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戰機挂彈效率低 恐不利爭奪釣魚臺(組圖)


殲-11為中國解放軍主力三代戰機之一。〔圖/維基百科〕

近來中國大陸與日本關係因為釣魚臺附近領空軍機「對峙」,而陷入緊張,外界擔憂中日可能擦槍走火,爆發空戰。加拿大媒體刊文評比中日空中軍事力量後,認為解放軍儘管在第3代戰機數量上遠勝於日本自衛隊,但是挂彈效率不佳,遠落後於北約標準。

在1980年代,中國大陸解放軍以殲-6、殲-7與少量殲-8作為主要航空戰力;日本航空自衛隊以國產F-1、美軍的F-4及F-15為主要航空戰力,在質量上日方獲得優勢。《漢和防務評論》2013年1月號刊文稱,過去10年以來,中日空中力量在戰機質量上進入了同代競爭時代,解放軍空軍在第3代戰鬥機的數量上已經超過日本。

不過文章也指出,如果考慮到國土縱深、空域的問題,萬一中日在東海上空發生空戰,能夠容納的戰鬥機、攻擊機的數量其實是有限的。

漢和報導亦指出,解放軍地勤人員挂彈效率不佳,遠落後於北約標準,無法發揮數量優勢。北約標準的二次挂彈時間需要20分鐘,以色列空軍達到12分鐘,而解放軍空軍二次挂彈時間達3倍以上,至少需要60分鐘。


日本航空自衛隊F-15戰機

報導以第三、第四次中東戰爭為例,說明戰機數量並非戰爭勝利絕對因素,阿拉伯國家空軍的戰鬥機數量遠遠高於以色列空軍,以色列軍方僅400多架戰機;但是阿拉伯飛行員與地勤人員素質遠遜於以色列國防軍。最後以色列空軍大敗阿拉伯部隊,取得絕對制空權。

在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擊落400多架阿拉伯戰機、僅損失40架;在第四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軍方102架軍機被擊落,但是同時也擊落400多架阿拉伯戰機。

飛行員與地勤人員素質,有時比戰機數量更能決定空戰勝負關鍵。〔圖/美國空軍〕

原標題:漢和:解放軍三代戰機挂彈效率低 恐不利爭奪釣魚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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