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熱議(圖)


臺灣一名死囚犯捐器官引發爭議2012年12月21日
DR 中文網路

臺灣槍決6名死刑犯再次引發廢除死刑爭議,臺灣一家醫院接受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捐贈,也引發臺灣社會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熱議。

法新社援引臺灣聯合日報報導說,臺灣法務部門21日晚間槍決6名死刑犯,是幾年來一次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一次。其中三名死刑犯表示願意捐出器官,但因缺少醫院執行,最終只有一名死刑犯的器官捐獻被一家醫院接受。

報導沒有透露這家醫院的名稱,報導說,這名死刑犯捐獻的器官將至少用於對5位病患者的移植。

臺灣高雄長庚醫院以侵害人權為由拒絕執行器官摘取,臺灣促進廢除死刑聯盟的林馨怡(音譯)向法新社表示,醫生不願意對死刑犯做器官摘取是出於人道壓力的原因,她說,「與事故或疾病死亡的人不同,死刑犯的死亡是人為執行的,由於移植器官要趕時間,所以死刑犯被槍決後被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醫院, 一些醫生感覺在摘取器官時,他們還並未進入醫學定義的死亡狀態。」

有報導說,摘取器官的醫護人員心理壓力大,而不願意做死刑犯器官捐獻。

臺灣法務部沒有明確執行死刑的方式,一般臺灣採取的是槍擊頭部方式。

法新社報導說,臺灣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幾個國家,在死刑犯表示同意後對死刑犯做器官移植。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