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政策與拐賣兒童(圖)


2011年6月14日山東電視臺播出的在聊城獲救的29名被拐賣兒童無人認領,只能再送回買家。警方認為這些兒童是被他(她)們的父母出賣的。(視頻截圖)

【看中國記者元真綜合報導】2012年11月22日,人販子帶著一名出生僅幾天的男嬰乘長途大巴來到福建泉州安溪縣,以4.2萬元的價格將這名男嬰賣給了當地人黃某販賣。黃某隨後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同鄉王某。經7次轉手,最終買主章某以6.28萬元價格買下了這名男嬰。

僅僅根據公安部官方公開的數據,2009年4月以來,警方共摧毀約11000個拐賣兒童犯罪團夥,解救54000多名被拐兒童。由此可見拐賣兒童黑市的猖獗。被賣到安溪的這名男嬰就是在剛剛過去的12月的一次打拐行動中「獲救」的。

官方、專家、警方在論及販賣兒童現象時,往往都認為這一問題是改革開放以後才出現,甚至氾濫的。他們其實都在迴避一個很敏感的問題,那就是被定為國策的計畫生育政策,而計畫生育政策的實施也恰恰與改革開放幾乎同步。

因為計畫生育政策,尋常人家一家只能有一個孩子。而很多中國人卻依然持有根深蒂固的「養兒防老」、「兒女雙全」的觀念,想收養健康的嬰幼兒的家庭的絕對數為數不少,計生政策催生了龐大的兒童需求市場的存在。

因為超生,超生父母要面臨政府的巨額罰款。罰款數額各地雖然有些區別,但基本都在當地上年家庭平均年收入的3至10倍之間。如果再超生,罰款還將翻倍。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再含辛茹苦地養上幾個月乃至幾年,不是萬不得已,孩子的父母通常是不會拋棄自己親生骨肉的。在貧困地區或農村,超生現象十分普遍,如果沒有巨額的社會撫養費罰款,只要不生大病,通常勉強將超生的孩子拉扯大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可是一旦被政府罰款,很多家庭就可能因此立馬變得一無所有,甚至第一個孩子都養不活了,有的超生父母無奈之下只有將超生的孩子賣掉或送人。目前在「中國找人網」上就大量存在尋找當年因逃避超生罰款而遺棄親人的尋人啟事。

還有的家庭甚至孩子丟了或孩子被偷搶,也不敢報案,因為即便政府找到送上門來,仍將面臨巨額的社會撫養費,索性也就不敢承認。這也是大量被拐賣兒童即便獲救後也依然無人認領的一個重要原因。

目前很多農村地區的家庭沒有男勞力實際上是難以為繼的,有的原本想生個男孩,然後然後咬咬牙繳納社會撫養也覺得值得,結果又生了個女孩,為了再生個男孩,只好把第一個超生的女孩賣掉。有的家庭可能交得起第一份罰款,卻交不起翻倍的第二份罰款,也只好將超生的骨肉賣掉。

更有一些地方,計畫生育幹部直接就把無證生育而又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孩子強行抱走,抱走之後或賣掉,或送給福利院轉賣給外國人,而一旦被外國人收養,福利院就會收到一筆可觀的撫養費。國內外的媒體就都曾報導過一些地方的計生幹部把超生的孩子抱走賣掉不法獲利的事件。

由此不難得出結論,正是已經實行了30多年的飽受批評的計畫生育政策在客觀上導致了拐賣兒童現象的的屢禁不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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