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谷開來的審判看法律在中國的地位
從對谷開來的審判可以看出法律在中國的地位。換句話說,法律在共產黨心裡面是什麼樣的一個東西?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關係到全中國人民的生活問題。
法國專家叫做斯蒂夫尼.鮑爾默。他是研究中國法律制度的,在巴黎教書做研究。他的一個意見就是毛澤東死後,中國走上所謂改革開放之路。法律恢復了運作。因為在整個文革十年我們都知道毛澤東是無法無天的,根本沒有法律可言。今天我們看到的關於文革的記載也都是沒有法律,任何時候可以殺害任何人,根本就沒有人權這個概念。所以1978年以後,尤其是80以後慢慢恢復了幾百個法院,到處都有法院了。特別是中級法院,每個地方每個城市都有的,可以審一些案子。可以說法律恢復到了某種程度。
可是這位法國專家鮑爾默也說,這對一般老百姓的小的民事案是有幫助的,法官有一定客觀的判決。解決問題起來不是太武斷,不是幹部一句話,所以稍微有點作用。對於民間的民事案是有幫助。可是對於刑事案,如果牽涉到政治,這位專家也說完全沒有用了。一切是靠黨做政治的決定。所以那個方面的制度是沒有的。我覺得這位法國專家的看法基本上不錯。
同時對於谷案來講,也是很適合的。換句話說,中國現在有了法律,這個法律牽涉到民事的部分,可以說法律起到了作用。可是整個中國還處在共產黨的統治之下。你知道重大案子,特別是隊異議份子的審案,一判十幾年、二十多年,並沒有任何真正的法律根據,是黨內先決定的。比如說劉曉波,沒有做什麼事,就可以判11年之多,這是很荒謬的。還有艾未未也是用法律來制裁他,最後用稅制來制裁他,要罰他兩百萬以上的美金罰款,這更是很荒謬的,也沒有真正的法律根據。根據就是黨的內部的決定,通過一個法律的表面來執行而已。
谷開來案也是如此,谷開來案之所以如此,我們還可以看到許多蛛絲馬跡,就是這個案子還沒有開審,新華社就已經有報導了。好多天之前就已經報導說她的罪狀已經非常確實,而且無可辯駁。這在新聞上發表,那就表示說罪狀一定定了。只是定罪用什麼樣的語言,用什麼樣的法律條文,現在還沒有最後決定。現在她的故意殺人罪已經成立了。現在只是說故意殺人案應該判死刑呢?還是還是判死緩呢?還是判無期徒刑?現在還沒有決定。照一般推測大概是以死緩為目標。換句話說,她這個情況大概就跟江青差不多。所以毛澤東無法無法在中國統治了28年,特別是最後十年,把法律全部推翻,這個是有他根據的,就是中國人沒有嚴格的法律觀念,現在只剩下什麼觀念?就是傳統的包公案跟施公案之類的想法,很荒唐的。而且我們可以看出來,中國共產黨內部的法律知識也是等於零的,也是完全沒有觀念的。
我記得谷開來本身也是一個有名的律師,她還有她的律師事務所,也在美國給中國公司辯護過,而且勝利了,也寫過一本書英文的,在這個英文書裡她還譏笑美國的法律不成樣子,而且瑣碎無聊玩字眼;而中國法律直截了當就事論事,你要是殺了人只要判處有罪就要直至死刑。所以現在她在法庭上公開認罪了,所以應該是死而無怨。無論如何,但是中間的曲折是怎麼樣處理她的案子?這個案子現在還沒有判,問題就是它給共產黨提出許多難題。如果像她這樣故意殺人又自己認罪,還有一個張曉軍幫她做幫凶,兩個人都承認殺了人,而且又是故意殺了人,然後不判死刑,那麼以後其他的案子怎麼辦?如果判死刑還會在政治上引起其他的糾紛。所以共產黨最後的判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下來。我想這中間還是有困難。也許他們已經決定了先判死刑,然後給她一個緩刑。
這是依照給江青的原來的辦法。江青後來自殺了,但是谷開來現在神情還不錯,還有笑容,而且人也胖了。各種方面看起來已經得到一種內部的協定。從這個內部協定我們可以看出,它這個法律實際上是事先安排一些,然後在法庭上做一個表演,如此而已。所以這是中國人在法律上的大倒退。照官方的宣布,在法庭上檢察官說谷開來認罪之所以值得同情,是因為英國商人海伍德要把她的兒子關起來了,而且曾經有意要傷害薄瓜瓜,因此她就動了殺心。實際上這個事情是很荒唐的,因為這件事情是不是發生過、是不是威脅過?那是過去的事情。因為現在海伍德在中國,在國內,薄瓜瓜在哈佛大學唸書,不可能有任何威脅情況。所以造假造得很荒謬,如此的牛頭不對馬嘴。我覺得這在各方面,共產黨不僅僅是法律知識完全是零,而且一般的常識都沒有。根本不能自圓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