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究竟在哪裡?

中國中央電視臺近日採訪剛剛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莫言問道:「您幸福嗎?」莫言答:「我不知道。」央視也曾問一位73歲的拾荒老人:「您覺得您幸福嗎?」老人答:「我耳朵不好。」當央視追問一外出打工者「您幸福嗎」時,這位農民工不耐煩地說:「我姓曾。」不少網友表示,這看似無厘頭的回答,背後卻有無盡的辛酸和沈重。
儘管幸福難以名狀,但人們卻一直追求著幸福,正如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所說:「人類活動的唯一動機就是追求自身的幸福。」

人對幸福的追求是無止境的,這與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相對應。馬斯洛認為,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由低到高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
生理需求就是飢有所食,寒有所衣,住有所居,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這是人活著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基本的人權。當生理需求得到滿足後,人便有了最原始的幸福感。

吃、穿、住、醫、養等生理需求得到滿足後,人又會產生對安全的需求,要求一個沒有威脅的生存環境,過安寧的生活,也就是央視做幸福調查時一受訪者所說的「生活有保障,沒有後顧之憂」。此時,安全感就成了衡量人幸福與否的一個新的指標,如果在某一國家的人認為沒有安全感,不幸福,便會移民到另一個國家去生活。移民,正是人們對幸福的追求,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用腳投票」。

人是感情動物,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一旦得到滿足,便又有了對幸福的新的追求,那就是情感需求:家庭成員之間的關愛,朋友之間的友誼,公民之間的和睦。人對情感的需求,其實就是一個字「愛」,人只有感受到有人、有組織、有社會關愛他,他才會感到幸福,也就是法國浪漫主義作家雨果所說的「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堅信有人愛我們」,也是墨子早就提出的「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

人對幸福的追求不會停留在滿足前三個層次的需求上,人還有尊重需求,就是要求自己得到社會的尊重,實現自己的社會屬性,成為一個「公民」。這也是和諧社會的基本標誌,不管是官員還是百姓,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人們都彼此尊重,尊重對方的人格,尊重對方的人權。世界上包括中國在內的幾乎所有國家的憲法,都規定了公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等自由,其目的就是尊重所有公民的意願表達,確保公民從受尊重中感受到幸福。

最讓人有幸福感的是滿足自我實現需求。自我實現是人的最高層次的需求,它是指人在不受脅迫、沒有外部壓力的情況下自由地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並達到自己設定的目標。自我實現是人類由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的飛躍。從主觀上講,它能讓人的各種潛能得到徹底發揮;從客觀上講,它促進了社會文明的發展。

人類歷史上眾多的發明創造和新思想、新流派的形成,都是在個人的自我實現中實現的,發明家憑藉自己的興趣進行科學研究,思想家憑藉自己的某種社會願望而求索,正如英國20世紀偉大學者布蘭特·羅素所說:「真正令人滿意的幸福總是伴隨著充分發揮自身的才能來改變世界。」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的幸福感與他所在的各種環境休戚相關,包括家庭環境、工作環境、社區環境、生態環境、社會環境等。

例如,一個人在某公司工作,月薪5000元,但老闆對員工漠不關心,只向員工要效益,同事間爾虞我詐,互相猜疑,互相拆臺,那他就感受不到幸福。如果他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月薪同樣是5000元,但老闆不但關心員工的工作,也關心員工的生活,關心員工的進步和發展,同事間關係融洽,彼此信任,團結互助,在這樣的環境裡,他立刻有了幸福感。

由此可見,當人的生理需求得到滿足後,只靠增加收入是無法增進幸福的,必須改善各種環境,滿足人們對幸福的不斷追求。上升到國家層面,發展經濟的終極目的,是讓人們生活得更幸福,而不是發展經濟本身。如果GDP在躥升,可人們的幸福感卻在下降,這說明,發展經濟的方向出了偏差,產生效率的同時卻付出了公平的代價。

一個社會最怕的就是貧富差距過大。過大的貧富差距不但會誘發各種犯罪,還會讓社會各階層之間充滿仇恨,窮人和富人都不會因此感到幸福。窮人認為自己受到了富人的剝削,受到了社會的歧視,即使他們的物質生活得到十足的改善,他們照樣缺乏幸福感,因為他們在與周圍的富人比較,尤其是那些不勞而獲,靠不正當手段致富的人。富人縱然有金山一座,但同樣也不會幸福,因為他們沒有安全感,在家到處安監控,出行雇保鏢,成年累月生活在惶恐之中。

所以,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一定要讓效益讓位於公平,在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時,要著實解決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切實提高農民和被邊緣化的市民的收入水平,化解由收入分配不公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增進全體居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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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植榮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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