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常識:11月6日選舉有哪些內容?

11月6日(星期二)將是時隔四年的美國大選日。所謂「大選」,是指總統選舉。但事實上,這一天的選舉內容非常豐富,遠不止是總統選舉,還包括聯邦議員選舉、某些州的州長選舉、州議會議員等等。不過,所有的選舉事項,全部都是列於同一張選票上,這倒是真的。

一、聯邦選舉:

1。總統選舉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一屆任期4年,任期不能超過2屆。美國的總統候選人要先經過各黨的黨內初選、獲得黨內提名。無黨派獨立人士參選,也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獲得一定的支持率。美國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是搭對參選的,也就是說,總統與副總統是一起選的。

今年最終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有四對,分別是民主黨的BARACK OBAMA/JOE BIDEN,共和黨的MITT ROMNEY/PAUL RYAN,自由黨的GARY JOHNSON/JAMES P。GARY以及憲法黨的VIRGIL GOODE/JIM CLYMER。

2。聯邦參議員選舉

美國聯邦參議員一屆任期6年(無連任限制),參議院每2年改選三分之一。聯邦參議院由每州2名參議員(共100名聯邦參議員)加上副總統組成。所以,此次只有部分州需要選舉聯邦參議員。通常,在聯邦參議員選舉中,為了體現代表性,每個州都是劃為兩個選區,每個選區只能選出一名聯邦參議員。所以,此次選民是否要投票選舉聯邦參議員,還要看其所在的選區的聯邦參議員是否要改選。

3。聯邦眾議員選舉

美國聯邦眾議員一屆任期2年(無連任限制)。美國聯邦眾議院由435名聯邦眾議員組成。一個州的聯邦眾議員席位的多少,取決於該州的人口規模。假設某個州有10個聯邦眾議員席位,則該州在選舉聯邦眾議員時將劃為10個選區,每個選區各選舉產生一名聯邦眾議員。

二、地方選舉:

美國實行的是聯邦制。各州的立法、司法、行政主要官員直接由選民選舉產生而非由聯邦政府所任命。各州都要遵守聯邦法律、尊重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總司令的權威,但各州都有各自的法律,在立法、施政方面享有高度的自主權。

在選舉安排方面,有的州的選舉是與美國大選同步進行的,但有的州則不然。下面所談的地方選舉,是以本人所居住的州為例。

1。州長選舉

此次將要選舉的有11個州的州長及美屬薩摩亞與波多黎哥兩個海外領地的行政長官。不同的州對州長的任期的限制規定有所不同。

2。副州長選舉

許多州的副州長是單獨選舉、而不是與州長搭對捆綁在一起的。也就是說,州長與副州長可能會來自不同的黨派。這是一些州的行政長官選舉與總統選舉的很大的不同之處。

3。州務卿選舉

在美國聯邦政府中,國務卿是總統的內閣成員之一,由總統提名、經國會批准而產生。但美國很多州的州務卿則是由選民直接選舉而產生。

4。州司庫選舉

與上類似。

5。州總檢察官選舉

與上類似。

6。州參議院選舉

與聯邦參議院選舉類似,州內劃分成多個選區,每個選舉選舉產生一位州參議員。

7。州眾議院選舉

與聯邦眾議院選舉類似,州內劃分成多個選區,每個選舉選舉產生一位州眾議員。

8。對所在區的巡迴法院法官的投票

9。對所在區的巡迴法院副法官的投票

10。縣(COUNTY)行政法官(Presiding Commissioner)選舉

11。縣副行政法官選舉

12。縣評稅官(Assessor)選舉

還有其他一些地方官員的選舉不在此次的範疇之中。

此外,州法律的幾項條款的變動,也借由此次選舉,在本州範圍內逐項由全民公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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