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法治才有清廉

據中國新聞網轉載海外報導,有關國際組織公布了「2012年貪腐印象指數」報告,東亞地區清廉指數排名第1為新加坡,次席為中國香港,第3和第4分別為日本和中國臺灣。在這一佔據前4的席位名單中,新加坡是以華人為主的社會,中國香港和臺灣都是中國人地區,由此可以獲得這樣一個結論:一個社會清廉與否跟民族性無關,中國人的社會一樣可以達到驕人的清廉程度。那麼,一個社會的清廉與否到底決定於什麼原因呢?

民主是現代反腐的基礎性條件,但民主與清廉並不具有絕對的對應關係。新加坡、香港、臺灣屬於三種不同的社會類型,就民主程度而言新加坡最低。南亞地區的印度是人口眾多的民主大國,但印度社會的腐敗程度卻十分嚴重。所以,社會的清廉與其說是決定於民主,不如說是決定於法治。民主是社會的政體,法治是社會的管理制度,政體沒有管理則流於形式,而管理本身也可以有其特殊的效應。就社會腐敗而言,對其進行直接制約的主要是管理制度,也即法律制度及其實踐。香港是個十分典型的例子,在1974年2月14日成立廉政公署之前和之後,社會的清廉程度幾乎可說是涇渭分明,之前的香港社會充斥著腐敗,之後的香港迅速成為了世界上最為清廉的地區之一。所謂廉政公署,也就是一種法治形態。

以人治的方法,以道德模範的方法,都不能達到社會性的清廉。在中國的北洋時期,作為國家主要領導人的段祺瑞本人是屬於比較清廉的,但他完全採用的是人治手段,即使個性是眼睛裡摻不了沙子,也無法限制官員群體的嚴重腐敗化,甚至連他的兒子段宏業也管不住,段祺瑞皮鞭剛抽好,氣還沒有消,段宏業就溜出去嫖妓了,腐敗程度達到了「四大公子」之一的名聲。吳佩孚也是本人十分清廉,但他手下的將領卻十分腐敗,他只能是管住自己,兩眼則一抹黑。馮玉祥一向以炫耀自己的清廉出名,到了十分做作的程度,對手下將領極其嚴格,動輒就是下跪、軍棍教訓,但他一轉身,將領們便溜出去賭博、嫖妓、抽大煙,馮玉祥即使知道了終究還是對高級將領的腐敗無可奈何,只能裝著自己不知道,唯恐他們叛亂、倒戈。

激情式的反腐同樣無法達到社會清廉的效果。1948年蔣介石政府亟需維護和整頓金融秩序,重要的配套措施便是蔣經國的「打老虎」反腐運動。蔣經國聲稱:「我一定要排除任何阻撓,只要是違犯國法者,不論其官職有多高,財力有多厚,我都將堅決依法懲辦,不徇私情。」客觀而言,蔣經國確實是努力按照他所聲稱的去做了,甚至殺掉了憲兵大隊長姜公美,一時之間把他的「革命」運動搞得風風火火。打老虎打到杜月笙頭上,蔣經國也不讓步,但打到了孔祥熙兒子孔令侃頭上,孔家鬧到宋美齡那裡,結果蔣介石不得不從平津前線趕回家,終止蔣經國的「革命」運動。平津前線的傅作義感嘆蔣介石是「不要江山要美人」,蔣介石政權就此進入急劇崩潰的階段。

可見,治理腐敗,以使社會清廉,除了法治,別無他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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