起公益訴訟,針對公款吃喝問題可以狀告相關責任人和單位領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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