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受賄冤命 致使子孫貧賤(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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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縣有個俞生,才名遠播。乾隆年間,別的參加鄉試的人還沒有作完,俞生就捲起文具出場,臉色非常慘白沮喪。
同來的考生追問他:「是什麼原因,忽然不參加考試了?」
他回答:「我父親當官半輩子才退休回家。臨終時,叫我們兄弟四個人到身邊,哭泣的囑咐說:‘我平生所作所為,並無昧著良心的事,只是在擔任某縣的縣令時,曾接受別人二千金的賄賂,冤殺了兩個囚犯。昨天晚上,我的魂靈到陰間對案子,在法理上講,應當絕後代。由於祖先曾做了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所以能留下一個兒子,單傳五代,但都會貧賤終身。我在地獄的苦刑,已不能免,倘若子孫還妄想功名,只會增加我的罪,是大不孝也。’父親說完,就斷氣了。
後來,我的兄弟們相繼死去,只留下了我一人。我前兩次參加鄉試,都莫名其妙的弄髒了試卷(當時的國法規定,弄污了的試卷,考官不看、不批改試卷,等於沒號一樣)。昨晚三更,我突然見到先父揭開號舍(考生學習、食宿的房間)的布帘,責備我說:‘你沒有積德做好事,沒有功德傳達上天,以使我減罪赦刑;為何還背叛我的遺囑,去參加考試?以致令我到處奔走,而且重又獲罪。’父親說完,用手上的刑具,擊滅火燭。我名落孫山, 不值得遺憾,所遺憾的是致先父含恨拘禁在陰間。我將入山出家,學習目蓮救拔母親的孝行,以減免我父繼續在陰間受苦。」
聽到的人,個個都驚異得吐舌不已。同一號舍中,有一位考生,名叫陳扶青,作了一首「歸山詩」,贈送給他這位中途退考的朋友。
(事據《玉歷寶鈔》附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