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養豬場遭強拆 養豬戶狀告鎮政府(組圖)


陳雲英的控告狀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日前《看中國》記者收到一份署名陳雲英的控告狀,該控告狀的被控告人為福清市城頭鎮人民政府,控告人要求政府對其豬舍強拆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009年9月18日,陳雲英位於南田村南田坪山坡上的豬舍遭到城頭鎮人民政府的強拆,據控告狀的描述,當天凌晨5點左右,當地政府組織公安、城管,以及社會地痞流氓等400多人,以兩部挖掘機強行拆除陳雲英所經營的1800多平方米左右的豬舍,致使生豬被砸死,一些豬因無水飲用活活渴死,而一些跌落水塘的豬被淹死,造成經濟損失超過295萬。

合法經營非法拆除

陳雲英於2003年開始經營養豬場,後逐步發展並達到一定規模,過程中受到政府的肯定與支持。2009年,福清市政府以環境污染問題要求當地養豬戶關閉養豬場。陳雲英於9月13日收到福清市城頭鎮政府的拆除通知,將於9月20日進行拆除,但18日凌晨,卻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對陳雲英的豬舍進行強拆。

一位當地瞭解該事件的陳姓居民表示,政府當時說是20日要拆豬場,但18日提早兩天就強行拆掉了。「政府派了很多人強行拆遷,我們根本沒辦法,實在沒辦法。」

據陳雲英的女兒陳品仙講述,鎮政府以環境污染問題為由,對當地養豬戶進行拆除。陳品仙:「我們建豬舍的時候,是逐步發展起來的,當時政府也沒有說對環境有什麼要求。到強拆的時候就以污染為藉口,但是我們根本沒有污染到他們所說的那兩個水源。」

陳姓居民也表示:飲水的莊上水庫在我們的上游,我們根本不會造成水庫污染;下游的東皋水庫是排污水的,並非飲用水的水庫,因此不存在污染的問題。

陳品仙指,對他們豬舍的強拆應該是政府殺雞儆猴的手段。她說:「我們本地小規模養豬的很多,屬我們家規模最大,他們的目的是想讓這些養殖戶改行,拆遷我們是為了嚇唬其它養殖戶。」陳家的豬舍被拆後,其它養豬戶的都怕了,不養了。

據悉,政府對其它養殖戶以豬舍面積給予補貼。但是沒有給予陳雲英任何賠償。陳品仙透露,福清市應該做了一些賠償,但款項可能被鎮政府截留。她說:「據我們瞭解,福清市按豬舍面積有一定的補貼,但這些補貼下到鎮政府就不知去向了?補貼款大概將近二十萬,估計是被鎮裡截留了。」「當時的鎮長陳嘉對我們說,你們去告吧,如果告贏了我們就給,如果告不贏我們也沒辦法?」

政府手段違法

時事評論家紫煙表示:養豬會污染環境這不能成為如此野蠻地拆除豬場的理由。他認為這當中有政府不可規避的責任。「如果說養豬場會污染環境的話,那麼當初她建養豬場的時候政府哪去了?陳雲英在建造豬場和養殖的過程中沒有任何違法之處,那麼,她在從事了多年的養殖之後因為污染要予以拆除,也必須要由負有環保責任的政府給予合理的賠償。」紫煙譴責政府的作為:「且不說當今讓人恐怖、讓人防不勝防的各種工業污染和食品污染他們不去拆除、去治理,反而把依法從事養殖業的一個豬場一拆了之?」

陳姓居民表示,政府的行為令他們失望:「都沒有規劃安排,時間還沒到就強行拆遷,我們實在是太失望太難過了,我對政府實在是看不慣了。你這樣做我們百姓實在太苦了吧。你應該賠償適當的價格吧!」他也透露,當地遭強拆的很多,生活悲慘:「我們當地被拆遷的百姓叫苦連天啊,還有的被趕到外面去,很是悲慘。」

對於陳雲英的控告,陳姓居民表示,勝訴的機會渺茫:「政府跟我們說,你去告吧,如果你告的贏我去賠錢,告不贏那就沒辦法了。現在是官官相護,老百姓恐怕是告不贏嘍。」

現任副鎮長:對事件不瞭解

記者撥打現任城頭鎮副鎮長譚才玉電話,他對記者表示不瞭解情況:「這個事情具體當時什麼情況我不知道,因為我是2010年才到城頭上班的,要問當時分管的人,你去問他。」

陳品仙指出,譚才玉是目前分管當地的官員,他對事件是瞭解的。她說:「我們去鎮政府上訪,都是他接待的,他對什麼事情都瞭如指掌,我爸爸媽媽9月中旬去北京上訪,就是他和北京那邊黑社會聯繫後,凌晨三點多強行將我爸爸媽媽從旅社押解回來的。到了福清高速道口,我們鎮政府就和押解我們的黑社會接頭,然後一手交人,一手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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