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禁槍:好一個「難」字了得!
對世界上的兒童來說,12月14日真是一個悲傷的日子。
那個週末,中國和美國都發生了針對兒童的校園慘案:一個名叫閔擁軍的精神失常的36歲男子走進河南省光山縣文殊鄉陳棚村完全小學,用菜刀砍傷了23名小學生;幾個小時後,20歲的嫌犯亞當•蘭扎(Adam Lanza)驅車闖入美國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Sandy Hook)鎮上的小學,用一把步槍殺害了至少27人,其中包括20名兒童。
這起史上最恐怖之一的校園槍擊案發生後,整個美國社會再次陷入關於禁槍的激烈爭論。歷來主張加強槍支管制的民主黨幾位資深國會議員在第一時間相繼在媒體上呼籲制定更嚴格的槍支法律,以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其中包括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黛安•範斯坦(Dianne Feinstein)、參議院民主黨首腦紐約州參議員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和伊利諾伊州民主黨參議員迪克•德賓(Dick Durbin)。他們希望這一血案能夠成為多年來一直相持不下的美國槍支管制問題中的一個轉折點,「康涅狄格州發生的事件至少會讓一些人坐下來進行相關對話。」甚至歷來反對槍控的共和黨保守派多位知名議員也表示,需要針對近期發生的一連串大規模槍擊案展開一次全國性的討論。
明確表示贊同槍支管制的重量級政客還有康涅狄格州無黨派參議員裘•利伯曼(Joe Lieberman)和無黨派身份的紐約市長邁克爾•彭博(Michael Bloomberg)等。後者是「反對非法槍支市長協會」的聯合主席,他今年還組建了一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宣稱將籌集資金去對抗「全國步槍協會」等挺槍集團的遊說活動。
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在其哽咽的發言中呼籲採取「有意義的行動」,他將提議對槍支管理政策進行修改。據報導,白宮正在考慮多種方案,可能性比較大的是禁止攻擊性武器的買賣,例如禁止安裝可以存儲大量子彈的大容量彈匣——在近年來造成重大傷亡的槍擊事件中,凶手使用的都是這類半自動步槍。
一.
美國是世界上私人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數據顯示,美國民間擁有超過有3億件各式槍支,也就是說,平均每個美國人就擁有一把槍。在美國,合法的槍支交易機構甚至比麥當勞連鎖店都要多得多。美國槍支的價格也不昂貴,最便宜的小口徑手槍花幾十美元就可以買到一把,而亞當•蘭紮在桑迪胡克小學作案時使用的那把半自動步槍也不過1000多美元。儘管目前美國在聯邦和州兩級層面上都有一些針對購買和持有槍支法律和政策,但總的來說,在美國獲得一支槍是很容易的。英國《赫芬頓郵報》網站12月17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斷言,除了索馬里和剛果等為數不多的幾個失敗國家,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能普遍獲得軍用級半自動攻擊型武器的國家。
與此同時,美國的謀殺率是發達國家中最高的,幾乎是英國的4倍、德國的6倍、日本的13倍。美國發生的三分之二的謀殺案中都有槍械使用,也遠高於發達國家平均水平。
自1999年4月20日發生的致12人亡、20多人傷的著名的科羅拉多州拜哥倫拜恩(Columbine)校園槍擊案以來,駭人聽聞的槍擊事件連續發生——在2011年1月亞利桑那州圖森(Tucson, Ariz.)槍擊案造成6人死亡,並導致民主黨眾議員加布裡埃爾•吉福茲(Gabrielle Giffords)身受重傷;2007年,單槍匹馬的韓籍殺手趙承熙弗在吉尼亞理工學院(Virginia Tech)內射殺了33人,釀成了美國歷史上傷亡最慘重的惡性槍擊案件;2009年,德克薩斯州胡德堡(Fort Hood)軍事基地的槍擊事件也導致13人死亡;最近一次大規模慘案距離桑迪•胡克小學事件不足5個月,2012年7月20日,在科羅拉多州奧羅拉(Aurora)一家電影院舉行的《蝙蝠俠3:黑暗騎士崛起》(The Dark Knight Rises)的首映式上,嫌犯詹姆斯•霍姆斯(James Holmes) 用一支彈匣內可裝100發子彈的半自動步槍無情地射殺了12人,射傷了58人……
統計顯示,在過去30年裡美國所發生的傷亡人數較多的幾十起槍擊案件中,凶手使用的槍支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合法途徑購買,其中也包括亞當•蘭扎使用的那支Bushmaster AR-15步槍——他那已與丈夫離異多年的單身母親南希•蘭扎(Nancy Lanza)是當地一位頗有些名氣的槍支收藏者和射擊愛好者。而在上面提到過的今年夏天科羅拉多州影院槍擊案中,槍手霍爾姆斯所使用的子彈竟然是在網上買來的!
但即便發生了那麼多慘案,都很難喚起美國社會對於更嚴格地管制槍支的認真關注。有人甚至說,或許正因為大規模槍擊案件發生得過於頻繁,以至於再多類似事件都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因自己丈夫和兒子遭受槍襲而有切膚之痛的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卡洛琳•麥卡錫(Carolyn McCarthy)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推動立法限制攻擊性武器,但她在科羅拉多影院槍擊案發生後十分無奈地對媒體說:「平時根本沒有什麼有機會讓人們聽你說話。」
1994年,民主黨的比爾•克林頓總統任期內曾經立法禁止私人擁有和攜帶半自動攻擊性武器(規定步槍彈匣的容量上限為10發子彈),然而這個法案在2004年過期之後,美國國會就再未能通過類似的槍支禁令。傾向於加強槍支管制的評論者悲哀地說,如果該禁令還在發揮發法律效力的話,亞當•蘭扎和詹姆斯•霍姆斯就弄不到那兩把讓30多人喪命的AR-15。
二.
許多人——包括熱衷報導和分析這次槍擊案的中國媒體——將美國政客在槍支管制問題上的集體失語歸咎於華盛頓的金錢政治,這當然是有道理的。
歷史上,在著名的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和約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總統及其兄弟參議員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遭暗殺後,美國也曾短暫地流行過槍支管控的議題,並於1968年通過了一項內容涵蓋相當廣泛的限槍法律。該法律確立了槍支售賣的監管規範,對禁止買槍人群進行了分類,其中包括重罪犯和因行為不端被軍方批准退伍的人。
但那以後不久,起源於內戰時期的抵制槍械管制、捍衛持槍權的美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稱NRA)就迅速動員起來。目前,它有430萬名成員,是華盛頓最有影響力的遊說團體之一。很多政客認為,得罪NRA就意味著政治自殺。在今年的大選中,NRA投入了600萬美元力挺「挺槍派」候選人,同時花費1100萬美元打壓「反槍派」候選人。正因為NRA具有如此強大的影響力,很多議員才不敢輕易去碰槍支管制這個「燙手山芋」。2008年總統大選時擔任共和黨候選人約翰•馬侃(John McCain)幕僚的共和黨策略師斯蒂夫•施密特(Steve Schmidt)曾一針見血地表示:「政治人物都要到NRA去講話,無論是民主黨人還是共和黨人。而且發言基本上都是讀稿子,和被綁架的人質拍的視頻沒什麼區別。」而前文提到過的民主黨眾議員卡羅琳•麥卡錫則激憤地說,「很多政客……已經沒有脊樑骨。誰給錢他們就迎合誰。」她宣稱,對抗NRA就是「挽救生命」。
但更多人悲觀地承認,槍支管制的擁護者們早已輸掉了這場論戰,成為包括NRA在內的槍支遊說團體的手下敗將。政客們深知,談論這個問題對於爭取選民來說簡直是毒藥。
科羅拉多電影院槍擊案發生之時,正值2012美國總統大選白熱化階段。儘管歐巴馬總統和他的競爭對手羅姆尼都在第一時間表達了對受害者的哀悼和對暴力行徑的憤怒,然而兩人都小心翼翼地避開了對輿論呼籲的槍支問題作出正面回應。
事實上,他們過去都曾經支持過槍支管控,但都曾因過去的立場而在政治上受到過攻擊。歐巴馬曾在2008說,農村選民「緊抓著槍支和宗教不放」,此番言論讓他被扣上了一頂「精英主義」的帽子。羅姆尼在擔任馬薩諸塞州州長期間,曾簽署攻擊性武器禁令,並將辦理持槍證的費用增至原先的4倍。在初選中,共和黨人曾利用這一點對羅姆尼進行攻擊,削弱選民對他的支持。隨著大選的深入,二人當時都改變了立場。
這使得他們遭到了堅決主張加強槍支管制的紐約市長、億萬富翁彭博的尖刻譏諷:「什麼‘我理解你的痛苦,我在想辦法。’羅姆尼在當州長時通過了攻擊性武器禁令,可是現在他卻說自己反對禁令。當然,他幾乎在所有議題上都是自相矛盾。歐巴馬在剛當選的時候說,希望恢復攻擊性武器禁令,但他卻一直沒有做到。」
電影院槍擊案發生地丹佛市的市長邁克爾•漢考克(Michael Hancock)是彭博參與領導的「反對非法槍支市長聯盟」成員,但慘案發生後漢考克發表的一份表達震驚和痛恨的聲明中卻沒談到槍支管制問題。
自阿爾•戈爾(Al Gore,Jr.)在2000年總統大選中敗下陣來之後,就連一向主張加強槍械管制的民主黨人也開始閉口不談這個問題。在今年8月5日威斯康星州奧克里克市錫克教寺廟槍擊案發生數小時之後,素以強硬「自由派」面目示人的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就直言不諱:預計國會不會採取任何行動,「選票不支持這個」,她悲痛地說。
三.
然而,將「選票不支持這個」的根源歸結於美國步槍協會——以及隱身其背後的軍火商利益集團——的政治遊說和廣告宣傳,恐怕多少是有些本末倒置的。NRA雖然財大氣粗,但它本身說到底也是一個接受社會捐助的民間團體,其會員與經費的日益膨脹,從一個側面折射出過去幾十年來美國民意在槍支管控這個問題上的巨大轉變。軍火商利益集團也許的確對它的壯大起到了引導和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在美國這樣一個自由多元的民主社會,它們不可能長期和完全掌控民意走向。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報告稱,在位於科羅拉多州利特爾頓的哥倫拜恩中學1999年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後的一段時間裏,「在保護槍支持有者的權利和控制槍支持有這兩個選項之間,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贊成限制持有槍械。」但好景不長,所有民調機構都發現,近年來反對嚴格槍支管控的人數不斷增加。
如果將時間跨度推到20年、甚至50年,這種趨勢就更為明顯和直觀。調查機構蓋洛普於1990年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近80%的美國人支持加強槍支管制。然而皮尤研究中心近期的一項全國調查則顯示,如今只有45%的受訪者支持加強槍支管制,49%的受訪者支持讓民眾享有「持槍的權利」。正是這種民意變遷導致克林頓時代通過的那項針對突擊步槍的聯邦禁令在2004年到期後沒有能夠延長。
蓋洛普(Gallup)從1959年開始做關於槍支問題的民意調查,詢問美國人是否支持禁止私人持有手槍。當時60%的人都表示支持,但2011年10月的最新調查卻顯示,支持率僅為26%,跌到了有史以來的最低點。最近的民意調查還令人擔心地發現,佔人口總數53%的美國人都反對禁止衝鋒槍,這也是史上首次。
皮尤研究中心的另一項調查結果還顯示,今年7月科羅拉多影院槍擊案的發生並沒有能夠讓民眾的態度發生轉變。47%的受訪者說,控制槍支所有人更為重要,而46%的受訪者說保護持槍權更為重要。皮尤發現,這兩項數據與之前在4月份進行的一項調查得出的數據只存在微不足道的的差別。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次槍擊事件發生後,人們的第一反應反而是爭先恐後地購買槍支。據《丹佛郵報》(The Denver Post)當時的報導,當地為購買槍械接受背景調查的人數大約增長了40%。
反面的數據也支撐了上述結論,據路透社報導,美國規模最大也是歷史最悠久的槍支管控組織佈雷迪預防槍支暴力研究中心目前的規模只有其鼎盛時期的一小部分——該中心及其一個下屬政治機構的收入連年減少,2010年僅為590萬美元。而在同一年,NRA從個人、槍支製造商和銷售商和其他支持者那裡獲得的收入高達2.53億美元!
四.
民意的根源要到美國所獨有的個人主義政治文化中去尋找,而它的守護神則是美國人民視同《聖經》的憲法文件。1791年12月15日獲得批准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有關槍支立法爭論中的繞不開的最大焦點,它的全文如下:「一支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一個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許多人因此堅信,捍衛持槍權就是在捍衛公民權利免受政府侵犯,相對於持槍本身而言,後者是具有重大意義的事情。不僅如此,不少美國人深信不疑的另一個信條是:任何政府都是不值得信任的,他們寧願凡事依靠自己,而手裡有一支槍會讓他們感覺更有力量。
「挺槍派」最常說的一句口頭禪是「殺人的不是槍,是人」。科羅拉多影院慘案發生後,該州州長、民主黨人約翰•希肯盧珀(John Hickenlooper)在媒體上說,即使凶犯不使用槍支,可能會使用其他武器。你總不能把一切可以傷人的東西都管起來!威斯康辛州共和黨參議員羅恩•約翰遜(Ron Johnson)也公開說,對槍支實施管制不但踐踏憲法賦予人們的自由權利,也不會產生任何效果。不是嗎!挪威有著全世界最嚴厲的槍支管理措施,但為何去年夏天還發生了致命的於特島槍擊案?
最難以理解的一個例子是:科羅拉多州過去10多年裡曾經發生過哥倫拜恩高中校園和奧羅拉電影院兩起史上最令人震驚的槍擊案件,但恰恰是這個州視持槍權和狩獵為自己的重要特色。沒有多少科羅拉多人支持實施新的槍支管制措施,他們認為,上述一個個血案都是瘋子們造成的「意外」,即便搞不到槍,這些人也會找到別的法子殺人。
「挺槍派」不無道理地指出,雖然槍支是很多惡性案件中的殺人凶器,但每年也有大量的普通人因為擁有槍支而成功地保護了自己的例子。通常,發生大規模槍擊案的地點往往是法律規定不能攜帶武器的場所,最典型的就是學校,凶手得以在全無抵抗的情況下大開殺戒。12月14日康涅狄格慘案發生後,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員路易•戈默特(Louie Gohmert)便聲稱,要是桑迪•胡克小學的校方人員在面對槍手時手邊也能有一枝突擊步槍就好了。
「挺槍派」還認為,將美國居高不下的暴力犯罪與持槍自由簡單聯繫起來是忽視了社會中其他更為關鍵的因素,例如,美國的影視文化和電子遊戲中對暴力的渲染也是發達國家中最嚴重的;此外,大量美國人的心理疾病未得到足夠關注等等。
我個人認為,「挺槍派」的上述說辭其實只說出了他們內心真正關切的問題的表面。而這個真正的關切便是酷愛個人自由的美國人對政府權力根深蒂固的懷疑。的確,從宏觀上看,正如「禁槍派」所指出的,在21世紀的今天,還想靠擁有一支半自動步槍來反抗政府的大規模暴政簡直是天方夜譚。但微觀上,擁有槍支對反抗單個政府部門或僱員的暴行——例如武力勒索和野蠻執法等等——還是大有用武之地的,雖說這在今天的美國絕少見到。
而在更低的層面,許多美國人也並不相信政府真有能力管制好槍支。他們發問:每一屆政府都信誓旦旦說要禁毒,投入了那麼多人力財力,結果呢,美國還不是毒品氾濫?因此,支持持槍權的大多數民眾根本不相信政府的管制就能夠讓想要殺人的凶犯得不到槍支,相反,他們相信管制只會讓真正遵紀守法的良民失去自衛機會。
五.
「殺人的不是槍,是人」這句話可能是對的;解決暴力犯罪的社會問題的治本之道不是槍支管制這個結論可能也是對的。中國的惡人們——如我們文章開頭說到的那位閔擁軍——用菜刀殺人已經幾千年了,難道我們真要像秦始皇那樣把菜刀都管起來?
但如同世界上的一切真知灼見,任何道理都不能絕對化和極端化。「殺人的不是槍,是人」這句話的邏輯對核武器也同樣適用——很遺憾,有些工具不會給人和社會留有第二次機會,因而它本身就變成了目的。政府的管制的確也不見得就能夠使想要殺人的凶犯一定得不到槍支(他們會轉而尋求非法渠道),但管制至少會大大增加他們獲得槍支的成本和難度。
正如一個自稱ArmandSoto的美國網民在《洛杉磯時報》網站上的評論——「有人說槍本身不會殺人,但中國提供了一個如果凶犯只有刀而沒有槍他能造成什麼惡果的例子:中國的孩子還活著,而我們的孩子死了。」英國《金融時報》的社評則正確地指出:「如果蘭扎持有的僅僅是一把刀,他能不能接近學校都成問題。」
過去十多年裡,每次槍擊案發生後,圍繞著是否應該加強對槍支的管制都有非常激烈的爭論,但是這樣的爭論卻很少落實到立法實踐中。這一次想要有所改變,既取決於歐巴馬政府的決心,更要看有志於控搶的團體的輿論引導能力。20世紀60年代的持槍暴力、包括政治暗殺,對美國的大眾心理造成了極大創傷,由此產生了槍支管控的社會呼聲和立法實踐。2012年如此頻繁的大規模槍殺案是否會把美國引向歷史上的第二次「控搶運動高潮」,現在還很難作出判斷。
不過有一點顯而易見:由於憲法第二修正案的高懸在上,美國在可以看得到的短時間內實現全面禁搶是沒有絲毫可能性的。
對歐巴馬政府來說,眼下有可能爭取推動落實的當務之急,是在對1994年到2004年間實行的限制攻擊性武器的禁令進行修改完善的基礎上,提出並通過替代性的法案,其中最可行的是加大對購槍人的背景調查、要求更嚴格的擔保,同時對子彈的出售和購買設定更多限制和追蹤措施。
但在財政懸崖一天天迫近、美國國內政治分裂難以調和的當下,連這一點恐怕都非常難,因為要想在更嚴格的槍支法律上找到政治共識難度很大。控制著眾議院的共和黨人極少有贊成收緊槍支限制的,就連一些有意在2014年在保守州競選連任的民主黨參議員可能也不支持新的立法。
況且,相比於迫在眉睫的財政懸崖以及歐巴馬幾乎賭上了全部政治生命和歷史地位的醫療改革而言,槍支管制問題恐怕只是一根難啃而又無味的雞肋。這就意味著,由20條鮮活的兒童生命換來的一場空前激烈的辯論,很可能再一次以不了了之告終。人們只能無奈地祝福他們能夠在天堂裡過一個溫暖無憂的聖誕節了。
我最後還想作一點補充:中國媒體連日來批評美國政府的不作為,在我看來充其量反映的是國人中普遍流行的一種思維:政府天然擁有不受限制的無限權力,想要幹什麼就能夠幹什麼,比如明天就下達槍支管制令。一直以來中國人很難明白一點:美國政府不是中國政府,目前執政的民主黨歷來主張槍械管制,但聯邦憲法賦予美國公民合法持有武器的權利,是絕沒有可能說改就改的。否則,美國就不會成為美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