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峰會就統一銀行監管達成共識

為期兩天的歐盟峰會於10月19日結束。在本次峰會上,歐盟領袖就銀行監管機構問題達成共識,將在2013年末之前完成銀行業單一監管機制的法律框架。而銀行監督機制何時開始正式運作目前尚不清楚,德國默克爾表示,在12個月之內開始運作即可。

之前德國和法國在設立監管機制的日程表上存在分歧。

法國總統奧朗德曾表示,希望在2013年1月就落實這一銀行監督機制,而現在就必須做出決定。他說,危機國家要向新的歐元拯救基金(ESM)申請新的資金,注入本國深陷困境的銀行。但是,只有共同銀行監管體系運作後,他們才能獲得相關資金。

然而德國、芬蘭、荷蘭等北歐國家有不同意見。德國則主張花費更多時間計畫監管方案,默克爾和德國財長朔伊布勒反覆強調:"徹底研究比速度重要"。德國代表團認為,6月的上次峰會並未做出決議在2013年1月就應啟動運作銀行監管部門。

但法國、西班牙和義大利堅持這一點。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上週即表示,銀行監管部門要在2013年一年的時間內逐漸建立,在一年後才能全面運作。

目前,德法達成的妥協是,在今年年底前釐清銀行監管的法律框架。至於何時開始運作,歐盟委員會一名發言人說,將在2013年逐步建立。法國代表團則宣稱,歐盟全部6000家銀行在2014年將受到統一的監管。

歐盟理事會主席範龍佩要求對各國財政實施更嚴格的監管,並改善經濟政策的相互協調。

有關歐盟未來的關鍵性決策,要等到12月中旬的下次峰會才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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