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國躲事周永康挂單 輕判王立軍有玄機
動向雜誌 習近平揭發曾慶紅 薄熙來交代賄賂江澤民家族
薄妻谷開來案從開庭到宣判僅僅用了十一天,王立軍案從開庭到宣判則縮短為七天,並且兩案的案主都在宣判日表示放棄上訴。凡有正常智力及判斷能力的人都猜得出,兩案早已經過嚴格「彩排」,所以才如此順利。王立軍案徇私枉法、判逃、濫用職權、受賄賂四罪並罰之減少刑期創造了中共政治刑罰史之最,合...
薄妻谷開來案從開庭到宣判僅僅用了十一天,王立軍案從開庭到宣判則縮短為七天,並且兩案的案主都在宣判日表示放棄上訴。凡有正常智力及判斷能力的人都猜得出,兩案早已經過嚴格「彩排」,所以才如此順利。
王立軍案徇私枉法、判逃、濫用職權、受賄賂四罪並罰之減少刑期創造了中共政治刑罰史之最,合計十八年的刑期被決定執行十五年。
警告在政治上站錯隊的高官
最近幾年,刑罰專家致力於提高單項罪有期徒刑的上限,希望能定到二十年。對比這種情形,更能說明王立軍案件背後有複雜的政治交易與博弈。王立軍因揭發薄熙來而立功是減輕刑罰的最主要原因,更能證實上面的看法,也可以由此預見今後高層政治鬥爭的殘酷性。公眾均以為並不嚴重的受賄罪被判了其四罪中的最高刑期(九年),而眾人皆以為將判很重的叛逃罪卻只判兩年刑期。
按中國刑罰規定,單項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刑罰不超過十五年,數罪並罰的有期徒刑最高刑罰不超過二十年。對於王立軍案的判決,顯然是在暗示「王立軍的罪行確實嚴重,而本質上只犯一項‘罪’,就是在政治上站錯了隊」。中共十八大後的政治站隊,對於省部級幹部確實是個嚴峻的考驗,因為已經顯現的新派系要爭奪資源,暗中形成的布局十九大的各分支派系也會悄然拉人。
隨著重慶一系列事件的清理,胡溫一代的最高權力層更是各自面臨艱難選擇。其選擇也不止限於未來食利地盤的劃分,更在於誰能「逃離重慶」。幾近公開的最高機密是周永康明面保薄、吳邦國暗中保薄。周吳保薄除了個人及家族的切身利益,更主要是他們曾致力於實現江澤民的既定策略──挑起薄熙來與習近平的劇烈鬥爭,最終以「黨內民主」形式削減習近平的權力。
最近,有可靠消息透露:習近平在「失蹤」期間做了深刻的檢討,表示自己考察重慶打黑唱紅的私下表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對薄熙來的個人許願實出無奈。此事所指乃習曾向薄表示十八大後(明年政府換屆),由薄出任國家主席一職。
胡錦濤需要「更大的團結」
習近平進一步證明江澤民曾就分權之事向自己面授機宜,並得到太子黨實際領袖曾慶紅的支持。對於習表面檢查實為訴苦與揭發的行為,九常委開會討論,多數意見表示可以原諒。吳邦國更是以「考慮第五代領導的集體形象」為口實,建議「從今以後不再涉及此事,並作為第五代的內部紀律來對待」。
吳邦國暗中保薄在黨內高層被認為是為了維護團結,至少有六七名現任一般政治局委員如此認為,如劉雲山與俞正聲均贊同吳邦國從輕處分薄熙來的意見。但是,常委裡面溫家寶與李克強堅持「嚴格按組織程序與法律規定處理」,而政府系統的一般政治局委員如王岐山與劉延東(國務委員)支持溫李的意見。
儘管吳邦國暗中保薄幾至明朗化,相反周永康卻掩蓋了真實的意圖,但是吳為了胡委婉講給他的「更大的團結」,而不得不對外界表現出不聞不問王立軍案的姿態。在九月三日,最高當局決定對外公布王立軍將由成都市檢察院起訴後,吳邦國立刻吩咐人大委員長辦公室人員安排其出訪事宜。由於時間太倉卒,弄得外交部工作人員不得不給相關國家使館說好話,使後者星期天放棄休息而聯絡其國內,安排邀請等事宜。
薄熙來招認賄賂江澤民家族
九月九日至二十三日,半個月的時間,吳邦國遍游斐濟、斯里蘭卡、緬甸、伊朗四國,從太平洋小島到西亞腹地好不愜意。其間,九月十七日與十八日,王立軍案開審。外界普遍認為這是吳邦國「躲事兒」的刻意之舉。同樣,周永康則刻意躲開王立軍案的宣判,在九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五日,訪問新加坡、阿富汗、土庫曼斯坦三國。最初,外交安排本無阿富汗一站,但周永康強迫外交部加上該國以延長行程,由此避開王立軍案件的宣判日。
北京外交作業人員一般認為吳周的急切出國是卸任前的「福利旅行」,殊不知,國內高層政治角力激烈,二人不得不出去躲避。周永康在阿富汗停留,表面是談聯合反恐,當得知王立軍叛逃罪最終處罰極輕後大為惱怒,立即從阿富汗起飛,深夜到達土庫曼斯坦。隨行的服務人員對周之行為莫名其妙,甚至以僧人到處碰寺廟投宿的「挂單」來揶揄。
王立軍的叛逃罪輕判其政治暗示邏輯地指向了周永康,而十八大完成權力交接後,周也失去了國外「挂單」的自由。即便胡習對周不作明面的處分(當然也無此能力),暗中控制其活動也就有了理由。更進一層,胡習聯手阻斷江系的干政也有了把握,因為薄熙來交代的部分問題裡面,已經涉及到向江澤民家族及親信行巨額賄賂的問題。鬥到關鍵時刻,胡習絕對有把握抖出全部內情,讓江澤民身敗名裂──就像蘇共二十大秘密報告對斯大林的政治清算一樣。屆時,周永康不過大棋局上的一顆閑子而已。
習近平王立軍均以守為攻
叛逃罪刑名分為兩檔,一為五年以下,針對行為較輕者;一為十年以下,針對行為較重者。王立軍案件透出公訴消息時,新華網在消息下還專門做了法條解釋,暗示王立軍該項罪行是五到十年的刑期。到王立軍案判決宣布時,新華社的有關新聞編輯人員大跌眼鏡,竟然認為「判決書有誤,可能是把受賄罪與叛逃罪的量刑弄反了」。
就高層政治鬥爭來說,只要王立軍叛逃罪被輕判就說明薄熙來的責任重大,即薄是導致王出逃的最主要原因,已涉嫌瀆職罪。王立軍在法庭先表示認罪,而後又與法庭叫板,說薄是政治局委員,自己拿薄沒辦法。這種策略恰恰與習近平的表面檢討而實際揭發一樣,「江澤民影響力在那裡,他安排薄熙來當國家主席,我拿他怎麼辦」,儘管習的原話並非如此。