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要求調查中國核武長城

根據美國剛生效的法律,美國軍方必須在8月向國會提出報告,說明美國以傳統和核子武力對付中國大陸地下「核武長城」的能力,而這項條文已經引發大陸媒體的反彈。

美國總統歐巴馬最近簽署生效的2013年國防授權法,責成戰略司令部委託專家小組,針對中國大陸核武進行研究,並比較美中兩國的核武能力。

國際授權法這部分條文最引人注意的部分,可能在於它要求戰略司令部,針對美國利用傳統及核子武器摧毀中國大陸特定坑道與其中核武的能力,向國會兩院的軍事和外交委員會提出報告。

報告必須評估的項目,還包括中國核武嚇阻策略與核武能力,包括洲際核武數量、作戰準則等。

報告同時要求比較美國和大陸的核武能力,也請專家委員會討論中國大陸核武計畫的不確定性,包括外界對中方核子能力認知的落差,此一落差對美國和盟國安全的影響,並針對提高美方瞭解提出建議。

法案條款指出,戰略司令部必須於今年8月15日前提出公開報告,可以包括機密附錄。

華府喬治城大學教授卡伯(Phillip Karber)長期對中國大陸二炮(飛彈)部隊進行研究,並於2011年向美國國防部提出未公開發表的報告。這份報告名為「中國地下長城的戰略意義」,引起國會極高關注。

「國防新聞」(Defense News)引述卡伯的報告指出,中國挖掘長達3000英里的地下隧道,以儲存核子彈頭。卡伯估計解放軍擁有的核彈數量最多達3000枚。

針對美國國防授權法的規定,新華社旗下「環球時報」發表長篇評論說,卡伯的報告內容是「末日場景的描述、誇張的數據、對抗性的立場」,並說「這些四、五十年前用在蘇聯身上的宣傳手法,現在放到了中國身上」。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