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訪獲刑的不實新聞何以引發真切關注

昨日,有媒體報導稱,近日北京朝陽法院判決河南長葛市10名截訪人員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訪人員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1年半,其餘9人則分別被判處幾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人民日報》昨晚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案件尚未宣判,消息不實。

首例截訪者獲刑,無疑是昨日最受關注的新聞。對此判決,民眾拍手叫好,更有業內人士認為,此判例具有積極意義,將震懾「黑監獄」,消除非法拘禁在截訪活動中造成的權利侵犯和法治戕害。不過,報導最終被坐實為「不實消息」,理由是案件尚未宣判。

從民意的真切關注可看出:以法治力量消解非法截訪對維權民眾造成的傷害,實乃民之所願。諸多「黑監獄」內幕的揭露,已然讓民眾膽戰心驚。一些地方政府罔顧法治,非法拘禁和傷害維權申訴的訪民的截訪,已然成為法治社會肌理中的毒瘤,戕害公平正義。

正因為如此,民眾才特別期待法律利劍能夠揮向非法截訪的頭上。畢竟,在維權之路並不通暢的當下,信訪作為一種權利救濟,任何已經踏上或者可能踏上這條路上的人們,都不希望自己在維權的過程中遭受更大的權利失陷。非法拘禁、人身傷害,這些無疑都是法律需要進行約束的行為,無論他的發出者是個體公民還是行政權力。

截訪維穩與上訪維權,本不該是對立的關係。一些地方權力更不應該為所謂安定政績,罔顧法治設「黑監獄」的法外死刑,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真正的穩定,是讓維權民眾有路徑、有空間去解決問題。但遺憾的是,對於信訪的民眾,一些地方政府首先想到的不是正視訴求,而是掩蓋噤聲。法律缺乏監督和制約,截訪也就漸漸變得越來越非理性,甚至超越法律底線,濫用非法拘禁等私刑。

案件需要宣判後方知結果,但從鼎沸民意可見,截訪過程中表現出來的一些非法現象,恐怕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夠得以消除。並且對於非法截訪這類現象,不能僅僅停留在執行者的法律追究,更應該對藐視法律莊嚴的受益者——地方政府,進行嚴肅的法律追究。法律的神聖,不允許任何力量的凌駕,這其中當然包括行政權力。依法行政,是權力最起碼的倫理,但某縣地方政府在上訪路上設置的「黑監獄」以及非法拘禁、人身傷害等行為,儼然僭越了法律,是非法的行政行為,應當及時糾偏。

必須看到,截訪現象的生發,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法律維權路徑不暢,尤其是「民告官」的行政訴訟,維權民眾很難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正義結果;其次,則是畸形政績觀下,地方政府罔顧法律、不擇手段的維穩思維。兩個因素的發酵,也就生長出上訪和截訪的矛盾。而要解決這組矛盾,最佳路徑唯有法治。但法治路徑,又必須打破一個阻礙,那便是有效約束行政權力,讓司法完全實現獨立。只有地方權力打破截訪的維穩迷信,從而敬畏法治的力量,才不會走上邪路,偏離正道。

公眾的矚目,飽含著期待。案件尚未宣判,公眾輿論置評「首例截訪獲刑」或為時過早。但由這條「不實新聞」引發的真切關注,從某種意義上而言,表達的正是公眾對截訪的詬病,以及消除非法截訪行為的急切期盼。而透過這股民意,地方權力應該形成共識:私設「黑監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截訪,與依法治國的方針是背道而馳的,理應恪守權力邊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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