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屆又一屆的領導上臺之初,都信誓旦旦都聲稱堅決反腐,我們又有什麼理由獨獨對習近平高調反腐報以熱烈的掌聲?(網路圖片)
十八大結束不久,新當選的總書記習近平大刀闊斧,治理腐敗愈演愈烈的中國社會,開始掄起了三板斧——其中最為搶眼的便是重拳出擊,高調反腐。
在一系列高調反腐敗動作中,先是王岐山作為中紀委書記,在有關會議上呼籲對腐敗分子絕不留情,後是前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視頻曝光後被迅速處理,近日又有高官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落馬。
面對這一密集的反腐招數,不少人歡欣鼓舞,對新的領導班子寄予厚望,想像一個清廉的中國政府大約就此可以呼之欲出。
在我看來,這樣的想法未免太過天真。
回顧過去,從江澤民到胡錦濤,哪一屆新的中央領導沒有堅決反腐?再往前推,鄧小平,毛澤東也從來沒有對腐敗護短,從來都沒有說過要容忍腐敗分子為非作歹。
既然如此,一屆又一屆的領導上臺之初,都信誓旦旦都聲稱堅決反腐,我們又有什麼理由獨獨對習近平高調反腐報以熱烈的掌聲?如果我們對新的領導反腐大聲喝采,會不會是一種不點名的對上一任領導反腐不力的批評指責?若繼續上溯,豈不是對以往領導反腐工作都持否定態度?
當今中國歷任領導者對腐敗的招數,我們早已見慣不驚。我們要思考和詰問的是:為什麼歷任領導上任後都曾經信誓旦旦堅決反腐,到頭來卻越反越腐?原因何在?如果說從毛澤東開始到當今習近平,腐敗呈逐年下降趨勢乃至滅絕,那麼,我們理當歡呼雀躍,讚不絕口。但事實上卻恰恰相反,為什麼反腐敗從當年張子善,劉青山開始到現在劉志軍,薄熙來,李春城,腐敗分子官位一個高過一個,且總是前仆後繼,如縷不絕?
最近2012年的全球清廉指數報告披露,排名最前,並列榜首的前三個國家,分別是丹麥、芬蘭和紐西蘭,這三個國家都是走資本主義邪路的國家。之前也不曾聽說過他們一屆又一屆的領導人提出過三個代表或科學發展觀,也沒有聽說過他們重拳出擊加大反腐敗力度云云。再看同是華人地區的香港和臺灣,也是走資本主義邪路的地區,排名分別在14和37,而大陸中國排名80!同樣,港臺地區也沒有中紀委,沒有連篇累牘的反腐敗會議和文件,但他們為何排在了大陸中國前面?
這裡,一個很要害的問題凸顯——究竟是運動式激情式反腐,還是制度性反腐?是依賴某一個清官大老爺明君式的最高統治者反腐?還是通過制度性的權力制約反腐?上面所列舉的丹麥、芬蘭和紐西蘭,無疑他們走的恰恰是依靠制度而不靠明君,所以他們能夠登上全球清廉指數前三甲。反觀大陸中國,總是對制度性建設的反腐敗不聞不問,或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又如何能夠釜底抽薪,徹底斬斷腐敗的根子?
眾所周知,20年前,大陸中國人大會議就通過了官員財產公示的文件,為何幾十年過去了,這一民眾期盼已久的檔得不到執行和落實?如果習近平真想杜絕腐敗蔓延,危及黨和國家存亡,為何不宣布立即對所有官員財產進行公示?當然,官員財產公示必須自上而下,首先從習近平,李克強,胡錦濤,溫家寶等人做起。如果最高領導都能夠將個人財產毫無保留公之於眾,還何愁下面層層官員阻力重重?還何愁腐敗官員前仆後繼?一旦將所有官員財產公示,諸如表哥一類官員的曝光也就不會依賴線民網路反腐。
當然,財產公示只是一個方面。最重要的還是權力的制衡。沒有對權力的制約,「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早已是世人皆知的共識,而我們黨和國家領導人為什麼偏偏對這些視而不見,熟視無睹?反倒對西方民主國家議會制,權力制約的國家架構,嗤之以鼻稱為「邪路」,不遺餘力的攻擊醜化?
既然不想對權力進行制度性制約,所有的反腐敗都必然是假象!沒有制度性反腐做保證,今天挖出一個劉志軍,薄熙來,李春城,明天依然還會有王志軍,厚熙來,揚春城等持續湧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其中一個特色是中紀委的存在。中紀委可以對高官「雙規」,可以查辦官員貪腐行為,但誰又來保證中紀委的自身不腐敗?況且,中紀委並非司法機關,沒有權力對官員人身自由進行限制。中紀委只能對其進行黨內警告,開除黨籍等處分,沒有權力逾越司法程式,隨意停止官員的行政職務工作。
在中國,加大反腐敗力度,到底是依靠中紀委的會議和文件以及最高領導人發話,還是依靠憲法司法法治,國家權力架構中的分權制,對權力進行制度性制約,這無疑是一個重大的分水嶺。任何人想要甩開這一步,迴避這最為要害之地,花拳繡腿的搞什麼激情反腐,運動反腐,最後的結果都可想而知。
基於上述認知,我對習近平最近的高調反腐,不報樂觀態度。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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